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宪政民主遭到抵制,林则徐精神还要不要传承下去?!//@人民日报: 【中国近代睁眼看世界第一人】“虎门销烟”让林则徐威震中外、名垂青史。然而他的伟大之处,还在于首倡睁开眼睛看世界,在近代中国开创了向西方学习的一代新风。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评价他为中国近代“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林则徐说】①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②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③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⑤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今天,民族英雄林则徐逝世163年。缅怀!
- @人民日报 依法治国的实现决定于宪法每一条款的落实,指令性文件恰恰与法治精神相违背。//@袁裕来律师: 犀利。
刚才有记者来电采访:最高法院出台了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有何看法?我说:放着宪法和法律不遵守,今天一个意见,明天一个决定,就能防止冤假错案?很可笑嘛! - //@何兵: 支持右边。 //@于建嵘: 这就要求:1、人民日报(海外)停止天天批宪政;2、公安局放了因政治而拘的公民;3、新浪解放因敏感而禁言的网友;4、各级领导少做梦多干实事。等等。
【人民日报谈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张居正变法、洋务运动】35年来,我们党靠什么来凝心聚力?靠的就是改革开放。党内外对深化改革在认识上存在差异。越是纷纷扰扰、莫衷一是,就越要辨明大势,守护全党全社会坚持改革的广泛认知。 🔗 网页链接
- @人民日报// @徐昕: //@任志强: 三中会建议修改宪法吗? //@赵晓: [威武]//@沈晓杰微博: 当今中国,违宪比违法更随意,而且往往是在顶层设计上。中国的宪政,依据的是中国的宪法,竟然还有人扛起反宪政的大旗。谁给了他违宪不究的特权
【违宪必须追究】王汉斌回忆,“刘志坚代表提出,光讲宪法必须遵守还不行,还得写上‘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们研究认为,写上这一条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么办?经请示彭真同志,他说:还是应当写上。”后82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 我不敢苟同,男孩性格的多元是一种正常现象,开朗是外向的性格,内向也是一种性格,高调自信与低调深沉之间没有好与坏之分。对于性格来说不应该定一个统一标准,只要不违背道德,各种性格都有其独有的魅力。我发现人民日报等官媒总是对于事物的多元化倾向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
【为什么男孩那么“弱”?】男生的性格本应像阳光一样:活泼开朗,自信乐观,能积极地与人交往,不轻易放弃。但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个男生都在往这一方向发展,“有的就成了‘性格弱化’”。“具体而言,可归为‘懦弱’、‘自卑’、‘依赖’、‘内向’四种不良性格。”男孩为什么会性格弱化?@解放日报
- 审判独立仅仅是法院职能上的独立,是司法独立的一个环节和部分,而从系统的管理层面上改变其隶属关系,使地方法院与地方党政机关完全脱离,只对上一级法院负责,才是司法改革的核心。不去触及核心,司改只能畏葸不前,隔靴搔痒,变成【政治秀】。@人民日报 @新华视点
【司法独立不会影响党的利益】而有利于完善党的领导。司法独立既能为党分忧,更能为党分责…🔗 网页链接 法治改革是政改的突破口之一,司改是法治改革的关键,司法独立又是司改的核心。高法强调审判独立,方向正确,但力度还需加大。三中 全会可能涉及司改,贴出一年前的演讲稿,供批评
经济半小时播放的警察利用公权的随意罚款,是知法犯法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是个治理公路三乱的问题,还是中国的司法体制建设问题。是公权被公开的私用的问题,也是公权如何被关进笼子的问题。还包括财政体制逼良为娼的问题。要用系统改革的方法从根上解决。 - 社会和谐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基础就是,各集团各阶层的固有利益格局不被打破,从而以免对改革产生扺触怨恨情绪。然而,习总书记不只一次地表示,改革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断腕就必然要对一些利益进行调整和抑制。党内某些利益集团丧失了既得利益,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却得到了满足,才是改革的要义
【厉以宁:社会和谐是很大的制度红利】经济学家厉以宁今天在艾丰经济发展研究院成立会议上说:中国除改革红利外,另一个很大的制度红利就是社会和谐红利。一些国家之所以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社会不和谐是很大原因,社会乱了,就根本无法前进。因此各方面改革都要为创造社会和谐努力。(人民日报冉永平)
我周围的朋友包括我,期待着三中全会能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打破那些阻碍进步的桎梏(尽管很难,桎梏很牢固)。 【记者披露中联重科财务问题 惨遭长沙警方跨省拘捕![怒]】据新华网,《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曾发表过多篇批评中联重科的报道,曝光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竟遭长沙警方跨省拘捕,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目前,记协已介入调查。新快报则在头版大标题写到:本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两根,请放人!
