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杨梦多的头像

杨梦多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元帅说的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深圳交警: 甘肃省纪委对张家川县委书记和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甘肃省纪委对张家川县委书记和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甘肃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9月4日起,对刘长江任张家川县委书记、马中奇任张家川县长以来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名提供有关问题线索。审计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998评论 272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这也不能碰,那也不能碰,你让人家怎么打磨? //@张周斌律师: 案件证据确实糙! //@SeniorVet: 面相挺憨厚滴,与范伟连像[哈哈] //@梅春来律师: 办事不劳靠,居然给薄当着全天下人的面翻供 //@杨梦多: [疑问]
    #薄熙来案专案组组长刘吉恩被免职# 香港商报》报道,据中国法院网消息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透过免去刘吉恩、王云河、何全印、牛静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大家怎么解读?1957年9月出生,男性,似乎未达到退休年龄吧?
    1. 微博附图
    转发 47评论 6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疑问]
    #薄熙来案专案组组长刘吉恩被免职# 香港商报》报道,据中国法院网消息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透过免去刘吉恩、王云河、何全印、牛静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大家怎么解读?1957年9月出生,男性,似乎未达到退休年龄吧?
    1. 微博附图
    转发 47评论 6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有些话,说出来,大家都知道只是常识。前辈们说过,上面的人做秀时说过,却偏偏不让下面的人说。嘴巴朝前,屁股向后,什么玩意儿。[哼]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尽管周围漆黑如墨,狼吼四起,只要双目依然有光,我必定负夜前行!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最深的林 貌似越来越清爽了,你这是打算演啥角色?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辩护人是谁?[思考]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隔壁兄弟今天很悲催,一只老鼠被拘在办公室,因不堪虐待,在周末躲猫猫死了。今早上班至现在,这哥们都受到这只老鼠的亡命报复,阵阵腐臭弥漫办公室及走廊。物业花了半天才把这潜伏很深的老鼠清理干净,至今仍有余香。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在中国,“黑社会”这个词与“政治犯”同义,又与“斗争英雄”、“冤案”同义,是中国最受压迫最具斗争性最值得同情的群体。噢耶[威武]//@宇宙纤尘: 这就是逻辑。[阴险] //@鳯龍律師: 。 //@程福如律师: //@王兴律师v: 70多岁的老黑社会,那基本是与共和国一起成长起来的。漳浦公安局林顺德局长
    展开全文
    这两个女孩,一个20岁一个才15岁,从微博上知道律师在贵阳开会,连夜站票坐了三十多小时火车赶到贵阳,一早到后怕影响我们开会还不打扰我们,自己坐车赶到我们要去的旅游景点等我们。她们全家七人以涉黑罪名被抓,连70多岁的爷爷奶奶都没放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2013年6月10日【审计署公布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网页链接 //@杨梦多: 大惊小怪,这种审计就没停过。【审计署公布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http://t.cn/zQxyGhy真没做: @杨梦多 //@刘瑶: 我也在群里看到了
    群里看到这个消息:国务院今天下午发特急明电,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立即开干!审计署停了所有的项目,今天开始培训,下周进驻各省市。(转)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我觉得无论公知还是法律人都应当关注一下这个案件。【协警开枪打死无辜群众,声称正当防卫,法院居然判决无罪】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网易新闻)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萧敬腾北京演唱会又称南水北调工程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XX过程赞新女友比她好,命根被咬断 】欧某和蔡某曾同居并有一子,后来分手。5月3日欧某称小孩生病,蔡某赶去发现并无大碍,二人缠绵。蔡某一直拿正为他口交的欧某跟新女友对比,说新女友比她好。愤怒的欧某大力一咬,悲剧发生…近日,欧某涉故意伤害罪被白云区检察院批捕。时报记者 何小敏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特供不除,饮食难安![怒] //@医疗律师刘晔: 特供无处不在、也不只是蔬菜,包括一切衣食住行,其实这就是共产主义。所以我们国家的内核确实是共产主义,享受特供的阶层是真心实意为共产主义奋斗的。
    【揭秘“某些部门”的特供基地:最安全怎样炼成】两米多高的围墙和铁栅栏环绕,五名保安把守。一眼望去,很明显这不是一个普通农场,围墙里面种的蔬菜异常精细,大门是吊臂滑动式的,只有特定的车辆才能进入……这里究竟在“低调”的生产着何种“高调”的产品?(南方周末)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传谣#如果硬要甄别不实信息,并对以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进行惩罚,则只有一种行为需要惩罚:已经权威渠道、机关明确[澄清],仍然[恶意]传播与此真相有关的不实信息,并且造成较为严重后果。对未经澄清的信息,即便可能与事实不符,传播与否系个人自律范畴,不应惩戒。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多无辜的同志#1、我从不故意造谣传谣;2、由于急公好义,识别水平不高,又天性轻信,确转发过不实信息。___本年度最公知的辩解,搞刑事的见过不少这种辩解吧?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昆明市长 :不要求太长,您能保证在任期内不发生这样的事情么?<温馨提示如右>石油大连公司4年6火灾“烧”无止境 - 社会 - 舜网新闻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就让我在伤口上洒点盐[偷笑] //@倾城: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却不知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 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 就请你吻我的嘴 //@洛神惊鸿: 这是一场神圣的战争
    【律师维权东线快讯】多位律师电话询问我为何没去北海一线。告许大家,我在东线战场,在泰州中院办王全章律师在靖江被拘一案。昨天查阅了卷宗,基本可以确认靖江法院拘留王全章没有证据。仅怀疑王全章违反法庭纪律录音拍照。我们要求调取同步录音录像,中院暂未予答复。看来公权力的无理基本一致。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搬家,也就是搬书。[衰][衰]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展开全文
    前律师落难时,全国律师气不过,为其呐喊鸣不平,维护律师业尊严。出来后其未恢复律师身,却做起法律掮客的买卖来了,且是大买卖。去年俺就听业内人士反映其最近两年很不堪:大揽刑事案件,个案收费极高,超乎想象,且向当事人吹嘘在帝都有神马关系。这是置律师业于死地的恶行,不能沉默,必须声讨!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哈勃这次的地区,被称作“深场”,后来还有“超深场”。
    宇宙篇:你从没见过的23张图,让你有一种莫名的恐惧。看完之后你知道“宇宙”有多大了吗?(转)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展开全文
    记者奔赴重灾区龙门乡采访,在距离芦山县不超过二十公里路程的龍龙门乡,几乎每走过一村,便有灾民手持标语拦路示威。有村民说,政府救援部对队只集中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访过的芦山县城发放物资,又指有记者來了,红十字会运送赈灾物资的车辆,就一车车发放,记者走了,他们也跟着走。(苹果日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87评论 16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看看事件在公知微博的演绎:律师在法院失踪--律师被法院非法拘禁--律师因指控法官遭报复拘禁--律师因庭审声音大被拘留--律师因为扰乱庭审秩序被拘留--律师在庭审最后阶段不听劝告拍照被拘留,所拍内容不属于庭审!Ps真相未明前,花枝乱颤,内幕曝出后,只有律师的法律解读正确,哦,好歹回到法律上了。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杨梦多

