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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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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不能烂尾 媒体报道,陕西柞水一公路桥梁垮塌已致11人遇难 另有30余人失联。前不久广东梅大高速出事,至今没有查处的下文。 是天灾还是人祸,需要“举一反三”,要有一个最终的结论。对有关责任者应当严肃处理才能够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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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读了法律,就会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青岛市司法局的这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从拟稿到审稿、签发的官员专业知识都不及格,要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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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决定书水平有点差 有学生把这两个决定书发给了我,问我的看法。我说内容咱不说,因为听证会我没有参加,不了解情况,但从决定书的文字上,至少就缺少了告知被处罚人法律救济权利与途径的内容,这显然不像一个副省级城市司法局的水平。 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全国的普法工作,但显然这个司法局自己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都没有学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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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村民老梁的新号: 所以我说“没有法治不一定安全,没有法治是一定不安全。”//@村民老梁的新号: 回复@王才亮律师: 考虑到你的评论的背景,我觉得你把这件极端事件归因到了没有法治。我认为这种归因不可取。任何法治国家都不能避免这类事件。错误的归因,也会损害法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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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始终认为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之间不应该有利害冲突。 谴责青岛市司法局 几天前我写了篇《上书建议废除寻衅滋事 于凯律师被拟停业一年》没了,原因是“接相关投诉”被认定违反了……规定。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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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权力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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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客_行者: 第1个中心是2021年5月18日江西的宜春市。//@客_行者: 刚刚看了一篇报道,不知真假,万万没有想到,深圳是第一个成立合成中心的,不愧是特区,第一个吃螃蟹。未来,是不是有更多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呢?嗯,我是万万//@王才亮律师: 回复@辩护人曹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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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辩护人曹宗文: //@辩护人曹宗文: 经济下行之际,政府要过苦日子,要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克服困难,而不是把人民当作压榨甚至战斗的对象,这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这是关系到我们共和国的性质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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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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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自媒体公号主给我讨论税收这个事,我说你也应该关注发一发,表达自己的意见。他说他不关心这些事的,关心的都是国际大事,我一查这个人的公众号果然都是俄乌战争,天天都发消息。我就告诉他,你的公众号流量很大,也存在一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你就是作战对象。他听完不吭声了。[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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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雷你提叮: 战利品//@雷你提叮: 税收,将是战斗所得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得了//@王才亮律师: 这个“税警合同作战中心”的挂牌成立明显是一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产物。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不规范的问题,而是一些地方的公务员把纳税人视为了作战的对象,是理念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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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全频段干扰: 逃税仍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也不能用战争的办法来解决。//@全频段干扰: 换一个说法,不是以纳税人为作战对象,而是以逃税人为作战对象,是不是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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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山系人文: 终于跳出来了一条。//@山系人文: 作战对象应该是“不依法纳税的人”!狗律师,不要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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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税警合同作战中心”的挂牌成立明显是一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产物。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不规范的问题,而是一些地方的公务员把纳税人视为了作战的对象,是理念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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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下行之际,政府要过苦日子要紧紧的依靠人民群众克服困难,而不是把人民当做压榨甚至战斗的对象,这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这是关系到我们共和国的性质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国家监察委应该主动出击,不仅要取缔违反宪法法律的机构,而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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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不仅仅是必须取缔 随着某地税务刮起倒查30年的妖风,人们惊讶的发现许多地方居然已经挂牌成立了“税警合成作战中心”。 看完这个消息吓了我一跳,这个“税警合同作战中心”的挂牌成立明显是一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产物。他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不规范的问题,而是一些地方的公务员把纳税人视为了作战的对象。 何为“作战”?汉语词典告诉我们是“军队之间的敌对和互相残杀”。百度百科的定义是“作战是词语,作战是军事集团的根本任务。对国内而言,是阶级斗争的最高或最终的暴力形式;对国际而言,是国家利益冲突的武力解决手段。” 谁和谁作战呢?“税警合成”,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和警察组成了一方,另一方是谁呢?从税务的相对人的角度,所有的负有纳税义务的人都成了另一方。这个想想就有一点可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去哪里了呢? 有收入和消费都可能产生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义务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主要部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挂牌成立“税警合成作战中心”把纳税人作为作战对象,显然违反宪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我们没有看到国务院向社会公告成立“税警合成作战中心”,谁批准挂牌的呢?谁在制造社会割裂呢?必须问责。 经济下行之际,政府要过苦日子,要紧紧的依靠人民群众克服困难,而不是把人民当做压榨甚至战斗的对象,这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这是关系到我们共和国的性质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国家监察委应该主动出击,不仅要取缔违反宪法法律的机构,而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人民一个交代。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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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权力者知道自己错了怎么认错?如何去赔偿以实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这不仅仅是一个方法问题,还是一个初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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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章发不出来,只有发图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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