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石头19972010

    //@丁大官人1980V: 从法理和司法实践的副作用来看,早就该废除死缓。但是死緩跟那个嫖宿幼女罪一样,都是领导专用的,怎么可能這麼容易废除呢? //@徐昕: 从法理和司法实践的副作用来看,早就该废除死缓。这不是调侃,而是呼吁,支持者请转
    一品夫人B谷开来死缓,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缓,深圳龙岗区长钟新明死缓,中移动张春江死缓,天津检察长死缓,郴州市委书记死缓,北京法院院长死缓。现在刘志军死缓,果然。我们会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个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现”。人们常争论是否废死刑,其实废除死刑,还不如废除死缓。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