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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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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而告之[话筒]】各位亲,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今天四川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正式和大家say "hello"!在微博平台上,我们愿意和您一道传播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见证中国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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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起,我省对抢夺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二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四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此前本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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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刘剑平,在任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期间,涉嫌受贿犯罪。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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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4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案件立案585件784人。其中,查办大案56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72人(其中副厅级以上10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186件270人。同期内,移送审查起诉264件345人,挽回经济损失4878.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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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侦查查明,李荣飚在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期间,利用分管民用爆炸物品等业务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人民币1000余万元。现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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