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建嵘: 非常同意徐教授的这个论断。 //@徐昕: 司法改革是法治改革的核心,法治改革是政改的最佳切入点之一
希望三中全让意识形态的争论回归到务实的改革路线。民生和法治是重中之重。推进司法改革,走依法治国之路是关键:1、法院的人和财,脱离地方党政的控制;2、法院内部取消审判委员会,实行审判长负责制;3、政法委不得干预审判活动,取消地方政法委;4、最高院设立大区巡回法庭,接受民众的申诉或告诉。展开全文 【转:一名大学毕业生的反思】PS:写的深刻入骨,写的触目惊心,写的让人无语凝噎……
【转:一名大学毕业生的反思】PS:写的深刻入骨,写的触目惊心,写的让人无语凝噎……
- //@于建嵘: 政府的面子很重要,有错真改才有面子。 //@巴里时评: 刑拘转行拘,既然不涉刑事案件,何来“悔罪”?还想给自己留面子?撤销行拘!
【“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记者22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记者姜伟超 王艳明
- //@于建嵘: 没有什么可怕的。文革时期那些构陷他人的"英雄们",后来不都成了"三种人"?世上天地,公道人间。
抓秦火火的时候我没觉得恐惧,因为我不喜欢这人,也没转过他东西;抓薛蛮子的时候我觉得惋惜,他授人以柄;抓王功权的时候我愤怒,他不过是个期待公民社会的商人。但传讯花总时我有点害怕,因为他平和冷静客观,但一个黑不黑、白不白、我们根本看不起的小丑就可以勾结个别人构陷他,这才是真的可怕。 - //@于建嵘: 坚决支持。凡是受到环境污染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可以提起诉讼!
【关于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的紧急呼吁】环保法修正案今再审议,公益诉讼主体仅限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其他环保组织无权提起公益诉讼🔗 网页链接 这是严重倒退。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再继续被加剧污染,必须坚决抵制。至少凡经过合法批准的环保相关组织,皆具有提起公益诉讼之权利。支持者请转发
- 甜蜜蜜Tmimi 亲子装全家装 2013春装新款 格格熊纯棉长袖T恤_意帆商城 意帆商城的:甜蜜蜜Tmimi 亲子装全家装 2013春装新款 格格熊纯棉长袖T恤_品牌:甜蜜蜜型号:TA0004Y1季节:春秋图案: 纯色/素色 印花 卡通_商城价:80元 🔗 网页链接
- //@于建嵘: 胡总及其领导们这样说了吗?! //@陈志武: 环球时报的主子们好象也是这样讲话的,他们不要宪政,而更要曾书记。
原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在位时常对部下说“啥子法不法,老子就是法!哪狗日的不老实先双规他!”。被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句话:“求政府留我一条狗命吧,让我带罪回家照顾我86岁的母亲”两种面孔和语调,似乎天堂经典对白,不知能否提醒某些地方那些高高在上的执法者们,得意时莫忘形!
- //@于建嵘: 我刚下课,与廖律通了电话。他才喝完茶,可以回家了。虽我已习惯了什么喝茶,因为我是敏感人物,喝茶可以脱敏。但对许多人来说,则是实实在在的恐吓。有些人就是靠对上写假报告,对民搞恐吓,来满足自己心理和物资需求。可怜且可耻。
今天下午被约"喝茶"。先表明一个态度:1、不会自杀;2、遵守宪法和法律,做一个好公民和好律师;3、绝不说违心的话,绝不做违心的事,绝不向压力屈服;4、我只想做一名律师,无他念;5、请尊重和善待我的家人。 【求助】索玛花支教志愿者陈星壬4天前开始发病:头昏,头胀,心慌,呼吸不畅,面部发麻,全身发软,有频率的感觉从后脑向前脸跟头顶冒东西,手心出汗,感觉全身出冷汗,脑CT,颈椎CT均无大问题,心电脑电正常,血常规(动脉血)白细胞13.13,其他正常。每天要发作几次,发病时间一般持续几个小时。展开全文
- 您家的门是否打开?农村与城市的区别——为什么两家相距五百米的村民彼此熟悉,因为经常走动,哪怕临时有事,不锁门(少的一道,多的有四五道)和邻居招呼一声即可,而城市里即使邻居或住同一幢楼都感到陌生?这一切缘于门,虽只有一道防小偷的门,却阻止了前来关心问候的朋友,这就是网络与现实的差距!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