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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深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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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只是在判决中如实引述了被害人的意见,而非自己对辩护律师进行评价。🔗 网页链接 判决同样引述了@周泽律师 方面的陈述“公安机关不当介入而使股东纠纷成为刑事案件”,难道公安也要跳起来找法官吗?在离婚判决中,“原告诉称,被告赌博成性,包养二奶,无情无义……”难道被告也要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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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法院已经是第12个年头了,回想起来,倒真的没碰上在我面前特别能“闹”的当事人,真的,一个都没有。这当中最大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运气好,其次的原因,想是因为,一直以来,我都不断提醒自己:在这个位置上,你的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递过去的一张纸巾,冲的一杯茶,或许都能给他人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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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可以下班了!满怀期盼,奔向辉记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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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一家小小的肠粉店的老板,你路过时,会不会停下来,吃一条肠粉,喝一杯茶,陪我聊一会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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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次恶意操作客户资金交易 理财师杨某为赚手续费获刑3年6个月】http://t.cn/RhDjgkQ不认同此判决。如果杨某是与客户有仇,主观上追求让客户亏钱的目的,那么可定故意毁坏财物。但本案目的是通过频繁交易来多赚取佣金,不论客户亏赚都有佣金,没有刻意造成客户亏损的目的。如果真有这本事,早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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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的法院新制服样本。问题是:把模特P得这么高瘦帅,有木有考虑过我们微胖界滴感受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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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原则上从初级法院做起,逐级遴选#向为大多数法治国家通例,我国亦于一五改革纲要提出此项举措,后来二五也提了,三五也提了,现在四五又再提了……此项改革,本是最容易开展的,因纯属法院系统内部可控制的事务,受外部制肘甚少;但偏偏多年以来就是未能寸进,个中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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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院院长来源分析# 近日,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提名为台州中院院长的新闻备受关注。我也分析了一下广东中院院长的来源,其中“省院空降派”最多,为8人;从县(区)委书记提拔的为6人;另有6人是法院内部晋升或检察院调入。应该说,有法律背景的还是占大多数,但县委书记任院长也是不少,当跳板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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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协会费怎么用#有一个用法我建议一下:由律协出面向当地法院申请,在法院内借用场地,或者是在法院附近租赁场地,由律协出资进行装修,设律师更衣室、休息室、咨询台,聘请工作人员,为律师提供茶水、点心、复印、打印、上网等服务,类似于机场的贵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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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不属于民事法律,而属于社会法,与之类似的还有《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我本以为这是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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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也有碰到过申请人给被执行人说情的,照样拘。法律文书生效后就该履行,法院发了执行令限期履行,就已经是给了机会了,再不履行,或者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问题的性质就变了,就不是欠申请人的钱那么简单了,而是藐视法院了。拘留决定书已经作出,就必须严肃执行,否则拿去擦屁股么?@执行法官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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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博上有网友建议我转行,现实中也确实有当猎头的朋友向我推荐待遇还算不错的工作机会,但深思熟虑之后,我还是婉拒了。人生于我而言,只是一段旅程,一些体验而已;身为法院的一员,能赶上司改的大潮,酸也好,甜也罢,都是难得的人生体验,我愿意细细去品味。故,司改告一段落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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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头来过#@武邑法院 干警在着装、执行罚款决定、收取罚款等方面存在违规之处,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应依法严惩,这个可以确定,不需要继续讨论。请集中焦点:1、物业公司是否涉嫌诬告陷害、故意报假案?2、成都公安的办案过程、方式是否合理?3、成都媒体是否遵循了新闻操守、是否存在恶意或偏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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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外行人解释一下。本案商场实际上是把整个面积分成了几百个十几平米的小块出售给业主,但由物业公司整体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再按平方数发租金给业主,赚取租金中间差价。法院执行要先确定管理唐勇所有的14.22平米的商铺的公司,下一步再要求该公司将本应支付给唐勇的租金支付到法院。@武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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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邑法院 事件视频(上)🔗 网页链接 (下)🔗 网页链接 我真的很想抽那位穿背心的同行一巴掌!但是!此事明显是做局!成都公安明显有内情!你们在视频中抓捕法官所使用的手段,比穿背心执法严重十倍!强烈呼吁纪委、检察院、最高院介入,严惩违规法官,但是!更绝不能放过这班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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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我死后,这个世界仍将继续存在千亿年,我就觉得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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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为浙大副校长。这么明显的no zuo no die,居然还认定大车要负次要责任,这样搞,真的好么?@平安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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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员额制度#其实台湾就有很好的版本,几乎照抄都不会错。法院收案数当然每年会有波动,但总在一定的幅度之内,不至于今年几千件,明年几万件。高级、中级、基层,每级法院按案件数量分为几类,每类法院庭长多少人、法官多少人、助理多少人、行政多少人,都立法确定下来,好了,就这么愉快地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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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称,某市两级法院,今年上半年每位法官的人均结案数为——2.5个。据此推算,该市纳税人聘请法官处理一宗案件,需支付1万元报酬——果然高大上;而深圳纳税人只需支付不到500元——果然是司法民工。推而广之,两地政府机关的人力资源成本是否也是如此?两地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是否也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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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师亲切地对猪们说:“我会尊重你们的选择的!说吧,你们喜欢被红烧还是碳烤?不要怕,百花齐放,畅所欲言嘛!” 猪:“其实吧……我们并不想被吃掉……” 厨师微笑道:“你看,你们说着说着又跑题了吧?” ——这个笑话最适合用来形容最近的某件事,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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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称,某司改试点地区的某中院,日前突击提拔了十几位审委委员,大多为非审判业务部门的领导,相信是为了接下来的法官员额制、审判长制度改革未雨绸缪吧。我相信这绝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轰轰烈烈的司法改革,在“下有对策”的情况下,若最终沦为法院内部的“多收了三五斗”,那真叫人悲哀。@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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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的结案目标是15个,上周只完成了8个,所以这周必须完成22个,最好是25个,因为下周是中秋,只有4个工作日……刚才下班开车回家,路过一个又一个大排档,看着人们大碗喝酒,大声谈笑,弟兄们在路边带着酒意拥抱,依依惜别……忽然觉得好生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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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再落魄我们也是数千年的贵族。别人可以看不起我们,我们却不能看轻了自己。所谓贵族,不一定要有锦衣玉食和富贵荣华,却一定要懂得荣誉与担当。——《京华异闻录》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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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立案执行时,周新华尚未调到执行局;后该案移交给张峰承办,周也不是承办人;周与本案的唯一交集,就是张峰到广州将成森林带回拘留时,周也一同前往。此陪同行为不属于需要回避的行为,对案件没有任何影响,也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不符合“应当回避而不回避,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形。@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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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25日至31日将在北京举行,将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嗯,别的地方暂时没戏了,比如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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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各位同行:开听证的时候你们穿法袍不?按法官袍穿着规定, 下列场合可以穿: 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此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听证到底穿不穿我觉得很纠结,感觉类似于开庭,但又确实不是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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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了一下,某些地级市,其中级法院一年也就一千多宗案件,即便是按照每100宗案件配备1位法官这样宽松的标准,有十几位法官也就够了。辖区数百万人口,仅有十几位中院法官,全部都可以是审委会委员、处级以上,地位能不尊荣么?待遇能不高么?还会“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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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最顶级的律所,年营业收入可达150亿元人民币;所里数百位合伙人,其平均年收益(PEP)可达近千万元人民币——各位律师界的朋友们,加油啊!(附:世界年收入top100律所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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