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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喊他爷爷也没用,只要进入权力绞肉机,人就变得冷血了!//@徐昕: 周院长能看到吗?
    #为父鸣冤#相信最高院周强院长的全国高院院长讲话,我于7月9日写给周强院长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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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权力阶层合流的结果,刑辩会雪上加霜,我们却无能为力1
    【怪胎】司法部正在就《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完成后将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因此,既不是规章也不是司法解释,而是司法权、行政权轮流和法律发生性关系产生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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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样的案子,再用法律的思维去考量,完全是白痴!诸位不要生气!//@陈有西: 回复@王兴律师v: 鸡和蛋的关系。因为不想他死,所以不会选死嗑律师。 //@王兴律师v: 律师还真不可能把他磕死
    刘志军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审判长白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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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当得足够大,就掌握了同僚的丑事,一般不会被杀死。当官足够大,就有你的大圈子为你制约当权者,也不会让你死。因为你死了,圈子就要火并了!//@袁裕来律师: 老百姓的中国梦。
    果然不出所料,刘志军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保刘命可以,但必须附加刘不得保释、不得减刑提前出獄。目前对刘的宣判,不仅震慑不了腐败分子,甚至还增恶劣感觉:当大官大贪,反正最后是死缓。死缓再来减,安然度晩年。@袁裕来律师 @纪许光 @于建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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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就是他们的工具!
    又一个被司法“宽容”了的大贪官: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6460万余元,被判处死缓。如胡长清( 受贿544.25万元,判处死刑)、成克杰(受贿4109万余元,判处死刑)、郑筱萸(受贿649万元,被判处死刑。)王怀忠(受贿5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在地下有知,是否会向马克思喊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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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如果公权守法,一起诶都不可怕!//@青石律师: 晚上八点继续开庭,我们决定先不出去吃饭了,请人买点面包送进法院来。
    #困在福州中院#刚刚和@青石律师 张磊通完电话,福建高院审理的念斌投毒案休庭,稍后晚上继续加班开庭。此刻,他与张燕生、斯伟江、李肖霖律师都被困在福州中院内,因为——法院的大门都被被害人家属堵住了!危险吗!中国刑辩律师!你的名字叫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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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视组完全是蒙骗老百姓的,不信,把他们真正为民作的实事公布一下!高级形式的作秀,习李新政!
    政改不能随大流瞎折腾,中央派出45个群众路线督导组整风。——看了来自人民日报、党网的今日头条,我只想轻轻地问一句:官员财产可以公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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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领导、权贵违法、枉法都不会被追究!
    「为什么说公检法人员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主体」因为他们面临最无效的监督,最低程度的惩罚,最少的风险。每个成员在立法、司法、执法的过程中,都自觉不自觉的夹杂着自己的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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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国保,不是在保护民众,而是民众的最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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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们故意枉法,可采取无限防卫措施!//@李方平律师: 恶行不止。
    @程海律师: 【大连警察再次对律师下手】刚持续接@李苏滨律师 大连来电话,称在大连市开发区办案,住汉庭快捷酒店,有警察敲门要进,因洗澡没及时开门,警察踹门强行进入,说他涉嫌藏毒和吸毒,还要传唤。后光明派出所副所长文怀义到场,交涉后离去。前后来警察7人。 @徐昕 @何兵 @迟夙生律师 @袁裕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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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除党管具体案件,坚持法律至上,严惩非法干预司法,审判完全公开!我的司法改革方案!//@杨学林律师: 司法独立,法官髙薪。我的八字司改方案。
    #法官高薪的前提是什么#工资是一个敏感话题,更何况是明目张胆地要求给法官加工资。这篇文章打磨了很久,希望在说明法官工资“有多低”的同时,厘清“为何加”和“怎么加”等争议问题。既然发了,当然会有拍砖,文责理应自负,但希望大家能耐心读完再拍。谢谢总公司报和法律读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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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民民反!应该这样//@何兵: 这世道。 //@邱旭瑜律师: //@周泽律师: 厉害! //@全章律师: 我这边遇到一个「死磕丈夫」:国保大队长牛气哄哄去他家搜查,这丈夫说,你想拿的你拿走,我的东西你给我放在这里,我老婆在看守所要是被你们整神经了,我把房子卖了,先去找你老婆,大队长连连说"赵大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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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磕夫人】北海来客谈到北海案被告人孟荣展夫人,端的勇猛。有派出所时常骚扰她家,她全身浇汽油,手执打火机,逼公安道歉,由所长政委写保证书,再不骚扰她家人。一段时间,她堵住北海纪委大门,甩开嗓子大骂,北海纪委或觉理亏,只好架梯子翻墙上下班。我语@周泽律师 :死磕律师当有这样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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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得意处,何想失意时!
