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真心不明白公权力无耻的底线在哪里,一大早就有一帮五毛对迟律喷粪,真逼着老子爆粗!//@崔小平律师: //@迟夙生律师: 完全是说谎!公布全部录像看整个庭审经过!
【开福区检察院:对迟夙生律师有关微博质疑的回应】20日至26日,由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琼谊、陈建春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彭琼谊的辩护人迟夙生律师在庭审期间通过新浪微博发布多条博文质疑检察机关有关办案程序。特此回应:🔗 网页链接
- 事实胜于雄辩,对于支持转基因食品的人,我只有一句话要讲,那就是你们带头吃,你们吃一袋我就吃两袋!
- 发表了博文 《陈有西:关于最高法院夏俊峰案答疑的若干回应》 - 夏俊峰该不该核准死刑? 关于最高法院夏俊峰案答疑的若干回应 陈有西 (夏俊峰案死刑核准审辩护律师) 辽宁沈阳夏俊峰案,经过侦诉 http://t.cn/zR2QQDV展开全文
- 作为律师本不该在庭审前凭借报道和传闻对案件作出定性,注意到近期李天一案件的“风云突变”,不得不表达一些疑惑:1、李天一的前两任律师有没有发现所谓“嫖娼、敲诈或无罪”的证据;2、如果发现,缘何辞去辩护;3、相关证据是否向公安和检方出示。以上仅供探讨!@周泽律师 @袁裕来律师 @兰和律师 展开全文
今天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了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要求编发信息的人员加强学习,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继续监督。 - #国足惨败# 这场比赛足以证明中国的足球梦其实就是一场噩梦接着一场噩梦,我们对这个球队不能抱有任何期待,哪怕是对于泰国这样的对手。一场比赛把泰国队员踢成了爷们,而把我们的队员踢成了人妖。 详情:🔗 网页链接
本人为了支持杨金柱伍雷两位律师绝食抗议,发这条微博后即开车前往近五百公里的北海,估计天亮时可参与两位律师进行绝食抗议。福建三网友案,我两次前往关注。北海律师伪证案,我又两次前往关注。今天你不关注别人,明天就没人关注你! 【新华网七问朱令案】朱令案悬而未决究竟是何原因?警方掌握了哪些证据?案子卡在哪?警方"只剩一层窗户纸"的表态是否属实,指向哪个嫌疑人?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为何搪塞、不告知?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指的是什么?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展开全文
- 发表了博文 《杨金柱李金星关于福建吴昌龙冤案的声明》 - 杨金柱李金星关于福建吴昌龙冤案的声明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吴昌龙爆炸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五名被告人无罪结案。这样一起跨越十余 🔗 网页链接
- //@靖水东流: 以前总是不赞同这个观点:法律是有阶级性的。现在明白了,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最讨厌的是政治课本讲阶级、阶级斗争,可现在却来了。很多话语方式是那么时空错位,不合时宜,当你烦它时是撕不掉的狗皮膏药,需要时却历史了! //@王建国: //@戴纳-休特17世: //@焦点联播: 官场现形记展开全文
RT@药粉: 先查清雷政富的300万怎么来的?再谈红霞同志如何敲诈勒索,同意的转。
- 公诉人属不属于诉讼参与人? //@威诺律师杨兆全: 要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程福如律师: 而且对于司法拘留缺少有效救济途径,基本上是法院自说自话,应该推动有效的制度建设把这个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列举式规定。这样一来,认定权就全由法院说了算,说你严重扰乱了庭审秩序,你就是。这个规定,也成了不配合法院庭审的律师"杀手锏"。 - [转载]周泽:黎庆洪案最新闻:又有律师被“解除委托” 🔗 网页链接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周泽:黎庆洪案最新闻:又有律师被“解除委托” 》 - 🔗 网页链接
- 曾律师,不是因为要换辩护人才休庭的嘛?//@上海福哥: 莫非高院或最高看不过去了,还是当地头领心虚了?
#2011中国魅力榜# 法学家@何兵 说:杂志文章说我是“出位的法学家”,我觉得出位的不是我,而是这个社会……蔡定剑说:民主和宪政是我们这代人的使命,他是真正的中国脊梁,他去年去世了,现在,这个使命就落在我们一代人的身上,对此我们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