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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象梁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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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图片 讽刺高手:李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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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真话”与“高级黑”》:作者:@徐达内 一、“真话”与“高级黑”   央视制片人王青雷的离职自白,昨天流传于社交媒体间,引发诸多同行唏嘘共鸣。   “告别央视,告别十年,告别我曾经寄予新闻理想的地方。写下一些‘真话’,留@徐达内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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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主意好。修正一点,还是允许自由进出 //@墨鉅: 一国三制,同意请转发!
    【关于建立共产主义特区的提案(草稿)】鉴于有很多人热情歌颂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建议中央遂其心愿,搞个“共产主义特区”。人均耕地两倍,将原居民迁出,把毛纪念堂也迁过去,送其进去不许出来。供其实践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吃大锅饭,搞阶级斗争,快步进入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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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论治罪,走火入魔。甘肃少年获释,功权尚在狱中。跟风滥权者戒,起意设计者止。重庆一陀屎事件不远,公权力资本是透支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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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快乐! //@陈有西: 这话很对。国家法的最高境界就是最大限度地接近自然法中的公平正义。 //@京港小护法: 人大有国家法,我有自然法。人大有合法性,我有正当性。邪恶的法律不是法律。
    【中秋夜话】对@陈有西 律师在腾讯谈两高网络管理司法解释表达几点意见:1、网络是虚拟公共空间,是言论和思想的载体,绝非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2、网络言论除非造成紧迫的现实危险,国家无权追诉;3、充分的表达自由辅以受害人自诉,是世界通行的净化网络做法。刑罚手段是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和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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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感 //@徐昕: //@赵晓: 感谢时代,再一次用风浪来检验我们心中的爱和怕。60年一个甲子,30年一个轮回。//@于建嵘: 没有什么可怕的。文革时期那些构陷他人的"英雄们",后来不都成了"三种人"?世上天地,公道人间。
    抓秦火火的时候我没觉得恐惧,因为我不喜欢这人,也没转过他东西;抓薛蛮子的时候我觉得惋惜,他授人以柄;抓王功权的时候我愤怒,他不过是个期待公民社会的商人。但传讯花总时我有点害怕,因为他平和冷静客观,但一个黑不黑、白不白、我们根本看不起的小丑就可以勾结个别人构陷他,这才是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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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要怎么办?一件已经过去将近20年的案子仍然摆不平。现在看样子要闹成国际案件了。
    时事热搜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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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跟陈有西大律师争论房产税问题。他从法律角度激烈反对该税的出台。我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表示赞成。法经济学是制度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科学。奠基人科斯。我很信奉他的学说,很能解决实际问题。//@jediant: 程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没有程序正义,每个公民都可能轻易受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构陷,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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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梅晓阳受贿案呼吁的公知、大律师们,是否也准备为全中国的贪官污吏呼吁?因为众所周知,他们也都经历过长时间的逼供(所谓双规),可以说证据的获取程序都是有问题的,都应该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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