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英的博客: //@三脚猫道士01: 希望人民法院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公正审理薄熙来案,不要做万俟禼,不要做千古罪人,不要遗臭万年! //@美保公: 此地貌似能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