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惨剧发生,本地媒体人的痛苦、无奈、抗争、愤怒、委屈和悲哀,又与何人说?我们和骂我们的读者一样,也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也深深地爱着这座城市,光荣着她的光荣,悲痛着她的悲痛,今天,我们面孔冰冷,呆板平静,而我们的心,其实和所有人一样汹涌。我们不是靶子,我们是手脚暂时被捆住的朋友! 感谢千万骂青岛媒体的友们!挨骂已经换来解封,即使部分松口,也值得!请骂的更猛烈些吧!🙏 - //@新京报: 原稿链接已打不开[偷笑]//@赵晓: 有说明可以去哪里吗?
到天安门广场上访予以行政处罚,到中南海周边上访予以行政处罚,到外国驻华使馆区和中央领导人驻地上访予以行政处罚,到外国使馆区"告洋状"予以行政处罚。——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燕赵晚报)🔗 网页链接
三中全会废劳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想研讨,请几位老师和我作嘉宾,我很期待也很惶恐,担心办不成。刚接学生电话,称讲座报上去没通过审批,因为嘉宾人选通不过,我问就是我通不过吧,她说是的,但上边希望我能保密,因为传出去对法大声誉,会有坏影响,我凄惨苦笑道:“你放心吧,咱法大不需要声誉。”
- //@何兵: 刁难孩子,算什么东西? //@许丹: 别为难孩子,请给孩子户口!
【三岁儿抗议原委】有网友看幼儿在政府抗议有些不解,略做解释:1,前妻2006年赴美,2009年我因颠覆出狱,2010初寄来米国离婚令。天朝不认外国离婚令不予登记再婚。我夫妻年四十不能再等育此一子。天朝以违反计生不给户口,罚款又无据,置之不理。2. 杨鼎诺不到三岁为自己维权,长大后当为之骄傲。展开全文
【紧急求助!新浪河南小编被抓】微博网友“聪聪fish”刚微博称:我现在二伯六号工地摔死没人管!被一群黑衣人强制拖上车!拽头发抢手机!删除照片!现在被关起来!借上厕所的机会偷发微博!看帖子表述都有错误,一定很紧张!随后,新浪河南转发该微博称,这是我们的小编,被关起来了!扩散!扩散!
#王功权案#各界关注,通报一下。继月初向公安机关提交不报捕建议书后,10月18日巳向北京市检察院提交关于王功权不构成犯罪「不宜批捕律师意见书」。今天刑拘期满,恰法定双休日。家属尚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本人决定淡出微博,相关情况可关注《陈有西学术网》。
抱歉,此微博不适宜对外公开。如需帮助,请联系客服。🔗 网页链接
董前勇律师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门前被打了,陈建刚律师的相机被抢了,现在已经报警,打人者已被我们控制
- //@王誓华律师: 转吧,俺无语了//@何丽律师: 震惊了 //@王宗跃律师: 坏了的蛋即使没破壳,瞎了眼的老太婆用手摇也能辩出个好坏,王书金供述的聂树斌案线索却把我们学富五车的大法官搞晕分不清东西了!//@震爆蛋: [哈哈]人家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做戏的,看谁演得好
【王书金案】当年参与主办的广平警方一负责人,对河北高院认定的检方四大理由,逐一反驳。王说:康的内衣裤他拿了,钥匙起初也拿了,后怕被发现,就放在康右手边草丛中。这跟当时警方现场勘查完全一致。这细节没靠近现场的人无法知道这么准确…请河北高院回应,也转给正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河北省委
- //@朱明勇律师: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别忘了人家是花了钱买的。
【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曾行贿5万元!一份判决书14次提及白勇强!】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的判决书载明,白勇强曾向史居平行贿5万元,并在其徇私枉法撤销犯罪案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页链接
- //@墨鉅: //@风灵_: 中国没有违宪审查,但法学界不应该在任何场合承认这种司法解释的合法性。 //@x10之: 向地方法院提请对两高的违宪诉讼?这样可以吗,确实不太懂,[疑问] //@风灵_: 直接诉诸于上位法,直到自然法。 //@x10之: 确实是恶法,还有别的抗争方式吗?
一些法律人竟然把两高的“司法解释”当作宝贝,转发500次只可能构成诽谤罪而不能寻衅滋事罪,以此为被抓的初三学生辩护,真为法学界悲哀。如果明天两高再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宣布转发500次构成寻衅滋事你们又如何呢?步步后退直到无立足境么?什么是法?良法为法还是恶法亦法?@徐昕 @墨鉅 【刑拘找我,放开孩子】今儿,看到最给力的一句话:转发500条算个屁!诛九族也没挡住大秦灭亡!
