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批“穿日军旗登泰山男子被扒衣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言论】就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来看,那个穿中山装的恶魔远甚于老毛子和小日本。所以,中国脑残们若真有血性,就应该掀翻水晶棺材鞭尸,就应该看到中山装就上前扒个精光! - 长沙市五家岭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事件中有人当街砍杀市民,造成人员伤亡。 案发后,省、市领导及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到医院看望受伤群众,慰问无辜死亡群众家属。此案正在全面深入调查处置中。目前,长沙社会秩序正常.受害者家属情绪稳定。真能稳定吗?
喜大普奔,官员自掏腰包填肚子了!照此节奏,官员不再嫖宿幼女了、官员不再包养情妇了、官员终于回家陪老婆了。。。都是新闻了。我好奇的是“博得群众一片喝彩声”,难道官员吃饭时专门邀请了群众观摩团? @徐昕
【持续关注青岛爆燃事故】输油管线爆燃后,青岛政府规定当地受灾居民需凭身份证、暂住证或房产证领饭。一个因暂住证过期的李华玉老人竟领不到饭。我想问:灾从何来?竟把救灾变成了慈善施舍。我们可以不要你们的饭,可你们还咱一个家啊![泪]@摆古论今
【林业局书记公款宴请副省级干部"喝死了"!】7月23日,黑龙江一名副省级领导付晓光,带亲属前往镜泊湖风景区旅游,该景区所属的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孟庆安及局长孙书功在鹿苑岛宾馆公款宴请。致陪酒的林业局党委书记孟庆安喝死了!东京城林业局申报孟庆安视同工亡。🔗 网页链接 @袁裕来律师
【今读杨乃武与小白菜,感慨万千】 一弱女子到京城上访竟然没有被大力“截访”,没有被‘神经病’,没有被关“黑监狱”没有被失踪...。最最牛B的是老佛爷亲自为其平反昭雪:涉案的三百多名官员有三十多人被革职、充军或查办……100多年过去了,谁应该反思?
【不鸣则已 一鸣惊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答记者问时语出惊人:“人大代表不等同于国外议员,财产不用公开!
- 应该找个这个家伙拘留15天,扰乱公务太可恶了。 //@毛建华律师: 应当是笑话 //@糜新元: 警力是国家资源,是公器,公器不可私用,屁股在自己身上,应当自己管好。[怒]
【男子报警求厕纸 民警:厕所太偏正在找】金报:宁波鄞州区某公共男厕所20月29日8:23有人报警,纸巾掉厕所里了,需要派出所送纸巾。辖区民警安排出警。8:45,派出所再次接到电话:“纸巾怎么还没送到,我的脚快麻死了!"直到9:00,民警找遍了附近所有男厕所http://t.cn/zRCqb9b。大家怎么看?[哈哈]展开全文
- //@医疗律师刘晔: 有执照的医生不让开,没执照的诊所满天飞,谓之“养鱼“罚款,还可打击一下非法行医。没有比这更无耻的政府了。
【湖北天门:"黑诊所"交钱就能开?】央视记者在湖北天门暗访,发现这里不少"黑诊所"还在营业,屋内满是灰尘、苍蝇乱飞,带血的棉球随意扔在地上,家里的锅蒸一下就叫消毒了。对于这些黑诊所,天门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吴宏祥称因经费有缺口,必须"放水养鱼",用"黑诊所"的罚款维持……🔗 网页链接
【福建男子发微博称“要多杀几个城管” 被拘5天】9月27日,福建龙岩一网民微博上宣称“要多杀几个城管”、“炸城建局”,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找到了发布微博的男子孙某。孙某称自己看了“夏俊峰案”报道后,“因为无聊”才发布上述言论。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裁定行政拘留5天。🔗 网页链接
- //@任志强: 罪犯坚持还原真实,法院却要掩盖真相? //@董藩: 这真是案件审判史上的奇葩!//@吴必虎: 不让阅卷,说明法院心怀鬼胎 //@徐昕: 即使没有真凶落网,聂案也应依法重审,因证据薄弱。再次呼吁让律师阅卷,法院尽快启动再审。见到就转转吧
【王书金不服判决: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王书金强奸杀人一案,因供述与尸检报告等事实不符,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不服裁定结果”,王书金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据悉“一案两凶”的核查迄今已有八年。南都
- //@袁裕来律师: 看来,是一年不如一年。 //@徽剑: 老袁又在胡扯,06年北京崔英杰杀城管,死缓现无期;10年广西小贩马判松杀城管,死缓;10年江苏侯钦志杀城管,死缓;13年上海张会军杀城管,无期。为什么让这些人活,就不怕更多人叫板呢?业务不精还夹带私货很丢人的!
