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李平-律师的头像

李平-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近日梦鸽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强奸罪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文书及申请书应当用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作为李天一的法定代理人,梦鸽有权提出申请,但需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梦鸽聘请多名律师,却无人为其普法?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流氓土匪、、真多啊 、//@北京律师联盟网: 流氓土匪行径越来越多,越来越公开化,有些社会机构公然祭出流氓手段对付百姓,践踏法律,这是对政府和人民的挑战,应引起高度警惕。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这有点凶残、死刑、、//@北京律师联盟网: 从情理上讲,怎么处理不为过,不过警察蜀黍毕竟是执法者,痛恨之余,还是要收敛感情,就让法律严惩罪恶吧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法律会制裁
    【河南桐柏县56岁老师性侵16名小学女生】图为几名学生躲在伞下等待复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严查到底,净化教育,还孩子安全/
    决战!律师保护幼女,控告警方渎职!海南禽兽校长奸淫6幼女恶行,震惊整个世界!有报称:当地数名官员也卷入此案,官僚们惶恐不安,想掩盖真相,当地警方百般推诿狡辨,把强奸淡化成猥亵…民情愤怒!7名勇敢律师向海南检查院控告警方渎职。为正义!为孩子!强烈支持律师们维护法律!挑战强权!@章立凡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不知道刑事罪犯期满后,且无法律业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从事政权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顾问工作。这个估计得北京市委给说法了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不是吧、、、、
    【震惊[吃惊]】律师接到司法局指令,不得代理强奸幼女案。不是不准其为强奸幼女者辩护,而是不准其代理幼女。[怒骂]呸![话筒]by @袁裕来律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这里#宪政标准就是行政司法一成不变的执行法律,互不侵权,不能乱作为
    【红旗刊文:宪政关键元素属于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杨晓青:宪政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在党的领导下,为了人民的利益,通过法定程序,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修改的。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至上”口号的局限性。🔗 网页链接 [汗]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法律公平公正的
    2013年5月21日下午2点孟荣展一案继续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孟荣展正如实地回答着他的辩护律师伍雷律师的发问,然而在其陈述过程中,公诉人在没有经过审判长的同意下就擅自发言,要求孟荣展简单陈述案件事实,只能对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且只要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真的要好好学学法律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生存PK毁灭: 那倒未必,只不过价码不是20万,而是官升三级![挖鼻屎]//@新视界一代: 它们绝不会奸淫权贵的孩子,只是对没法律保护的奴隶子女下手。 //@何光伟: 如果被奸淫的是教育部部长、公检法最高领导的女儿,你们也不管不问吗?
    展开全文
    小学女生被奸淫,不允许立案,也不让律师代理。那你们到底想干嘛?我看除了教育部部长辞职谢罪,公检法的主官也该辞职谢罪。对于奸幼这么恶心、这么严重的犯罪,你们竟然不管不问,还要你们这些人干嘛?养条狗还能看门,养你们干嘛?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法律会制裁
    【阳光下的黑暗】2012年永城市委办主任,强奸幼女10余名;浦县街道办党政办主任,强奸13岁中学生;2013年,全州县乡派出所所长,以“破处”的名义强奸13岁中学生;兰州派出所副所长,嫖宿数12岁10名幼女; 潜山县小学校长,在办公室性侵9名女孩,最小才6岁...一个国家出现这么多的强奸幼女案,谁之过?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6357评论 145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呵呵、、、
    【一张图看懂“嫖宿幼女罪”的荒谬之处!】强烈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以保护祖国的花朵,保护我们的女儿。。。见到的都请转发,直到废除为止。。。。。。
    1. 微博附图
    转发 9383评论 146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诶、、、//@月輝藍: 校长被强暴~还要出钱~好可怜 //@大鹏看天下: 这个案件如果也能压住、私了,最丢人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些“学法律”的头头脑脑,中国从此也不要再说什么“建设法制社会”了~
    海南万宁市“6名小学女生被校长及政府人员带走开房”事件,基本已销声匿迹,这是近日为数不多的后续报道了:女生家长说,有人出价20万元求私了。见图~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法律是公正的
