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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感绅士2177

    //@青石律师: 公开是一种办法。 //@王玉琴律师: 有好办法吗?//@青石律师: 这就需要想办法让你的辩护意见直接到达真正的裁判者,去说服(正真的)裁判者,才是有效的辩护路径。//@王玉琴律师: 案子怎么判,开庭的法官说了不算,说了算的法官不开庭,律师见不到真正的裁判者,律师怎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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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刑事辩护讨论」第一点,需要让辩护直接到达真正的裁判者。如果决定案件结果的是坐在法庭上的法官,那么庭上辩护就够了。但如果决定案件的是另有其人,那么只满足于庭上的几句话的,只不过是"无效的空气振动"而已(@李肖霖律师 引用的某高级官员对他说的官员对律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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