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功权在美国做了几天插班生后,回国就是一副救世主模样。@王石 在美国做了几天插班生后,回国也是一副救世主模样。我特码就搞不懂了,这些靠着老邓猫论先富起来的人,谁不是十指沾满中国老百姓的鲜血?他们有什么资格摆救世主的谱?中国老百姓有那么傻逼吗? - //@不下驴: 济南案还有一个巨大的荒谬就在于若果贪污受贿属实,那古应与薄为共同罪犯,共同列为被告人,那么为什么只单独对薄列为被告人?而不把古也列为被告人?就是因为若果共同列为被告,那古就必须作为被告人出庭,同时古也就没资格做对薄的指证啦!这就是剧本庭审编剧部分的荒谬所在。
- //@公知花圈分店: 本文作者完全是以有罪推定的思路论述的,这首先就违背了疑罪从无的原则!该文也承认全案都是“间接证据”!也承认所有证人不是有“精神缺陷”就是存在“利害关系”!那么,就凭这样的证人取得的“间接证据”就能够“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这样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强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检察日报今日刊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专家文章称,薄熙来在侦查过程中曾作有罪供述,翻供并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的效力,其真实可靠性有待综合全案证据予以评价。本案并非如薄所言仅有外围证据,其此前有罪供述便是典型的直接证据。🔗 网页链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法律系 刑事法教研室 孙 远(副教授) 导师简介_华文考研: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 🔗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 //@公知花圈分店: 官方发布“王于2012年2月6日14时31分进入美领馆”,而重庆到成都开车需三小时,亦即王于6日中午以前已离开重庆。可王却在庭上说他在6日下午还在接受王智的相关材料!这就是你们的“证据链条”?!这就是你们的“铁案”?!中国法制尊严被你们踩的粉碎!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