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日志】作为法顾出席某公司论坛活动;友情客串了一段CCTV5著名主持人黄子忠助手…[害羞]
- #孩子香港街头小便# 规矩就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处亦不可随便。人们往往习惯为自己不合规矩的行为辩解,而非认错、道歉。但宽容真的不是义务,即使我们有再多的理由。和谐需要双向努力:违规者认错、道歉,守约者理解、包容...就个案而言,不顾及小朋友的感受,有点遗憾。🔗 网页链接
- 【案例速递—南京富二代吉星鹏杀妻案一审宣判】2014年4月18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吉星鹏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吉星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吉星鹏限制减刑;吉星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二千元。
- “微博”设置分组=当“微信”用,“微信”设置分组=当“微博”用…随感,非原创,版权没有,转发后果自负~
- 【佳人关注】#马航飞机失联#,各种不好的消息触目惊心,又闻大批记者前往首都机场T3航站楼要采访家属…我只有一句话,请媒体人将心比心:此刻他们苦苦等待、苦苦期盼的,很可能是再也回不来了的亲人,如果易地而处,您愿意在这时刻接受任何采访,您就去采访吧。
- 【执业随感】06年本科毕业进入这个行业,昨天第一次看见拿自己当土豪的律师…我承认我不淡定了:我没有超乎寻常的才华,也没有倍于常人的努力,所以今天的我衷心感恩多年来拥有的前辈的教诲、同行的支持和朋友们的信任,未来的我将继续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我是女律师#展开全文
- 【佳人关注】#复旦大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获死刑,其父辗转找到受害人黄洋父母住处谢罪被拒…这是个法理之中的结果,尤其该案社会影响广泛、恶劣;于情理而言,我真的更希望看到受害人父母、法律、社会能给他一个机会:宽恕比恨更有力量…一失足成千古恨,两个孩子的生命,两个家庭的悲剧,殇。展开全文
- SOS:一时不察,摊上大事了...豪车啊,撞成这样了肿么办,得赔多少钱啊...[泪]
- 「亲爱的,我不小心把你那个限量版的模型摔坏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女生感动得泪眼朦胧,男生接着说后半句:「安不好我削死你!」---亲爱的朋友们,双节来临之际,衷心祝福您:一对一对的情人节快乐,一个一个的快乐情人节...我爱你们~💝
- 【执业随感】夏初,因被拖欠货款累计四十余万,老王到法院简单咨询后,立了案。被告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秋去冬来了,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来,老王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打官司就好好请个律师,全面、客观的认识和了解法律规定,现实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理想化的理解和使用法律武器。
- 【人与自然-白狐皈依】1936年春,曹溪驻防军某团长带着一只白狐到南华寺拜望虚云老和尚。自云公收留并为它说三皈五戒后,它就不再吃肉了。又因险遭当地村民猎杀,它便只在寺中活动、不再外出。当云公坐禅时,它就趴在禅床上,偶尔捋云公的胡须嬉戏…后来它不幸被车轧伤不治,云公以亡僧标准安葬了它。展开全文
- 【人与自然-狐狸报恩】他是唐山某水库的管理员。1976年初夏,他发现一只来偷吃的野狐不小心掉进他存鱼的大缸、爬不上来了。狐狸的眼里满是惊恐,甚至还有眼泪。他放了这只狐狸。鱼再也没少过。更令他想不到的是,7月28日凌晨3时许,狐狸回来叫醒了已经熟睡的他,随后,举世皆惊的7.8级大地震轰然降临…展开全文
- 小子,开放你的评论,或者关掉这个微博,不再接触律师和媒体记者,做一个平常的未成年的孩子,一个中学生该做的事:好好学习,好好的长大成人,一个好人...更多的大道理我不想多说,记住这两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样的话送给你,或许我是说得太重了,但我相信你以后会明白。展开全文
拿我N年以前的帖子说事儿,您不觉得丢人吗?您也真够有心情的,为了五毛钱啥事儿都能干的出来,问问自己的良心行吗?黑我可以,有本事您拿我现在的事儿来黑我。还有,因为育生中学教学楼抗震加固,所以学生都在四中上课。 - 「案例速递-太原强拆者入室打死村民 区政府发函求法院轻判」新京报讯: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案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展开全文
- 【午话会:言之凿凿的伪科学 你被骗了几次?】日前,著名中文科普网站果壳网发布“10大最流行生活谣言榜”,揭露了一些极具欺骗性的生活谣言。“穿防辐射服可保护胎儿”、“果汁与海鲜不能同吃”、“维C可治疗和预防感冒”、“木瓜能丰胸”、“指甲上的月牙是健康晴雨表”等均榜上有名。via深圳宝安网展开全文
- 【再谈夏俊峰案】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是一个结果,一个当事人自己选择的结果,此刻我唯一想说的只有四个字:愿赌服输——作为家属,如果今天我才来哭诉没有想到这个结果,任何人都可以说我很傻很天真;作为律师,如果我不曾明确、再三提示当事人这个结果的现实性,任何人都可以骂我失职、缺乏职业道德!
