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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投诉最高检临时工吹毛求疵刁难人】今天下午我到最高检西区提交徐井新故意伤害案申诉材料。事先我已经做足了功课,准备了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一二审判决书、辽宁省检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申诉状、代理意见、和完整的委托手续,我信心满满地来到窗口,本以为登记一下就可以走人。然而实际遭遇还是令我惊愕和愤怒。窗口两个工作人员并未着检察官服,在他们审查材料的时候进来一个戴着口罩没穿制服的老头,他左看右看,说我的材料不合格。他首先提出来辽宁省高院判决书印章不清晰,可是这玩意儿辽宁省高院给我的电子卷就是这样的。我打开电脑给她们看电子卷,一个穿制服的小姑娘说电子卷能看清,让我打印时加深一下。我的打印机是新的,根本不是打印机的问题。这个老头又说我涂改(变造)判决书,我其实是为了方便检察官阅读,把重点部分高亮标黄了,他竟然说我涂改(意思就是涉嫌伪造)判决书。后来另一个不穿制服的说我的申诉状字体太小,其实前面两页是制作的目录,不是特别重要就用了小一些的字体。申诉状40多页,制作目录也是为了方便检察官阅读。这特么费力不讨好了,那个老头说不收我材料。我腾一下就火了,我站起来指着他怒吼:你叫什么名字?你告诉我,我投诉你。他不告诉,我说你是国家工作人员,我有权监督你。他唧唧歪歪地跑了,再也没有露面,估计就躲在旁边的房间吧,我问其他人也不告诉我。特么的判决书印章原本就不清楚,如果挑这个毛病,这个判决书就不合格,应该撤销。再者说借给我胆我也不敢做个假的判决书给最高检啊,你们说好的法律共同体呢?连这点基本的信任都没有还共同个屁呀!那个穿制服的女孩让我去辽宁省检要,她说话太随意了,根本不知道人民的疾苦。你们自己跟辽宁省检要岂不比我很方便?他们看我怒气难消,让我写个承诺书,承诺因为材料不合格退回的责任由我自己承担。我也妥协了一步,按照她们的口述我写下承诺书,她们才极不情愿地收了材料。这种超出法律范畴的要求明显是吹毛求疵,我一个律师都搞不定,那些老百姓得有多难!老百姓进了申诉的地方就大喊大叫不是没有原因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建议你们少点刁难群众的内部规定,安排一些专业人员接待审查材料。我走出你们大厅的时候怒气还没退去,看看你们自己设计表格都不专业,怎么还好意思对群众提那么多要求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活手记##刑事律师#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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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聊说起残联】我一进残联办事就生气。一群好胳膊好腿儿的人吃我们喝我们。企业每年交那么多残保金,根本就没有给残疾人办什么事。既然钱收了,就给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钱养起来,像我这样的可以不用管。对于残疾人群体首要任务是授之以鱼而不是渔。那些重度智力残疾的,你培训个der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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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过桂林,见过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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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人员办案最好规规矩矩的,别找打!
    【张庆方律师:内江政法委又曝出行贿副书记】#内江赵永韦案# #内江身边事# 内江群众来电,称我当庭举报内江中院行贿法官刘应江,内江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刘应江行贿案批转到政法委。但政法委也有类似情况,现任政法委副书记毛利,当年行贿已落马的副市长李仕彬,后者进了监狱,毛却带病提拔。内江群众表示很悲观:同样行贿的政法委副书记,怎么能挺直腰杆处理行贿法官!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清风四川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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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法官就是流氓,直接剥夺被告人质证权!等他被抓了也让他这样质证。
    【冯波案庭审突发:来宾中院不让冯波当庭查阅证据】冯波案,今天已进入到第8天的庭审。上午开庭,合议庭成员突然告知我们,法庭本已通知出庭的五名证人、被害人来不了了。理由是四人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到庭,还有一人是因为身处省外。对此,我们表示严重异议:昨天合议庭在与我们沟通证人出庭事项时都没有提到证人、被害人不来,到底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导致他们无法出庭?同时,“工作原因”、“人在省外”,根本不属于刑诉法解释253条规定的不出庭的正当理由。尤其是被害人属于刑诉法中规定的当事人,更不应当缺席庭审。对于我们提出的异议,合议庭称只是告知我们这个情况,并随后宣布进入到下一个庭审程序:让冯波就一审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然而,我们却发现:被合议庭要求立即开始就一审证据发表意见的上诉人冯波,其手中的全部材料,只有一份案件的一审判决。冯波本人也向合议庭提出:自己根本没有亲眼见到一审判决中所列举的多数证据。比如甚至连判决书中周某强案证据中排序最前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这些材料,冯波都没有看见过。其他的重要书证、言词证据更是如此。因此,冯波要求:希望合议庭将这些证据提供给自己查阅,或者让辩护人将这些材料打印出来提供给自己查阅,以便自己发表质证意见。我们两位辩护律师也表示:冯波案一审开庭过程中,公诉人并未实际当庭出示这些证据,冯波系在未查阅证据的情况下被要求发表质证意见。冯波案一审庭前会议的所谓“出示”证据,也并没有真正地将相关证据都提供给冯波查阅。所以,在一审实际剥夺了冯波应建立在查看证据基础上的质证权利的情况下,曾因侵犯冯波权利以及辩护律师执业权利而受到过批评的来宾中院,更应当注重保障冯波的质证等重要权利。我们还向合议庭指出,对于当事人当庭对着证据质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号发表的《改变被告人的“裸考”状态》一文观点非常明确:“司法改革需要落实保障被告人权利,被告人可以拥有纸笔桌椅以及合适的卷宗复印件,就是其参与庭审的基本权利。”然而,在我们提出应让冯波在查阅证据后发表意见的观点、并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意见的情况下,合议庭却仍直接驳回了我们的申请,决定不让冯波查阅案卷、证据,只让他拿着手中的一审判决对证据发表意见。有鉴于此,在目前已是第8天的开庭程序中,我和刘长律师两位辩护人第一次提出要求合议庭成员回避的新申请。我们认为:是否让冯波当庭查看证据,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如果不看证据,当事人如何对证据发表意见?一个这么简单的道理,来宾中院相信不会不明白。昨天的驳回排非申请、今天的证人被害人不再到庭,以及不让冯波对着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其实都让我们两位辩护人进一步感慨:之前坚持管辖异议的申请,是完全正确的。来宾中院究竟是否做好了对于本案公正审判的准备?恐怕目前的迹象,确实无法让我们乐观起来。@来宾市中级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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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南区看守所会见遇阻】我昨天早上8:30和看守所约好今天上午会见,今天到看守所被告知办案单位连续提审3天(昨天今天明天),之后才能律师会见。奇怪的是到现在办案单位提审的人也没来,我要求见半个小时也不允许。看守所让我自己联系办案单位协调,我问电话也不告诉我。法律并没有规定办案单位提审 ...展开 唐山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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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我和@燕文薪、 @严华丰律师 来到上海市建国西路598号上海市检察院接待室控告上海警察在413枪击案中涉嫌犯罪。在等了一个小时后,被告知检察院的侦查职能已经全部移交监察委,现在不再受理职务犯罪报案,本月下旬上海人大开会后监察委就会挂牌,建议我们半个月后去监察委报案。我们不由得感叹,...全文: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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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关注:八零后王秋实律师失联44小时!】 因前两位辩护律师受压,被迫退出王全璋律师的辩护而临危受命的王秋实律师自上周六中午已经持续失联44小时,今天王律师父母将来京寻子。王律师事先为自己委托的两位辩护律师今明两天开始展开找寻和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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