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搜了一下,新聞里怎么把佛山反恐演習报道中的這張照片全刪除了?
【学校逼遭强奸女儿转学 母亲为讨公道要炸政府】清远市阳山县妇女余建凤,9月22日,她在网上扬言要炸毁清远市政府,引起警方注意。被警方控制约20小时后,余建凤被处罚300元并被释放。但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女儿被强奸后遭遇不公无人理,而她发一句气话就被警方带走。(羊城晚报)
奇怪,中午的时候转发是1363,到了傍晚变成了1347呢?是有人怕怕删了转发?还是浪浪技术控制?
致@环球时报、 @新华网、 @央视新闻: 首先感谢你们对薛蛮子自费嫖娼事件的追踪报道,全国人民的娱乐生活因此而丰富多彩。但娱乐无极限。本着娱乐至死的原则,请你们尽快、全面的报道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公费嫖娼事件,包括他日御几女、嫖资几何、是否赊欠嫖资、是否有特殊性癖好等具体情况。再次感谢哦。展开全文
【警察被交警罚,怒撕罚单!】9月4日,海口一名警察因在路边停车, 被交警在其车上贴了罚单后,警察的第一反应是骂骂咧咧地将罚单从车上扯下,狠狠地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还踩了两脚:他x的,我的车也贴,抢劫都抢到我的头上了!-----贴罚单在警察的口中变成了抢劫,他说出了真话!🔗 网页链接
恳请 @平安北京 协调 @曹国伟 先生,梳理微博大V(粉丝在10万以上的)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底数,积极沟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科学准确界定其性质,分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维护微博等虚拟社会正常秩序。谢谢了。 【律师谈薛蛮子嫖娼案:外籍人士违法可驱逐出境】据本案现有消息来看,涉嫌卖淫嫖娼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外籍人构成违法,不排除警方根据规定附加适用其他法律,比如令其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展开全文
郑屠拥有这个集市上唯一的肉铺。最近人们发现,原来一直以来这个肉铺都在卖老鼠肉。郑屠见生意冷清了,忙出来辟谣,并承诺查处私自进鼠肉的徒弟。但多数人不相信郑屠不知情。有人提议集市上应该多开几家肉铺,郑家立时跳出几个持刀的彪形大汉:他妈敢颠覆?那人不服:你算什么东西?郑屠冷笑:伟光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