    法院将辩护人扔出法院门外,举世罕见。正告北海司法者,你们扔得出律师躯体,但掏不走律师良心,你们,扔掉的是“法治”。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当你们突然悟到律师是为你们的亲人或明天的你,在竭力辩护时,你会惊出一身冷汗。只有深刻领悟习总“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真谛,才是对你我真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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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已经混蛋无耻之极!
    【呼吁致田少红院长:公开庭审录像】就伍雷、杨金柱律师驱逐出法庭一事,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发布了新闻通稿(图)。很多网友们表达了质疑。为了给法院一个清白,我们呼吁公开庭审录像。同意的,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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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话,却不敢办真事!
    去法院查阅卷宗材料,遇到一马上就要退休的老法官,他猛然说了一句:在法院干了一辈子,原来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想没有了,法院现在是最不讲理的地方。太悲怆了![生病]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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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TonyWangYB: 未遂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是是否一定轻到三年?需要结合其他情节确定。比如借截访机会,表明性质恶劣;比如被害人处在那样一种无助环境下,更应考虑!就像普通的强奸案与强奸被监护人,两案情节不同。所以,该案应重判!
    【江西女访民遭截访后被性侵 嫌犯获刑3年】去年4月30日,江西进京女访民赵某被驻京办官员安排至临时关押地,次日凌晨被该处黑保安曾某性侵。9月北京法院判决:曾某犯罪未遂,并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受害女仍在上访,要求追究截访者责任。详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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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是胡说八道,作为党的纪检机关,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这些线索,都有义务调查核实!但事实并非如此!
    【中纪委:网络曝光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中央纪委信访室副主任张少龙表示,通过网络曝光违纪现象不属法定举报行为,纪检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打击报复。希望公众通过正规渠道反映🔗 网页链接 古代都可以拦路告御状,如今网络举报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合法的,你们要做的就是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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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刑讯逼供危害的人,往往已经无权参与刑诉游戏了!
    法官应当是中国刑讯逼供的祸首之一!多少被打成的冤案都是由于狗头狗脑的法官明知违法取得的证据而采信造成,每当我在法庭上亲历这样的法官办案时,真想冲上法庭揍他们一顿。也遇到过许多后来也被刑讯了的法官,他们后悔了,晚了![哼]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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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匪何异!!
