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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案还是维持原判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呀! 我在:🔗 网页链接
- 被微博屏蔽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2013年07月21日,位于河南新乡的“共产主义大桥”倒塌!》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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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王兴律师v: 按照国家规定?孤陋寡闻了,《侵权责任法》还是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赔偿责任主体是谁?责任如何认定如何分担?被刑拘的嫌疑人承担什么养的民事责任?城管局赔的?怎么走的帐?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小金库?还是找的企业赞助?
【89万7】#快讯#临武县常务副县长、新闻发言人段外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政府已经与邓正加的家属达成协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家属赔付89万7千元。 - [呵呵] //@静听花落-: @李剑芒的小号: 白人紧张的紧握枪杆子,黑人咬着后槽牙要把白人杀光。而曼德拉用个人的真诚感化了白人,同时用个人的影响力避免了一场黑人对白人的大屠杀。南非黑人、白人在很多问题的看法上相互对立,但对曼德拉上,黑白人都尊重他。对黑人,他是解放者,对白人,他是救命恩人。展开全文
和老爹打电话,聊到曼德拉,老爹对这个人非常的尊敬,对毛极度仇视。我们得出一个共识;啥叫伟人?能用真诚,化解人与人之间因为自利而造成的巨大仇恨,那才叫伟人。像毛那样,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挑逗人民之间的战斗而发动文革,这是魔鬼,不是伟人! - 发表了博文 《2013年07月20日》 - 请求人大依法罢免闭祖集 检察员资格的申请书 申请人:覃永沛,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当事人谢进智的辩护人。联系电话:07713108588,130368 🔗 网页链接
- 还是恶警厉害! ——看到杨在新律师的博文《求证:广西钦州二百警暴力征地打伤很多农民》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中国政治口号变迁:江泽民提三个代表 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 》 - 🔗 网页链接
【2013最残酷真相】@检察官杨斌: 公众哗然于曾成杰的被“秘密”执行死刑,如果人们知道,此乃死刑执行的常态,甚至只是死刑执行中诸多人性与法律幽暗深处的小小一角,又该当何想呢?公权的傲慢与狂妄,司法的冷酷与残暴,其实远远超出人们想象。清算总会到来!(摄影:石建邦)
- 签发死刑裁定灭口的就是周强吧? //@哈尼髯v409: 若诉高法?该由谁受理? //@哈尼髯v409: 起诉周强没道理。未经授权,擅自处分他人尸体,侵权人是长沙中院。如果证明曾成杰不该死刑,可诉高法否? //@覃永沛律师: 起诉周强,起诉长沙中院院长是应该干了! //@孟庆泉律师: [怒]毁尸灭迹! 展开全文
#执行机关无权擅自火化处理死刑犯尸体#刚查了法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授权死刑执行机关可以火化、处理死刑犯尸体。因此,未经死刑犯或其近亲属同意,执行机关即将尸体火化,属侵犯近亲属尸体处置权的侵权行为。死刑犯近亲属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尸体或赔偿精神损害等损失。 #执行机关无权擅自火化处理死刑犯尸体#刚查了法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授权死刑执行机关可以火化、处理死刑犯尸体。因此,未经死刑犯或其近亲属同意,执行机关即将尸体火化,属侵犯近亲属尸体处置权的侵权行为。死刑犯近亲属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尸体或赔偿精神损害等损失。 公众哗然于曾成杰的被“秘密”执行死刑,如果人们知道,此乃死刑执行的常态,甚至只是死刑执行中诸多人性与法律幽暗深处的小小一角,又该当何想呢?公权的傲慢与狂妄,司法的冷酷与残暴,其实远远超出人们想象。清算总会到来,即使我深怀敬畏,即使我日日忏悔,即使,我也是那该被诅咒与被审判的一员。 建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罗衡宁引咎辞职!曾成杰被执行死刑,长沙法院粗暴的剥夺了其和家属见最后一面的权利,引起国人极大关注和愤怒。这种行为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已经造成无法挽回的极大损害 。一个蔑视法律和冷血的人是不适合任法院院长的(除非你有无法抗拒的证据)!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涉嫌非法集会案律师声明》 - 🔗 网页链接
建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罗衡宁引咎辞职!曾成杰被执行死刑,长沙法院粗暴的剥夺了其和家属见最后一面的权利,引起国人极大关注和愤怒。这种行为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已经造成无法挽回的极大损害 。一个蔑视法律和冷血的人是不适合任法院院长的(除非你有无法抗拒的证据)!展开全文
- 围观! //@西安杨彬轩律师: //@知青记者: 她一度还中断了呼吁,不知何因 //@徐太忠01: 去年,斯伟江律师曾打电话给曾女,表示愿意免费援助,被拒绝。曾女四处求助是真,但她没有决策权的,背后还有人。 //@知青记者: 确实,那时应者寥寥,估计是他的死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去年八月我在尚权刑辩网为曾成杰大声疾呼】“曾成杰无疑是掀起集资狂潮的湘西政府的替罪羊,因为三馆项目是政府的形象工程,政府在三馆公司设有指挥部与之一起办公;三馆公司有优良资产可变卖,政府可用来补窟窿;也不排除有人想借变卖三馆公司的优良资产之机,从中渔利。全文🔗 网页链接
- 如果案情属实,应该把最高法复核死刑的那几个鸟法官立即拉出砍死! ——看到覃永沛律师的博文《[转载]曾成杰之女 :父亲的遗书!》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丛日云:面对可能到来的社会大变局,要选择站在人民一边。】🔗 网页链接
【请大家抓紧帮助转发】郑州晚报: 7月7日,郑州20岁女大学生找家教,与雇主见面后失踪。如果你有任何线索,请及时拨打她家人的电话13837595558、 15937557319,或与警方联系。🔗 网页链接
#刑辩大佬们哪去了# 司法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定》讨论稿出台这么多天,没见一个大佬一句公开的评论,幸亏王兴律师公布了。那大佬们呢?真的习惯秘密奏折啊?建设法治社会,难道这些不需要公开讨论吗?律师之殇,由此可见一斑。如果我们不能形成公开的讨论/批评而仍然习惯于密室政治,能进步吗? 昨天傍晚,我上岛偶尔发现了黄丽陆总裁的长文章,很是震惊。我之所以震惊,是在2013年6月16号这样一个实点上,柳传志作为在正和岛、在国内企业界影响如此之大的一位先生,竟然在薄、王“重庆模式”,施虐数年,一朝引爆,披露至此,企业主们,苟活难安,凄苦惨烈,世人心惊之后;🔗 网页链接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张雪忠教授:请望城工矿区检察院撤回对刘萍的起诉》 - 🔗 网页链接
- 有意义 //@青石律师: 其实我并不想做记者,只是奈何记者进不了法庭,我就客串一下,哪一天中国的法庭完全开放了,我也就不记了。
小河案时,我和我先生天天读@青石律师 的纪实,从来没间断过。念斌案听说青石去了,我就告诉朋友盯着青石,念斌案第一篇纪实刚发出,@射手小竹子 就喊我去读。读了第一篇,又等第二篇,读了第二篇,又等第三篇灬青石辛苦![礼物] 【反腐败的举报人遭断指泼硫酸 右眼被砍失明】昨日上午,广东惠州半职业举报人“惠阳欧伯”(真名李建新)驾车外出,被人驾车撞停后,遭3名男子泼硫酸和刀砍。最终背部大面积烧伤,2根手指被砍断,手腕被砍伤,右眼被砍失明。有网友称,李建新近年来一直坚持举报黑恶势力及官商勾结。🔗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