【情理法】死刑,一种剥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严厉的刑罚之一。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且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含缓期两年执行);审判时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也不适用死刑。 #夏俊峰案#
- 【案例速递-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这次审判,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增添了信心。——薄熙来”
- 说实话,我挺凌乱的:这条微博“希望”二字前后的内容,似乎毫无关联,毫无逻辑?但博主是出家师,所以我无法评论。此刻我也只能说,想读书不是坏事,如果真的选择出家读佛学院,在还俗前,请恪守戒律,切勿坏佛法、辱佛门。 //@瘦枭V5: 旧时有读不起书去寺院学习,看来现在还真有恢复这种传统的必要。展开全文
目前大陆出家人汉传僧人不到八万,藏传喇嘛约10万,云南南传佛教的僧人不到2万人,且绝大部分老人居多,僧团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以陕西汉中佛协的统计数据:该市常住僧人126人,其中40岁以下的才6人,希望越来越多的家穷想读书,考不上大学的年轻人来佛学院深造!大不了读几年佛学院想结婚再还俗就是展开全文 - 倘是佛子,请您从朴老的《佛教基础知识》开始重头修习吧,最好能拜个正信的佛子为师,以便您正确的认识、理解佛法,其余我无话可说了。阿弥陀佛。 //@李国斌律师 回复@禅宗七祖: 任何宗教都是超越世俗而不脱离世俗。西服时代着长衫,离世俗太远太另类,如何和化众生?须知“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展开全文
目前大陆出家人汉传僧人不到八万,藏传喇嘛约10万,云南南传佛教的僧人不到2万人,且绝大部分老人居多,僧团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以陕西汉中佛协的统计数据:该市常住僧人126人,其中40岁以下的才6人,希望越来越多的家穷想读书,考不上大学的年轻人来佛学院深造!大不了读几年佛学院想结婚再还俗就是展开全文 - 李律师,烦请您点评一下法官袍、律师袍吧:是否也“执着于一衣之表”、该咋改改好? //@李国斌律师 回复@禅之摩诃耶那提婆: 真佛法的精髓在于不立文字、不拜偶像,执着于一僧衣之表乎?精进革新,才是佛法的真髓,衣表也不例外。 //@禅之摩诃耶那提婆 回复@李国斌律师: 僧衣是表法,不是简单的遮体物。展开全文
目前大陆出家人汉传僧人不到八万,藏传喇嘛约10万,云南南传佛教的僧人不到2万人,且绝大部分老人居多,僧团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以陕西汉中佛协的统计数据:该市常住僧人126人,其中40岁以下的才6人,希望越来越多的家穷想读书,考不上大学的年轻人来佛学院深造!大不了读几年佛学院想结婚再还俗就是展开全文 - 佛法即活法,何曾教人消极、避世?正信佛子,从正见始,反之,一知半解,妄语是非,以讹传讹,徒辱佛门! //@李国斌律师 回复@律政佳人: 佛教是否是佛教在于其佛法,而不在于传播佛法的方式。龟缩于山林,隔绝于世俗,从来不是佛家的风格。
目前大陆出家人汉传僧人不到八万,藏传喇嘛约10万,云南南传佛教的僧人不到2万人,且绝大部分老人居多,僧团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以陕西汉中佛协的统计数据:该市常住僧人126人,其中40岁以下的才6人,希望越来越多的家穷想读书,考不上大学的年轻人来佛学院深造!大不了读几年佛学院想结婚再还俗就是展开全文 #开网纳谏#【子产不毁乡校】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对于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子产把乡校作为获取群众议论政事的反馈信息的场所,而且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
[话筒]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 人,首先自己对自己、对别人负责任,“自由”从来都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警影黑带: 只要你把之前那条微博再发一遍,拘留所很快会接你回去住的。
两个小时前接到房东的电话,要求我过几天搬出。我知道他也很为难。房东人很好,我在这里住了近两年,我们的沟通一直没有问题。他是个好人,但是好人也无法避免许多无奈的事。如果找不到北京的住处,我也许会回南方休息一阵。在这个国家始终是居无定所。 - 为啥俺要从鹏城飞魔都来?呜哇哇哇,偶要肥家,肥家~~
【今年来深圳避暑】最近,各地进入“烧烤模式”,而深圳三伏天创下18年来最凉爽记录。这个夏季,生活在深圳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比之下,江南、江淮、江汉等地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浙江、重庆等地局部地区最高气温更达40℃左右!要避暑,来深圳呗。 (南都报)
- 「一个正常的人,一个平常的人,不会满口满心各种负面消息,还都编的朗朗上口而又集大成」...我想是这样的。
- 回复@伊彦律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吴虹飞发微博欲炸建委被拘留】有消息称女歌手、作家@吴虹飞 在2013年7月21日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被北京警方拘留。此微博是在山东残疾青年冀中星于首都机场引爆炸药后发表,有媒体称被拘或与其言论挺冀中星有关。🔗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