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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律师辉

    //@深圳朱律师: 法官也要为自己是权利磕一磕!//@深客法缘: 我曾耳闻目睹同事被当事人咬伤或扇耳光拒不悔过而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形,想想法官这一职业确实需要要坚强的内心和宠辱不惊的胸怀的,而法官职业保障和职业尊荣的缺失无疑使法官职业占了些许悲壮色彩。
    今天下午,一胡搅蛮缠的当事人因为案件败诉迁怒于我,在电话中骂我混蛋法官、孬种法官,我又不能像他那样蛮不讲理,只好挂了电话,但是也无法惩罚,再说了即使能够拘留,分管院长也不会同意——上次有当事人冲到办公室将我的眼镜抓破也没有拘留! 法官自己的权利的无法保障,何谈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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