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段章取义#:关注张家川的案子已经好几天了,今天心里终于象有块石头落了地。我为极少数同事的执法及其它行为感到羞愧、汗颜,为律师们的努力感到欣慰,更深感实施法治之任重道远。顿治网络秩序很有必要,但必须谨防长官意识以及扩大化。依法治国,实现法治警务是极其重要一环。该醒醒了。 有耐心的朋友可以看看,半小时的闲聊,放在此刻,也许看看有点小意思,惭愧——🔗 网页链接 今起不常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将属违法 http://t.cn/zHs8Hjg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写进法律,是为了盘剥纳税人的血汗钱后,又金蝉脱壳地不为纳税人的养老负责。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这是用法律来强奸日常伦理和干涉民众的家庭生活,此种对亲情的强硬干涉只起伪饰作用而已 【幻觉】号召我们放弃个人私利,成就民族国家的伟大;剥夺了我们的自由与财产,说这符合国家利益,也从根本上符合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让我们牺牲个性,融入到更神圣的群体事业中,如此才能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将学术和理论更多地与民族的荣光相联系,制造出各种民族的科学……这就是纳粹! 【段子】央视街头采访。记者问一大爷:请问,关于广州拟投资6.2亿建公墓只埋干部一事您怎么看? 大爷思索片刻,问记者:是活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