【夏俊峰为什么必须死?】本案处在官民矛盾的临界点,低层民众为了生存,为了有尊严地活着,不得不抗争,他们被逼到了墙角,夏是代表。而公权力也被逼到了墙角,如果让夏活,就会有更多人叫板公权力的压制。私权利的伸张和公权力的压制到了临界点,如果无意启动政改,压缩公权力释放私权,夏就必须死。
- //@邱旭瑜律师: //@陶景洲: 记得史书上记载,惨无人道的国民党同意当时的共产党周文雍和陈铁军在刑场上举行婚礼。
【是凄凉的进步吗?】不久前,曾成杰被执行死刑时竟未被允许与亲属见最后一面。今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和家人见了一面,但是请求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请求自己留个影,也被拒绝。 - //@迟夙生律师: //@谭敏涛在西安: 【法律面前,官民不等】@仝宗锦: 开来蓄谋投毒故意杀人既然可活,夏俊峰被打之后失手杀人理不应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固然可能是虚幻的梦境,但也不能让人们觉得是活生生的笑话。
【死刑面前,官民不等】1一些狗眼瞎了的五毛说杀人偿命,为何开来死缓志军死缓?2城管打死小贩的案件还少吗?城管哪一个被判处了死刑?3丧钟为每一个人而鸣,别以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4自掘坟墓的人,终究免不了为自己唱挽歌!5杀死一个正当防卫的小贩,树立不了司法权威,反而让司法蒙羞,正义无存!展开全文
台湾也有小商贩,他们自食其力,丰富了国民的生活。政府对待小贩的态度是疏导而不是驱赶,是服务而不是控制。无论是台北的士林夜巿饶河夜巿还是高雄的六合夜巿,都有政府的呵护。马英九曾亲临夜巿宵夜,还给小贩们做广告。夏俊峰若在台湾摆摊,他会活得有尊严,怎么会去杀一心为他服务的公务人员呢?
【“两高”解释只见公章不见人】劳动教养决定书则是只见公章不见人。”两高”解释,也是如此。不披露具体提议人、起草人、谈论表决人、表决比例,导致作恶无成本无代价,譬如反宪政的诸多写手,连名都不敢留。难道解释过程公开,不是司法公开的一部分? 【请公开每次”两高”解释班子成员!】文革期间北大清华两校写作班子以“梁效”之名写了很多大批判文章。今天“两高”也是偷偷摸摸搞解释、很多东西严重侵害公民权利,其解释形的成过程、人员构成、如何讨论、如何出台都是国家秘密,搞的跟“梁效”样的见不得人。 - 中央党校也分左派院系和右派院系,这个都有后台支持,不然这些叫兽敢这么娼狂啊。 //@刑诉毛立新: //@谢佑平: 公说公有理,婆说说有理。
党校教授蔡霞在《共识网》撰文“这是在给习挖坑”。弦外之音:这不是习干的。党校教授宋惠昌在《学习时报》撰文“不要以为掌握了大权...就能够把老百姓的嘴巴堵住”。弦外之音:这就是习干的。到底是有人给习挖坑,还是习自己干的,党校教授打起来了,前任和现任党校校长,你们俩咋看? - //@法治梦: //@墨鉅: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主流媒体最具代表性的文章,观点对对碰。针锋相对,精彩无比!不可不看啊!独家奉献,没加任何主观评述,纯粹客观信息整理!供您参考! 补上全部文章原文,供您查阅!