- 因为后者缺少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并未扰乱现实社会秩序】。//@朱继东: 问的好!//@同道堂2011: 造现实谣的抓,很好.但造毛泽东的谣、造历史的谣为何不抓?
【网络大谣假记者格祺伟"落网"】格祺伟出身新闻科班,却故意负面炒作,肆意敲诈勒索,人称"地方一霸"。他制造了"长沙湘雅医院80余保安围殴死者家属"、"祁东一中校长暴殴学生"等谣言。近日在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谣言行动中,湖南警方破获了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案件。🔗 网页链接
#王功权被批准逮捕#倾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 //@游飞翥: 20号(周日)拘留最后一天,18号律师交不批捕意见,此时决定应已会商作出。公权危矣!
【胡适怎么对待批评意见?】“我受了十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的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反而损害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愿挨骂。”我们有些同志颇自鸣不凡,可是跟胡适距离多少呢?
- 坏毛病。要治。//@任志强: 总是对市场经济不满!
刚看到央视又与星巴克干上了,许多阶级分析和敌情判断。有那么复杂吗,不过是一位央视领导买中杯却被收了大杯的钱嘛。星巴克就是这么没出息的东西,您息怒,还是玩自己喜欢的吧。
【索尔仁尼琴】他在《古拉格群岛》一书里写过苏联红色恐怖时代搜查及逮捕的技术,例如逮捕,一定要选择在深夜进行。住宅里所有的人听到敲门声就吓破了胆。几个武装人员突然闯进来,被捕者神志不清,甚至连裤子尚未穿上。至于搜查,要从人身始到人身终,防止物件被已搜查人身者再藏匿身上。
【清华大学的最新研究成果】1、胡鞍钢:人民社会优于西方公民社会;2、易延友: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3、曾宪斌:房价越低城市越不吸引人,越丢人。4:李捷:中国梦理论与实践研究。5、清华教授文国玮:外来人口落户北京应考试,来京工作也要有“工作许可制度”。[衰][衰][衰]
- 打砸日货的示威游行却可以被批准。//@徐昕: 不能 //@大案: 申请了能批准吗?
【周有光:马克思不是上帝,错误多的不得了】中国许多知识分子头脑很清楚但不太敢讲话。我看到新闻说,茅于轼说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一讲出来就受到了很大冲击。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在国外已经变成常识了。马克思没看到资本主义的全貌,资本论只可能是哲学推理不可能是科学的实证。(凤凰)
- //@荣剑2010: 关键是释法动机,是致力于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还是限制和打压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喷嚏网铂程: //@廖睿: 定罪标准不明确,容易被执法者滥用,构人入罪。
【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定罪宜更明确】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前界定模糊的“虚假恐怖信息”有了明确范围,但在区分恶意和非恶意的动机上,在如何界定媒体的监督报道和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界限上稍有笼统,有待在细则上进一步细化。
【运动何时休】明明知道,运动式的做法,上下交相作秀,再轰轰烈烈也是走过场。最多搞出几个顶风作案的杀鸡儆猴,根本无法解决对权力的真正的监督与约束。但还是乐此不疲,兴味盎然,令人不得其解。原以为重庆是重庆,中国是中国。现在看出来了,中国就是放大了的重庆。 1979年12月10日以美丽岛杂志社成员为核心的党外人士,在高雄组织群众进行示威游行,诉求民主与自由,遭当局镇压,并以叛乱罪起诉黄信介、施明德、林义雄、陈菊、吕秀莲等人。被告聘请江鹏坚、谢长廷、陈水扁、张俊雄、苏贞昌等律师为其辩护,时称美丽岛事件。此后,台湾逐渐开放党禁报禁走向民主。展开全文
