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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律师孙治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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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网纳谏#【子产不毁乡校】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对于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子产把乡校作为获取群众议论政事的反馈信息的场所,而且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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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是有看守所做如此规定!明显违法!
    目前,各地看守所普遍禁止律师会见录音、录相、拍照.这是违法的。律师会见时录音、录相、拍照,不但没有法律禁止,全国律协的律师办案规范还有明确的指引性规定.当事人接受会见时说的话,律师记录不一定准确,需录音存证;当事人若受刑讯逼供有伤痕,也需录相、拍照存证。故律师会见录音、录相、拍照,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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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认为,暴行需依法惩处,但政府必须疏通民众发泄的渠道,比如游行示威等等,激活沉睡的权利!
    【你好,明天】一场口角,两岁女童被无辜摔死;丢失200元钱,故意纵火烧死10位老人。每次悲剧发生,似乎总能从个人际遇中找寻成因。反观现实,诉求渠道的确不够通畅,理性表达也常常无人倾听。然而,愤懑不满不是伤及无辜的借口。当暴戾蒙蔽理性,当仇恨遮蔽善意,有谁能独得安宁?当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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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邻里矛盾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行为人因婚恋、家庭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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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染香姐姐: 1@检察官杨斌: “法律人在审判别人的时候,首先要审判自己。”谁来审判我们呢?是我们自己的良知。谢谢季老师。//@季业: 今天,对曾成杰案,检察官杨斌发了一条令人敬佩的微博,马上也有人跳出来攻击她是"假冒的检察官"。这是我们2011年对她的专访,此时再看,感慨尤深
    检察官和被告,是一对天敌。她曾经将最多的被告送进监狱、送上法场而年年被评为“先进”,也被很多同行和被告家属评为“最冷酷无情的检察官”。但而今,她却又因屡次为被告“求情”而成为最受争议的检察官。是什么让她转变了呢?冷暖人生【检察官和她的被告们】🔗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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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终于来了!!!女人的世界,男人的天堂~“诉讼助手(律师费诉讼费计算器)”灿烂呈现~ 诉讼助手(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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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渔船被朝鲜扣留细节:在中国海域被劫后被押往朝鲜 索要60万】这艘渔船5月5日在中国海域被朝鲜巡逻艇拦截,后被押往朝鲜海域,船上有16名船员随后失去联系。之后,船主于学君接到朝鲜方面的卫星电话,对方要求其联系丹东一家公司,支付60万元,并称最后期限是昨天中午。🔗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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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一直不理解所谓的能动司法,但基层法院的宜传栏基本上大标题突显。都是因为“三个至上”和“三个效果”相统一?
    让申诉变成上访,让死刑复核变成行政审批,让中立裁判变成能动司法, 让法官政治思维……,这些理念无一不来自最高法院。提审刘涌案,改判李昌奎案,拒绝纠正聂树斌案,核准药家鑫案……,这些案件无一不见最高法院的身影。破坏司法权威,最高法院是最强力。要想重建司法公信力,必须炮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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