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在成长: //@南方周末: 【】10月22日19时25分,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 表示“《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网页链接 10月23日凌晨2时13分,位于广州的@新快报 发布微博,希望长沙警方公示证据。展开全文
#新快报记者被抓#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仍然相信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展开全文
- 看看北京这次怎么玩//@许丹: 今天北京下雨,陈律师保重。//@何兵: 将比李庄审判更具价值。 //@陈有西: 我巳同看守所负责同志会晤,明确告知今天不会离开,要求下午二时第一个安排会见室。希望北京公安机关不要授人以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会见受阻#刑诉法修改时的担忧在北京看守所证实。三看以48小时安排为由不安排会见王功权,称请示办案机关。我告知:1,不涉密案即时律师会见,不可滥用和歪曲理解刑诉法。2,办案机关只有被告知权无干预审批权。3,无会见室不真实,比我们晚到无预约他案律师均有场地。4,北京公安应为全国守法表率。展开全文
【公民宪政讲坛: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2013年9月18日(周三)晚7点【主讲】章立凡,近代史学者章乃器之子,著名近代史学者。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等【地点】北京大学图书馆南配殿(无需证件【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展开全文
- //@甄西月: 法院为政治服务,无语/@王学文医生: 李某某一案被告绝无翻盘机会.你说的这些都是书本知识,一看就是个书呆子。你只看到了案件本身,而没有看到案件发生的时期,地点,社会大环境,法院是要通盘考虑的,而不是只为了断案而断案,法院是为国家政权服务的,要有效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展开全文
关于李天一案:1、如果我是警方或检方,我将以杨某多次撒谎陈述不可信为由撤案;2、如果我是法官,我将以同样理由传唤杨某出庭;3、本案可能是嫖娼,也可能是强奸,如果不能明确判断,只能无罪推定;4、如果是强奸,由于杨某有过错,必须轻判;5、无罪辩护可达到轻罪辩护的目的,可知轻罪辩护失当。展开全文 在当下,中国拍什么样电影会载入史册?求转500次。 媒体在热炒大V嫖娼事件,曝其有特殊爱好、拖欠嫖资、多次嫖娼等猛料.就算都是真的又怎样?他用的是自己的钱,与出卖国家利益的贪官比,强奸小学生的校长比,破处入厅的干部比,集体嫖娼的法官比,打死小贩的城管比,强拆强征的ZF比,刘志军刘铁男之流比,这能算什么?好奇的是,为什喉舌们会这么亢奋?展开全文
- 冤狱来驴屎又发言了,看他发言真开心 //@红嘴乌鸦: //@钟锦化: 就本案而言,被害人自己陈述每个人都未戴套奸过她而且内射。鉴定未测出李天一DNA精斑,各同伙供述前后矛盾推卸责任,故不应认定李天一与被害人发生过性关系。 //@袁裕来律师: 没射精就不算强奸?如果其他人承认并指控李。
#关于李天一案#1、就案论案是法律人最起码职业理性,陈有西值得肯定;2、教子是否有方并不影响梦鸽维护李天一合法权益正当性;3、网传李天一同伙有诸多大佬后代,证明确系空穴来风;4、物证DNA鉴定未检出李天一精斑,证明李确未与杨某某直接性交;5、作为父亲的李将军这次护子不力,缺乏男人应有担当。展开全文
- ://@律师马革联: 看来这自封“著名刑辩律师”的人,对刑事法常识——被告人翻供的内容和意义都不懂啊!翻供,即改变以前所做过的供述,其中包括纠正不实供述。从刑诉法“如实供述”的规定可以推出,翻供实为被告人的权利。如李某阻止翻供——纠正不实供述的行为,实际侵害了被告人辩护权
【律师的职责】一个在微博上自我介绍为"著名刑辩大律师"的共同犯罪案件辩护人说,"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如果不是我坚守法律底线,恐怕全都当庭翻供了!"困惑:"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与该律师"坚守法律底线",及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之间,是什么关系?律师的职责莫非是防止被告人翻供?@朱明勇律师 @韩嘉毅律师 展开全文 - //@记者廖隆章: //@律师马革联: 看来这自封“著名刑辩律师”的人,对刑事法常识——被告人翻供的内容和意义都不懂啊!翻供,即改变以前所做过的供述,其中包括纠正不实供述。从刑诉法“如实供述”的规定可以推出,翻供实为被告人的权利。如李某阻止翻供——纠正不实供述的行为,实际侵害了被告人辩护权展开全文
【律师的职责】一个在微博上自我介绍为"著名刑辩大律师"的共同犯罪案件辩护人说,"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如果不是我坚守法律底线,恐怕全都当庭翻供了!"困惑:"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与该律师"坚守法律底线",及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之间,是什么关系?律师的职责莫非是防止被告人翻供?@朱明勇律师 @韩嘉毅律师 展开全文 - //@甄西月: 他的意思是:李天一方买通看守所与同案被告串供后要翻供,被他及时制止。他声称要举报看守所,让梦鸽哭。他不是被告的辩护律师,而是维护正义的公安战线的英雄。——此公由公安转律师,角色错位了。
【律师的职责】一个在微博上自我介绍为"著名刑辩大律师"的共同犯罪案件辩护人说,"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如果不是我坚守法律底线,恐怕全都当庭翻供了!"困惑:"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与该律师"坚守法律底线",及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之间,是什么关系?律师的职责莫非是防止被告人翻供?@朱明勇律师 @韩嘉毅律师 展开全文 【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还一如既往,必须继续改革政治体制】薄熙来案透露的细节表明,一个地方的所有官员在书记面前都是家臣、家丁,几乎不可能依法办事而不按书记的意志办事。 - 冷眼旁观,我觉得这次聚义平度的法律人确实很煽情。从语言上,替天行道,预先正确,人身攻击的话丛出不穷,有点梁山泊的喧闹。摆事实讲道理的理性语言不多。是不是这一次攻击对象弱小,维权势力强大的原因。 //@工彩: 陈宝成非法拘禁人质的25小时内,连发47道微博,打过无数求援电话,期间这些大V公知、展开全文
从外地到平度聚义的各位法律人,各种煽情各种嘶喊各种抹黑各种狡辩,就是难得一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江平贺卫方那封呼吁信到“要起义”“愿战死”,哪有一点法律人素养?这是来帮助当事人的,还是来参与集体政治表演的?功夫主要用在法律之外,法律人充分政治化这是法律之福还是法律之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