- 是啊,从吴虹飞案开始的共性是,公安机关没拿法律当回事,没把法律当成执法的唯一依据,从而可以看出,上到甘肃省公安厅这种副部级机关,下到一个县公安局依法严谨行政意识之淡薄。不能做到违宪必究,依法治国只能是镜花水月。
张家川16岁少年被刑拘一案出现转机,是好事情。但谈不上什么网民的胜利,不但没有胜利,几乎一败涂地。言论问题,从吴虹飞开始逐渐成为一种模式,先是刑拘,没有网友关注,严打到底;举国关注,考虑“悔罪表现”,改为行政拘留。这种“退两步,进一步”,不是进步,只是更高超的退步。 - 屁股没擦干净,站在民众对立面就是站在自己的对立面。
#快评#【网友为何频晒张家川县政府办公楼】甘肃张家川初中生被刑拘后,网友反腐热情被引爆,晒出该县办公楼。这缘于对未成年人被滥施暴力的愤怒,尤其是对"转发五百次"的两高释法的直接反应。执法者应反思什么叫打铁还需自身硬,反思自己为何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潘采夫
面对张志新,活着都是一种耻辱,面对王功权,坐着都是一种罪过,面对张雪忠,发言都是一种嘲讽,面对张家川这个16岁的勇敢少年,所有沉默的成年人都失去了重量。
- //@王石: //@赵晓: 在遭难的日子里,愿上帝向他显现,赐给他恶人也夺不去的安慰!//@婴孩: “他伏在桌子上,哭得抬不起头来。除了流泪倾听,我无法安慰。平静下来之后,他盯着我的眼睛,恳切认真地说,'我太希望有上帝了,太希望有一位至善全能的神,在祂面前——人人都平等!我特别希望,极端渴望!'”展开全文
旧文重温:公民企业家站在十字路口——王功权说:“我不是干革命,我不希望中国爆发革命。我们的国家、民族在这种重复的暴力更迭中损伤太惨烈了……我只是做一个公民应该做的,为这个国家的良性变革提供一些健康的批评之声……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点事说点什么都会被渲染成这样”🔗 网页链接
- //@墨鉅: 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是指政府无权干涉自由,除非能证明某一言论具有构成重大祸害的直接危险。
作为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解释,优先地位原则在20世纪40年代已经取代了早期的不良倾向标准和后来的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不良倾向标准允许立法机关禁止人们发表那些可能促使人们从事违法行为的言论。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是指政府无权干涉自由,除非能证明某一言论具有构成重大祸害的直接危险。 趁还没有到零点---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我看"两高"彻底疯了,中国司法彻底没救了。两高完全按照公安部部署出台司法解释,这是司法为权力违法而背书!今天,让我为中国司法默哀三分钟展开全文 - //@墨鉅: [闭嘴] //@王瑛006: 大家必须一起讲话,防止中国恢复极权统治。中国社会三十年改革,明里暗里企图摆脱极权统治,走到今天,是被拖回去,还是跳出去,十字路口上,大家要一起向着光明努力,拒绝黑暗、拒绝恐惧、拒绝倒退。 //@周泽律师: 你危险了!
#南评晚钟#一个国家如何对待言论,尤其是不那么正确的言论,是为国家宪政法治成色的风向标。“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应成为迫不得已的法律干预言论的底线,“两高”司法解释效用如何或有待后续观察,然不能因此而堵塞言路却是必须。子产不毁乡校,包括转发量超500的乡校。
#南都社论#最高检发文防范冤假错案,多为现有法律规定、程序的重申,而非新规。对现有程序做强调,或印证了现实执行状况的不尽如人意。程序正义,不仅是对冤假错案的反省,更应被作为普通刑事案件均一体信守的铁律。违反法定程序的责任追究,不因案件重大与否而有区别。🔗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