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国: 政务微博必须打造“服务与传播”双轮驱动模式;不是摆设。想发就发。想删就删。//@于建嵘: 质疑得好!请新郑公安先将拆迁过程中犯罪案件破了,再说其它!@陈里 @李峥嵘 @新浪政务微博学院 @政务微博观察
【质疑@新郑发布 想干什么?[怒]】今天晚上@新郑发布 第一次公布新郑市委、市政府关于媒体反映新郑龙湖一居民遭强拆的说明。和第二次公布说明有出入。不知何因请大家看看图片内容。既然事情发生了政务微博要及时公布真相让大家知道。别让人猜测。难道说@新郑发布 随意删除正确吗?@人民日报 @于建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