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透露了怎样的一种信号?杀气扑面而来…… //@范忠信: 皇帝新衣中的顽童!
秦火火滔天罪名罗列—1谣翻毛泽东。2崇拜自由派胡耀邦,美化抗日救国的蒋介石和民主的美国。3谣翻高铁和铁道部4谣翻红十字会,污蔑解放军救灾。5谣翻孔庆东、司马南等知名毛粉6谣翻宣传部坨震,借南周事件制造动乱。7谣翻罗援。6、谣翻戴旭。8、谣翻张海迪9、谣翻雷锋。【资料来源;四川网。作者三峰】展开全文 - 支持陈副省长,勇于宣称接受财产调查!请纪委的同志满足这个小小的要求,介入调查吧。
【贵州副省长陈鸣明发微博斥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 并称愿意接受财产调查】微博实名认证的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于7月28日转发一条美国枪击案微博后,评论说一些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应该赶紧去美国,不要说自己是中国人。面对质疑,陈鸣明表示:愿意接受对自己家人和财产的调查。🔗 网页链接 去法院查阅卷宗材料,遇到一马上就要退休的老法官,他猛然说了一句:在法院干了一辈子,原来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想没有了,法院现在是最不讲理的地方。太悲怆了![生病] 我在:🔗 网页链接
【长沙毛左攻击茅于轼视频曝光】东方红奏响,红旗招展,口号轰鸣,惊天动地,宣布谁谁的滔天罪行……这是文革纪录片吗,错了!这是2013年5月4日长沙攻击茅于轼的毛左们!多么丧心病狂,声嘶力竭!文革从来没有走远!🔗 网页链接 2🔗 网页链接 3🔗 网页链接 @范忠信 - 习近平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一年不少法律人努力工作就是在践行这句话。
【上海一律师用邓小平头像宣传业务被处罚】上海一位吴姓律师在自行设计并维护的网站上,使用邓小平同志的头像及题词手迹制作页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该行为违反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吴律师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法院判决维持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 网页链接
- 非常同意!怀疑非真实本人!! //@徐昕: //@崔小平律师: 这事珠海律协、广东律协、全国律协的在哪里呢?核实一下,如是其本人开的微博,建议谨慎发言;如不是,发个公告让新浪澄清一下。
【小米案】自称@敖翔案辩护律师张晓玲 发表这种言论(如图),我实在忍不住要说话,我只能说:1、她是不是律师?2、她的目的是希望进一步激起公愤,从而置其当事人敖翔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