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鉅: 问问他家的女人愿不愿意,每天问一次。
2003年1月,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主持出台司法解释:“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历史价值是什么?】历史课上,老师用高昂颤抖的声音问道:“同学们,你们知道烈士们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的历史价值是什么吗?”一同学站起来回答:“报告老师,他们打下的江山,现在有的地方都卖到10万元一平方了;你说他们的历史价值会是什么?..........@隆裕太后 @班主任的课 @天涯乔木 @高会民 展开全文
「声明」由于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 不能真正起到保护会员言论自由、法律责任自负、不传谣、不信谣的作用,沦为政府宣传部门抑制公正言论的工具,无中生有、无故封号、屏蔽正能量,本人不屑与其为伍。现郑重宣布退出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 //@墨鉅: 不管他是不是好人,他没这个权利,而且他还必须履行在辖区内维护秩序保护公民的义务。否则就该扒皮滚蛋!//@正义世界2011: 我们这派出所所派长不是好人。@墨鉅: 派出所所长有权不让一个人在他的辖区活动?我还以为是黑社会头目呢?
[霹雳]“如果,你只是要求强烈重启朱令案侦查审理,那,您是义士!,如果您在目前没有判决的情况下,要求“惩处孙维”,您就是“暴徒”----告诫国人,不要稀里糊涂当”暴徒“!
无人权,国土面积再大,也不过是增加了一块被奴役的地方;无平等,经济发展再快,也不过是多制造了一些被榨取的苦难;无法治,规则条款再多,也不过是增强了一堆被限制的手段;无民主,宣传口号再多,也不过是多延续了一种被专制的黑暗。
- //@符宏学律师: 伍雷兄承办的案件怎么都是令人上火的案件啊,厉害!佩服!
#浙江法庭上的手铐脚镣囚笼#在浙江省临安市法院为一受贿案件的女被告人辩护,她被反拷着手铐,戴着脚镣,表情痛苦。我提请法庭予以解除戒具。法庭同意后,却把囚笼抬上法庭,我火了,发飙。这是一个什么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