    1. 微博附图
    转发 69评论 2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回复@小小猫他爸: 这个我也基本赞同,抵押权有优先性,而且抵押权无法转让,只能涤除后才能过户,不过物权法191条2款“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值得玩味。抵押权人能否拒绝消灭抵押权?
    发表了博文 《2012年10月26日》 - 请问甲能否要回争议房产所有权 人物表 甲——妻子。 乙——丈夫。 丙——甲、乙的女儿,五岁。 丁——丈夫乙现任妻子。 戊——银行。 案情: 甲乙于200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发表了博文 《2012年10月26日》 - 请问甲能否要回争议房产所有权 人物表 甲——妻子。 乙——丈夫。 丙——甲、乙的女儿,五岁。 丁——丈夫乙现任妻子。 戊——银行。 案情: 甲乙于200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展开全文
    既然周克华的案子已经结了,你们该奖励的该立功的该……全整好了,那么为啥子不让那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老母亲去认尸呢?于情于理,你们这么做很不道德的哦!而且貌似很不要脸的哦!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杨梦多

    #关于释明权#最高院在各种司法解释中规定那么多需要释明的情形,是不是太看不起律师界的同仁了?强烈建议:就释明权的行使增设一个前提:当事人如未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法院可以行使释明权,否则,可以不释明。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