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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东888的世界

    //@于建嵘: 这个观点非常对。现在是,具体案情不明,不宜多说。 //@萧傻子哥哥: 于老师:关于刘萍案,我有两点看法。一刘萍的基本人权、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必须充分保障 ;二必须厘清公民言论自由、依法参选及监督政府与政治犯罪边界。目前逆流横行,保障人权,维护法冶,坚守政治底线不能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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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 老师,您好。2011年,我母亲参选人大代表时,您曾对她大力声援,表现了一名学者的公共情怀和道德勇气。现在,我母亲被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的罪行,恳请您再次关注我母亲的命运,通过您巨大的声望,促使她得到公正的对待。谢谢。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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