    宝马乡@泗洪徐德 书记,贵县的拆迁在市场房价高达4000元每平方左右的前提下,拆迁补偿仅1000元每平方左右,就这可怜的一点补偿还要扣除15%左右的折旧费,你说这种拆迁补偿合理合法吗?据说贵县拆迁别动队的威力挺猛,真的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法律会抓住他
    【[话筒]紧急扩散:大家帮忙把这杀害女童畜生搜出来】就读安徽肥东实验小学2年级的小丽14日在校门口被一男子带走,30小时后尸体在学校附近涵洞发现!为何现在禽兽肆无忌惮的向女童下手?请朋友们扩散,把这畜生揪出来!!(by@我是高璟)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现在知道小孩没有是非观念、、、、
    【女生讲述与校长开房经历:校长整宿欲行不轨未成】他说不跟我们玩了,一人5000元,去夜市找个处女才3000元。他开始数钱,数了一分钟,把钱放在我们俩的枕头下,说谁同意就上床,不同意就别动,然后就关灯了……详情:🔗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事实是铁证
    吴有水律师 :警方:是女生主动联系校长?海南警方的该说明,比那个校长还要无耻!①强奸幼女,是无论幼女同意与否的,知道么?②强奸幼女,只要有性器官接触就属既遂,懂么?③从该医院的检查证明:阴部红肿、会阴体正中线有1厘米裂伤痕。这就足以说明了一切!该校长及另一男子已经涉嫌强奸罪!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真的无底线了
    【难道是喜羊羊勾引灰太狼?】这个社会已彻底无底线了:带套不算强奸、轮奸案第一个上的不算轮、强奸幼女变嫖宿幼女、会阴有裂痕但处女膜完整就不算性侵。尼玛的,法律是保护强奸犯的?三天之内(17日24时),警方不以强奸案定性,我就亲赴海南省检察院提出控告——这是我的最后通牒。@诗人潘婷 @徐昕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律师们流汗又流血,最值得尊敬,恩
    律师们已经到处抗争,媒体还在胡说八道,学者们忙于宫廷八卦,忙于在屎堆里找玉米,正在对牛喊话,普通民众已经开始清醒和行动,伪小资伪精英们打扮成理中客在警惕底层民众,担心民众成为bao徒而忘记了自己也整天被XXX正在蹂躏,还以为自己不是它们案板上的肉猪。 我在:🔗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我也觉得
    【受权发布朱令令监护人声明】朱令令监护人对社会各界表示感谢;同意由谢佑平、李肖霖、张青松、赵军、张颖、张捷、李海霞、张鹏、李春光等十人组成“朱令令案件律师团”,并进行相关授权。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中国律师维权网征聘两位发起人律师前往江西新余为发起人@刘金滨律师 维权,江西周边省份发起人优先,律师维权网承担差旅费和一定数额补助。注:此行有风险,报名须谨慎。有意请私信或短信。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近两年在微博上见多了党同伐异,感觉达成共识之难,撕裂社会之易。我想与左右朋友做六个约定:1、从今往后,求同存异,允许价值多元;2、理性辩论,不搞人身攻击,不扣帽子;3、不搞威胁恐吓,更不诉诸暴力;4、摆事实讲道理,不造谣传谣;5、以法律为底线;6、意见不同,不搞道德审判。同意者请转发!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我向母亲讨还母亲》——谨以此诗献给见不到母亲的母亲节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中国今天的现实是有宪法而无宪政, 当政者不尊重法律,人民就不会尊重法律。官场遵循的三大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讲法;判案三大规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关系;法治的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总而言之一句话,人治大于法治。会有破局之人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8596评论 143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京温商城坠亡案:家属无异议?】针对安徽女青年袁某坠楼死亡,北京警方对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进行认真复核,并再次梳理商城全部监控录像、走访调查,排除死者中毒、性侵害及他杀可能,系自主高坠死亡。警方将核查详情通报家属,家属无异议。🔗 网页链接 家属不是说看录像,不给看吗?#大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孟晓苏:为什么将住宅地期限定为70年?我是知情者。1988年修宪和土地管理法都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没规定年限。规定70年是1990年国务院55号令。当时法律刚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定年限时谁也吃不准,觉得定50年短,定90年长,干脆暂定70年吧!就这么发布了“暂行条例”。现在不是不可以改。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今日最佳贴】犀利的不是语言,是思维,常识。转起,同问!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 四个国家的小学生守则 】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转发微博
    让申诉变成上访,让死刑复核变成行政审批,让中立裁判变成能动司法, 让法官政治思维……,这些理念无一不来自最高法院。提审刘涌案,改判李昌奎案,拒绝纠正聂树斌案,核准药家鑫案……,这些案件无一不见最高法院的身影。破坏司法权威,最高法院是最强力。要想重建司法公信力,必须炮轰最高法院。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平-律师

    //@lpDYKHY: 原来“人才”可以越居法律之上,享受另类待遇啊,这是也算是情与法的关系么
    人才啊【法院认定是“人才” 刘志军窝案落马官员获缓刑】中铁建电气化局原副总李汝军涉嫌侵吞下属公司4.6万欧元,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公诉机关在指控时,称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希望法庭给他再做贡献的机会,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