【观点对撞】人民日报视网络如洪水,学习时报警告甚于防川;红旗文稿说要出重拳,新华提醒莫跑偏;北京日报要对群众亮剑,解放日报(沪)检讨政府信息不公开;环球时报要整大V,华声在线担心堵塞言路;法制日报说须严打,光明日报坚持要依靠网民;河南日报晒抓人,南方日报(粤)认为得相信每个公民。
【文革】式运动又掀新高潮!“莫须有”再度疯狂,官方长期垄断谣言进一步加剧,源于心虚与自卑,丑陋面太多!弊端被启蒙者揭穿,为掩盖真相,实现长久奴役,“净网”运动就不可能依法,达不到风声鹤唳!噤若寒蝉之效果,与秦始皇、毛的焚书坑儒,反右如出一辙。河北清河可耻可耻。 🔗 网页链接
【文革】式运动又掀新高潮!“莫须有”再度疯狂,官方长期垄断谣言进一步加剧,源于心虚与自卑,丑陋面太多!弊端被启蒙者揭穿,为掩盖真相,实现长久奴役,“净网”运动就不可能依法,达不到风声鹤唳!噤若寒蝉之效果,与秦始皇、毛的焚书坑儒,反右如出一辙。河北清河可耻可耻。 🔗 网页链接
- 觅食交配是自然法则,是人类革命的动力。 //@劳动者也有尊严: 从人性出发体现人性
卖淫嫖娼首先不是一个法学、伦理学和美学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问题。比如说,工业化要求农民工进城奉献血汗、青春和生命,却不让他们在城里结婚生子安家落户,他们与生俱来的性需要如何满足,他们天经地义的性权利如何落实?一味打击和谴责卖淫嫖娼,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使之恶化。
如果最高法、最高检再专门为打击网络谣言出台一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配合公安部的运动,那么只能证明,公安部确实是这个国家司法的大哥!
- 说的对,九十年代初期,我开讨债公司最早,被江湖上的朋友称为鲁西南第一讨债人,现在面对后起之秀,我觉得很对不起这个称号。 //@御史在途: “第一人”之类头衔不要随便送,媒体送的话有广告嫌疑。
现在的视频和消息中薛蛮子承认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但辩称与"卖淫女"是朋友。那之前报导的"二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是不是谣言?央视和环球称大家替薛蛮子洗地,事实上很多人对他都有保留。但看这些图片,被拘留的换上了拘留服,而在押和服刑的却穿常服?难道薛蛮子穷得只剩嫖娼的钱,没钱买衣服?
- 她们做妓女,如果她们把卖淫做为生存方式来唯持生活,我们就要尊重她们的生存方式,她们用自己的身心健康来慰籍了那些需要发泄苦焖孤独的男人,让他们发泄之后能更好地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这一点上说妓女对社会也是一种贡献。 //@王彦章律师: 集体自卫 //@王继武律师:
【@连岳 :笑贫不笑娼是正常的】剥夺一个人卖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让此人陷于永远贫穷。比如,一个贫穷地区的漂亮姑娘,没有家庭资源,没受过好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她在自愿的情形下卖淫,几年时间里赚了一大笔钱,让一家人脱离贫困。这哪有什么不对?🔗 网页链接
- 忽然想起前几天和朋友一起吃饭,他的小情人说:要是我们被警察抓住了怎么办?朋友笑了笑说:有我们身边的民间大状你怕什么?我说:只要你们别说给钱了就行,其它的事我给你们办,随后我又调笑了她一下说:你就说他是你找的鸭子也行。朋友哈哈大笑说:民间大状真是厉害!。 //@王律师辉:
- 关于拖欠嫖资,不管你们信还是不信,反正我是不信!中国自古就有三不佘帐,第一就是妓院不佘帐,第二打官司不佘帐,第三药铺不佘帐。 //@京悦_陈波律师: 转发微博
新华社变的越来越像八卦周刊。你写内容越来越主观化了。真失望《薛蛮子与十余卖淫女淫乱 常欠嫖资》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手机搜狐)
薛蛮子,他本来就是一生意人,喜欢就公众问题发言而已,又不是道德圣人,嫖娼就嫖娼有什么大不了的。还劳各种官方发布,搞这么大,干嘛? 1919年,陈独秀在北京八大胡同嫖娼,事发后被北京大学解除职务,从此与北大决裂。第二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共产党组织。不知道这次薛蛮子有什么举措,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