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紫玉神州

    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哪个杀人不这样?为什么夏俊峰非得判死刑?更何况城管二位也有责任。既然有责任为什么还是烈士?这种完全没有客观标准的说辞完全不能服众。为什么没有法律认识提议中国建立陪审团制度?@贺卫方 @李承鹏 @袁裕来律师 //@徐昕: 【最高法: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
    【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 只能祝@沈阳张晶 强强 夏俊峰的父母坚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此案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1. 微博附图
    转发 33154评论 7249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