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以来南方系摧毁中国信心的动作全纪录及分析(转载) 🔗 网页链接
- 大家千万不要加,这个群太危险了!人妖基佬百合成群!我准备退出了!哦马旮!安拉胡阿克巴!
不知不觉又满九个了…凉拌土豆丝、孔雀武昌鱼、蒜蓉西兰花、京酱肉丝、青椒土豆丝、菠萝咕噜肉、香菇炖鸡、大盘鸡、卤肉饭…嗯…逼格越来越高的样子…顺带做个广告…逗逼吃货群收话唠:375847361…
- 在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对3月1日晚发生在昆明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表示强烈谴责。全国政协常务委员、青海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长庆对这一暴力恐怖行径义愤填膺:“暴力恐怖分子令人发指的暴行,表明了他们是各民族共同的敌人。🔗 网页链接 @无敌饼干姐 @超大小警察欢乐多
- 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语: ,1969年10月25日-),中国维吾尔族学者。长期接受“美国民主基金会”的资助及与美国中央情报局长期密切利益来往,并在后者指挥下长期发布反华不实言论。2014年1月17日下午,伊力哈木·土赫在与中央情报局接头人员会时被当场被依法逮捕。查看全文>>
【空军少将:若飞机不听警告进入防空识别区 可击落】国防大学教授、空军少将乔良介绍,通过开通国际通用波段通讯模式,国与国之间进行防空识别的正常交流,识别查证对方是否有敌意,如果对方不听警告进入防空识别区内,空军飞行员可以对其实施击落。 🔗 网页链接
【航母辽宁舰完成多项训练、试验返回军港】今天上午,辽宁舰返回青岛某军港。海试期间,辽宁舰先后完成歼-15舰载战斗机试飞、舰面试验、舰载战斗机着舰指挥员培训、试飞员飞行训练等试验试飞任务和训练科目,对舰上起降飞行常态化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航母,走起![威武]🔗 网页链接
- 袁腾飞又一次证明了自己的脑容量[嘻嘻]//@DS大彪: 老谣傻逼们还当冷餐吃 //@FY-motokia-发配昌平搬砖: 这个装置只是用来照证件照的而已 //@汉青社: 袁腾飞老师应该被这种东西钻头,但你肯定死不了。因为你一脑子的坏水和浆糊…[哈哈] //@袁腾飞: 女校长是被钻脑而死的,第二张照片脑后的机器就是。[怒]展开全文
【铭记罪恶:红色高棉的恐怖】红色高棉最深恶痛绝的就是知识分子。图中是一位女校长,这位女性神情平静,但脸颊上流下的的泪珠清晰可见,她与幼子被同时处死。
【学校禁穿有色内衣:豹纹扣3分,蕾丝扣2分】近日,中山有学生反映,学校对女生穿什么颜色的内衣作出规定,若不遵守要扣分写检查。学生称,女生内衣黑色扣1分,水钻蕾丝扣2分,豹纹条纹波点扣3分。校方称,考虑到校服太薄,该规定是提倡让学生穿肉色内衣。 🔗 网页链接 你怎么“看”? [疑问]
Z10和SWAT狙击两款T恤都是单位定制款,所余不多,预购从速额!Z10款链接🔗 网页链接 SWAT狙击款链接🔗 网页链接
- 不奇怪啊!胎盘留下养大,其余被人老父母扔了![挖鼻屎]//@新蜜蜂alex182: 问问令尊令堂吃没吃过中国饭馆,能生下您真是奇迹。//@Dream铃兰: 回复@新蜜蜂alex182: [挖鼻屎]人家出来做show了,您老倒是到快餐店实名买快餐show一下啊,看天朝的添加剂玩不死你~!~土鳖内谁敢吃外面的快餐,开玩笑,展开全文
刚刚拿到奥巴马昨天出来买快餐的结账单,天朝官员我不敢保证英文你都认识,但我敢保证数字你应该都认识!
【两岸距离】2000年10月30日下午,在台湾马场町,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向50年代初期被国民党杀害的共产党人及其家属三鞠躬。他说,虽然“白色恐怖”时期他只是小孩子,但既然他现在身为主席,就必须承受国民党过去的责任。大陆什么时候能做到这一点?(图文无关)
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 那你告我啊![哈哈] //@成德明: 回复@猪头不卖-FIA皖舵: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谁告诉你这个未成年人盗窃的???请公布你的身份
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 回复@成德明: 第二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次是偷摩托车。合理合法。 //@成德明: 何况,也犯不上什么行政拘留条件 //@喷嚏网铂程: 转发微博
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 网页链接 - 回复@龙在飞117: 至于啥叫民愤。。。我可以认为PX项目也是民愤么?俺是一线执法民警,俺只想说,民愤代表法律?如果你认为是,那我俩没法沟通。再说了,官方介入调查,只是程序开始,您不要先入为主的定罪行么?等结果吧。谢谢。
【龙华派出所治安员查电单车一次赚800块】“电单车拉客虽不合法,但派出所也不能把扣车罚款当成赚钱途径吧?”家住龙华新区的汪先生以电单车拉客为生,今年他已被派出所扣了8次车,每次赎车费用500到800元,既无罚单也无收据。他称,龙华派出所的治安员通过查扣、赎回电动车牟利。🔗 网页链接
- //@王小东: [围观]//@郭蓬蓬说// @箫笙客1974: 法治,是以法理为据,以事实为尊。任何身份、以及对身份的好恶,都不可高于法理与事实。唐慧抗争的起点,是法治不充分;唐慧抗争的终点,是另一种法治不充分。而李天一案,正显出相似轨迹。在无法治的社会,正义从不予人安保的围墙,
唐慧案,站稳法治立场:【此文发表于8月8日出版之《南方周末》,纸面发表时编辑部略有删节。这是原稿全文。】 我一直关注唐慧案,但我从来没有以任何形式声援过唐慧,因为我觉得她的女儿受害固...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