一九七五年参加录制那首歌「文化大革命好」。歌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就是好!"今天想起这弱智行为,向大家道歉!希望大家原谅! 抓嫖娼就抓嫖娼,别扯什么网络大V。薛蛮子是因嫖娼获罪,还是因言获罪?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司马昭自己不能说出来。谁都知道你的目的是打压言论,你的目的就达到了。但你不能说出来,更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这等于是在说,为了让他闭嘴,你攻了他的下三路。你不要脸,党和政府也不要脸了吗?
- //@郭振兴律师: //@徐昕: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展开全文
抓王功权的人,不及时收场,一定比王功权难受。王功权是一个把一切都想清楚了的人,是对自己会支付什么样的代价明明白白的人,是对自己不会有任何意义上的好果子有着充分准备的人,是对自己付出巨大牺牲也许并不能换来多大进步,点点滴滴只在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认了帐的人。 - 被微博屏蔽
他是王功权。他投资培育了360、汉庭、民生银行、俏江南等企业。他可以安享无尽荣华富贵,可他的午餐却只是一个卤肉套餐。他站在弱者一边,他为弱者流泪,他为弱者呐喊,他为弱者奔走,他戴着风雪帽,和访民一起敲打“黑监狱”的大铁门,高喊着“开门放人”。他做了这么多,请我们做一点点,为他呐喊。展开全文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临沂兰山警察持枪带犬搜查控告人】 @杨海龙昭雪 来北京散传单诉冤控告兰山刑警队,被机场公安拘留10天。8月26日,兰山刑警队从北京朝阳区拘留所把杨接到临沂看守所以涉嫌窝藏关押。27日,刑警队20多人持枪带狗封锁现场,搜查杨家时江雨警官还殴打杨夫人致嘴角出血,扣押物品也无清单。(杨妻)展开全文
- //@周泽律师: 出司法解释?最高法吃多了吧。现在的法律规定得十分明确,既有规定完全可以解决传播中的问题。网络传谣与新闻报道失实,并无不同。过去没有网络,新闻失实的情况也不少,不一样处理了吗?不要动不动就呼吁立法(包括出司法解释)规制自己的行为,很贱的!
【网民呼唤法律】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引发强烈反响。8月10日至今,新浪、腾讯微博有关“网络谣言”的微博达到120万条,而 “谣言+举报” 36万条,“谣言+拘留” 34万条,“谣言+法律” 27万条,“谣言+公开” 26万条。新华每日电讯提醒“打击谣言须防范执行跑偏”。看来,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已经呼之欲出。展开全文 #开网纳谏#【子产不毁乡校】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对于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子产把乡校作为获取群众议论政事的反馈信息的场所,而且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
如果官方要将未经证实的传言或资讯都认定为谣言,那么,官方自身必须有足够的公信。政府要有足够的公信,就必须有真正的民主和开放,必须有新闻言论的自由,必须有官员财产公示,必须实话实说。政府的一切言行,都必须经得起民众监督和历史检验……官谣是消解政府公信力的杀伤性武器。 - //@墨鉅: [哈哈]//@李佳佳Audrey: 我看到个说法:一个出租车司机说:“经常欠嫖资”这话经不起推敲。能容忍你经常欠“嫖资”的,除非是你女朋友。[偷笑]
【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薛蛮子 与多名卖淫女频繁进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活动,实际上就是“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事,薄熙来、王立军都有。对于领导干部,这叫待遇;对于大V,这叫遭遇。 - 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在薛蛮子嫖娼事件中格调太低、庸俗、下流//@墨鉅: //@天下第一港: 央视在有意嘲笑美国人嫖娼吗?
今天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连篇累牍地报道薛蛮子事件,给人以滑稽之感。一个政党的主要媒体,不宣讲民主宪政,不关注民生疾苦,不厌其烦、声色俱厉、歇斯底里地报道一个普通民众的嫖娼事件,反应出这些媒体不务正业、格局下流、品味低下的传媒素质。这些沦落为狗仔队式的媒体,才是这个社会的污染源。 #南评晚钟#北邮方校长辞任,有人发出“祝病魔早日战胜校长”这样的刻薄之言,实在令人寒心。毕竟,网络遭屏蔽、信息不自由的责任,不能归于方氏一人,他只是应公众需要而生的一个符号罢了。问题是,秦始皇修建万里长城,明太祖不许片板下海,算是出于国防需要,今日之GFW,总不是为了抵挡“棱镜”吧!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