    这次来吉林才知道,王刚案两名一审被宣告无罪的女性,也遭到了吉林公安人员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被抽耳光无数,眼镜打烂,飞脚踹肚子,皮带抽,十一月的东北被长时间赤脚站在室外导致脚趾冻坏,其中一人半年后取保时一头乌发已成白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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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分内之事,也是立功!?明知应该无罪,拖延十二年,让立功情何以堪!//@徐昕: 这是实话。主要责任是政法委、公安……
    【最高法:浙江叔侄强奸等冤案审判法院功大于过】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称,一些冤案,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面临各方干预和压力,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详情:🔗 网页链接 @何兵 @徐昕 @贺卫方 @周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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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夙生律师: 老任说得好! //@谓贤: 无宪政无以依法治党国。//@乐评教育6: 回复@hg11199: 【他们不自信,所以不愿博弈,不敢搏奕,不敢开放言论自由!】//@hg11199: 任大炮所言极是!现在一提宪政就是被指“邪路”!宪根本目的就是人民监督政府。//@曹思源: 为何有人害怕宪政[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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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进步在于百家争鸣中允许不同意见的平等讨论。而不是必须统一于统治者的主张。宪政是多个利益主体博弈而形成的契约。绝非某一利益人群而强加于其他人群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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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需要孟建柱出手的案子是在太多了!//@李承鹏: 为30日内获十万签名,加油、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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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已经找到法西斯主义的方向了,他也不会改革、他也不会不改革,他就按着原来毛泽东、邓小平给他留下来的路径,然后走向超越左右的,然后在改革已死的前提下,他就是不断的维稳,然后不断加大对底层民众的资源掠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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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锤炼法治!//@李方平律师: 这是对律师群体的最好锤炼。//@全章律师: 这是我办理这么同类案件,第一次遇到特警持枪开庭的,在哈尔滨,消防车,救护车,通讯干扰车,武警穿迷彩服跑操喊口号,把当地律师吓得不敢出庭,就已经够震撼了,这次竟然用冲锋枪,30发子弹,不是山寨的! //@伍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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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自治州,公检法自治的不错」楚雄禄丰的公检法,已经独立于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1,该案属扰乱社会秩序类,硬说成特殊敏感案件;2公检法始终拒绝辩护人会见、复卷;3开庭使用16名特警携30发子弹冲锋枪威慑民众;4,对律师安检,搜身;5,要求院长回避,审判长拒绝;更多细节见进一步的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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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7日晚,刘*萍女士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从家中强行掳走:1、如果这是警方所为,我希望新余警方能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刘*萍女士的家属,并切实保障她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2、如果这是匪徒所为,我希望新余警方尽快对此立案侦查,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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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博文 《戴福律师:最高法院内部文件高于法律!证据曝光引关注》 - 【戴福按:很久以来,我们奇怪为什么法院立案百般刁难。民诉法明文规定,不受理应当出具裁定书,当事人可以上诉。但是,很多地方的法院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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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颠覆国家政权的?公布下案情如何?
    【宁德中院法官李建峰出狱】李建峰,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原宁德中院法官。2003年,福建三明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其等11人判刑,其中李被判16年,据称其关押期间遭受各种酷刑,包括老虎凳,电击,关进小号长达6天。案情扑朔迷离,外界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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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但是这类案子,北京一中院对于起诉各大部委、银行的案子也都百般刁难!全国各地法院的怪现状是:既不受理也不出裁定,甚至不收材料。更有法院收到材料还给寄回来!杨金柱起诉张军,法院别出心裁,认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法院已经完全堕落,周强也没指望。不信,走着瞧!
    【司法流氓,是从最高法院开始的】2009年,最高法院发出指令,对互联网管理案件不立案也不出不受理裁定。各级法院遂举一反三,对征地拆迁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纷纷不立案也不裁定不受理。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是,中国的司法却这样成了流氓。社会矛盾越积越多。周强能改变这一恶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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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也就是权力大盘中的一环,你对其寄予过高期望是不现实的。当然,从实然角度看,最高法的确是在破坏法律而不是建设法律!//@何兵: 国家司法搞成这样,最高法院要反思。
    让申诉变成上访,让死刑复核变成行政审批,让中立裁判变成能动司法, 让法官政治思维……,这些理念无一不来自最高法院。提审刘涌案,改判李昌奎案,拒绝纠正聂树斌案,核准药家鑫案……,这些案件无一不见最高法院的身影。破坏司法权威,最高法院是最强力。要想重建司法公信力,必须炮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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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吴昌龙历经十二年被判无罪表明:1.司法程序反复的案子基本上都是冤假错案;2.但凡超越法定期限的案子,办案人对其中问题心知肚明;3.当事人如不坚持案子就会以各种方式和谐;4.大案中为当事人坚持而改判,很多小案基本糊涂到底了;5.舆论监督作用大于依法辩护;6.法院很贱,逼得律师"大闹"后才可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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