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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拂面的天空

    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犯罪人主观方面必须为直接故意。如果查实记者如传言中收了黑钱后故意发了捏造事实的稿件,并且对中联重科商业信誉造成严重损害,那么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新快报是由于疏忽刊登报道,那么其不构成单位犯罪;如果新快报收了黑钱故意刊登虚假报道,应该也难逃刑事责任追究。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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