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亮律师
这问题大了!//@律师王学明: 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罪,情节严重!//@俯视中国V: 回复@企鹅瑞程: 李善江/@邓树林律师: //@北京律师童朝平: @迟夙生律师 @袁裕来律师 @王才亮律师 @重庆雷登峰律师: @平安南京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公安部刑侦局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平安江苏 @中青报曹林 @中国政府网 @东方早报 展开全文我本来是匿名的,可我身边的同事把我的信息给了荷兰汉奸李剑芒,结果汉奸把我的信息公开。马勒隔壁,索性公开。我实名李善江,男性,2003年大学毕业后我开始在省公安厅工作。我的一个爱好是攻击网络宣传民主的公知们,我利用公安系统的查询方便查找他们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开。下图是我证件上的照片! 展开全文转发 3034评论 145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