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贤: 毛宪不是宪政理论。//@陈子明2013: 最新潮的“前毛”,就是像@童之伟 这样的“社宪派”。他们大量地引用毛关于“宪政”的言论,来为宪政观念的合法性辩护。这种“前毛”不能肯定到1952年,只能再提前到1946年之前的几年里,毛关于宪政的讲话比比皆是,但以后他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