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没有后悔药,不要总是撞了南墙才知道回头。 //@神州八号99: //@邵国恒: //@王亚林律师: 拥有公权力时,他们并不同意,他们认为法律只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或他们对付敢于挑战公权力的工具 //@草原狼世界: //@马卫律师: 同意!
今天在金华市遇到了@含冤法官金林响 ,以前只是看到他的家人在网上为他喊冤,今天见到他并听了他的述说感触良多。他已经深深认识到作为法官今天只唯上不对受冤者公正判处,明天这个法官也随时会被冤判。对别人的冤案呐喊慎判,才会减少自己蒙冤的机会。其他的法官怎么想?[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