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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长锁

    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案子。从笔录上看,王书金胡喷。而辩护律师,置这样的笔录不顾,做立功辩护,纯属胡说八道。——控辩双方,位置不同,目的一致,还原事实才是本份。律师维护当事人利益,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脱离事实胡说八道。那样,只能颠覆法律精神。
    【请@贺卫方 @何兵 @袁裕来律师 @李庄 及其他公知答疑!】公知嘲讽说王书金承认杀人而检察院居然不承认是奇闻,却不具体说明检察院不承认的理由依据。我是很信任你们公知的,不过对检察院的下列理由依据,公知能解答反驳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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