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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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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的今天#【1887年10月31日 蒋介石诞辰】他领导中国军民打败日本侵略者,在离开大陆时,他抢运黄金、大陆学人和故宫文物等等去台湾,首先考虑的是经济文化;在台湾他坚持一个中国,反对台独。在台湾没有搞运动,励精图治。一辈子“艰难革命成孤愤,挥剑长空泪纵横”。🔗 网页链接 [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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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释放记者】@孟非 说:事情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不便评论,说一段很多人都知道历史吧。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道地方政府破产失实而遭起诉,但该州法院判决报纸无罪,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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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中联重科】今年8月28日,我有幸参观贵公司,厂区蒸蒸日上的景象,各种陈列产品,“至诚无息,博厚悠远”的厂训,还有公司管理层的雄心壮志都令人印象深刻。上市企业须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媒体报道若有不实,公布真实情况以正视听可矣,诉诸法庭以保障名誉可矣,抓记者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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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撼,珍贵的纪录片!——美国人拍摄于几十年前】《二战的真相•中国战事》看点:1,日本何以如此凶残和疯狂。2,究竟是谁在抗战。3,那时的版图。4,千万人大迁徙,长沙保卫战,南京大屠杀,蒋介石的坚毅,美国的支援。5,那时的穷人和富人。6.The Battle Of China 🔗 网页链接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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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言,9月25日夏俊峰将被执行死刑!网络一片“刀下留人”之声,我不知执行法院还曾记得曾成杰案否?且莫让曾成杰案的悲剧重演,切莫让司法的道义丧失殆尽,司法已经不起再度摧残,也耗不起公正的进一步缺失,任何正面宣传所积累的司法正义都抵消不了一个错案所酿成的恶果,要么,司法玩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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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他们不想让谁死,就算他犯了天大的罪,也可以不死。另一方面,只要他们想让谁死,就算他天公地道正当防卫,那也必须得死。因为让谁死和不让谁死,说到底就是:只手遮天的特权,霸道纵横的面子。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夏俊峰,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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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一家医院以无准生证为由 拒绝给刚出生婴儿看病】出生才21天的小宝宝方宸宸有点感冒。就去了离家最近的一家医院。医生说,必须拿出生证明或母亲的身份证,才能给孩子看病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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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秦火火的时候我没觉得恐惧,因为我不喜欢这人,也没转过他东西;抓薛蛮子的时候我觉得惋惜,他授人以柄;抓王功权的时候我愤怒,他不过是个期待公民社会的商人。但传讯花总时我有点害怕,因为他平和冷静客观,但一个黑不黑、白不白、我们根本看不起的小丑就可以勾结个别人构陷他,这才是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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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言: 今天上午,我通过快递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递交了《追加起诉申请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介绍两人次卖淫的,应当立案追诉。故丁书苗介绍多人给刘志军嫖娼,应当追究丁书苗的介绍卖淫罪。如果不追究,检察院就不应批捕薛蛮子。
    【没有律师,后果很严重】薛蛮子有消息了,原来在9月2日就以涉嫌聚众淫乱被刑事拘留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律师,如果有,为什么不及时公布他的信息?律师有没有及时为他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没有律师,那他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很多人以为自己有钱、有权、有关系、有声望,就不🔗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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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直道而行】很多三岁小儿一眼便知底细的事,官方硬要一本正经地骗。抓薛蛮子明明是因为网上批评,硬要说是因嫖娼;抓某著名人士明明是因为公民活动,硬要说是偷税漏税。政府做事,应直道而行,敢做敢当才好。没有担当地耍小聪明,虽一时得计,却害党害国。人民受奸诈教育,也许某天返归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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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狱够吗#昨天,一个律师在我办公室谈完公事,拿出一张刑事委托书建议我签字,见我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解释说现在大家流行事先签好委托文件,进去了,也有律师迅速介入。他还说,法律界新闻界公知大V很多人相互签,一些公务员企业家还专门请律师恶补相关知识。真的回到文革了吗?真的人人自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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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之伟: 【大陆建设法治社会,中共依法执政,台湾各政党与政权组织的关系值得关注】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除宪法或宪法惯例外,一定还会有立法或判例规范政党行为、政党内部关系及政党与政权组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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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忠信: 党作出的涉及个人权利的决定也可以成为司法的管辖对象,这就是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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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反贪机构——“特侦组”】近日台湾“特侦组”调查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说情)案,引发广泛关注。“特侦组”是陈水扁总统在任时修法设立,主要办理正副总统、五院“院长”、行政院各部会首长、上将级军职人员的贪渎案件。为防止政治力量干预,法律还规定案件侦办中检察总长不受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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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掉微博,也删掉了国人对法治的微弱希望。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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