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石华宁
大惊小怪。政府发函干预不了司法,最多叫求情。有权干预司法的人不必要发函,说句话就行了。政府发函的原因是没权干预司法,只好发函引起重视。现在政府干预司法的极少,但媒体干预司法很普遍。很多媒体都想制造舆论,给法官施压,干预司法审判。滥用话语权。 //@徐昕: 你怎么看?[吃惊] 【政府发函求轻判强拆杀人者】太原晋源区政府向两级法院发函,请求对2010年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死者家属、复旦在读博士孟建伟,庭审时发现这两份公函。律师认为行政干预司法。2010年十多人用木棒打死孟福贵 🔗 网页链接 一起@大案,两份公函,清楚说明行政与司法、政府与强拆的关系… 转发 3021评论 66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