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林州市法院

    //@豫法阳光: #法官说法#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或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该案中,被告公司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其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原告要求被告对其进行书面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