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建伟律师: [微救助]2013年10月24日,我到常州市中医院看望了@常州蒋雪华 ,录制了一段视频,请大家关注强拆受害人的生存状况,帮帮蒋雪华。🔗 网页链接 蒋雪华,帐号:1260509980111751804;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州延陵路支行
- 2013年10月23日,巴沟强拆现场的保安牛气哄哄,快把小老百姓都吓死了,不信看看这个视频!!韩颖 13521984144 🔗 网页链接
- #儿童权利 委员会审议中国: 中国代表称基本解决了因工子女就学问题。今年起,因工子女在城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可以在所在城市参加高考。
一个出租车司机说:难道抓了一个“钟表匠”,就木有人认识名表了?
[哈哈]薛蛮子:为什么打击大V?北京晚报:你转发一次挣数万,有人转发一次只挣五毛。
中国的500转定罪,正式地把我们称之为网络水军的玩意当成了自然人。这得需要什么样的网络二逼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在网上,一个人在软件的帮助下可以扮演成千上万的“网民”。转发500次也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中国的最高司法能大言不惭地整出这样的法律垃圾,中国法治还需要几十年。起码要等他们死了!展开全文 一个政法系统的同学对我说,他帮我问了某个法院的副院长,”为什么对于贪腐案件,法院总要列为敏感专案,低调审理“。答曰,”怕被告在法庭上突然咬出其他的领导“。 世界上,最不要脸的国家就是美国,自称自由世界,但,领导们不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没有公车可以私用,想收点灰色收入吧,还怕是联邦调查局的卧底,最可恶的是见了老百姓还要毕恭毕敬。有半点自由吗?这是一个官不聊生,人民幸福,黑白颠倒的社会。转!
@摆古论今 【能看出这是死刑犯在做证人吗?而且指证的是她的老公。】仔细看谷律师的微笑,感觉就像她在领奖台上作报告!评:估计指证后,她应该能改有期了,并且很快能获自由,还能[带着微博去旅行],所以这么笑, @杂谈五味 @卫庄 @奋壹 @迟夙生律师
【作家阿喜:药价】看到新闻默默无语:深圳一夫妻俩代购印度抗癌药被刑拘,印度的格列卫药物价格为1300元左右,代购者可以直接从印度通过EMS直邮给患者,每盒价格1600元,从中赚取300元差价。而国内一盒售价为2.5万元左右,一年费用就在30万,且很多省市这一药物并未列入医保目录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北京某报关于意识形态的评论,如同一份宣战书,字里行间充斥着战争语言,把当前理论界微博界的正常思想交锋和不同意见的争执,视同一场你死我活的舆论战,必欲以党的意识形态来统一思想,重新实行舆论一律。这种做法完全背离了广开言路的治国之道,古人有教子产不毁乡校,现代人为何还要以剑压制民意? - //@周泽律师: 最近同时在办几个基层干部被控受贿的案件,都是师友强烈推荐,难以推却的.共同特点:案件都是检察人员以纪委"双规"之名抓人审讯;被告人都喊冤;被告人都称受到严重刑讯逼供、胁迫作假供;被告人"口供"都有前后巨大变化;"证人"证词总是随被告人口供改变而改变;证人基本不出庭。展开全文
【关于保护证人,制止遵义市、道真县两级检察院的滥权枉法行为的紧急呼吁】遵义!遵义!道真!道真!证人紧急求救!检察院办案人员威胁、恐吓证人为哪般 ?!谁来保护证人?谁来护佑司法公正?🔗 网页链接 @贵州高院 请关注,你们轻率将案件发回重恶果已现!
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第二,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公民中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老虎”在喘息、在低吼、在......困兽犹斗?】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微评:果不其然,“老虎”的面目越来越清晰了!......新华网说“石油帮”。) 🔗 网页链接
【国资委主任蒋洁敏接受调查】曾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网页链接
以后乱爆料风险大大的,爆某贪官包养了6个情妇,最终一落实是8个,你就悲催地因造谣被抓了;爆料交通事故死了10个人,但没考虑死者中有孕妇怀了双胞胎,你也悲催地因造谣被抓了;对了,谁爆料的雷政富是12秒?仔细看看视频是否准确,如果是11秒5或12秒2,建议爆料者马上投案自首吧。
- //@李苏滨律师: @郭玉闪曰 难怪把我看在家里快两周。原来要抓捕许志永。下午的消息,志永被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刑事传唤带走。家里三台电脑、手机等物品被查抄。请朋友们关注。
- //@徐昕: 白山云说:刘志军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其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缴;刘志军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张雪忠老师认为,刘志军免于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意味着今后司法中将会慎用死刑。在法律形同虚设的人治国家,连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都靠不住,一起个案的判决先例就更靠不住。在人治国家,法律适用的主要特征就是随意性、偶然性,因此人们绝不应天真地从个案中引申出普遍规则。 【令人心碎:图片中的历史】2006年1月18日,北京西客站候车室里,一位母亲为了喂年幼的孩子,把方便面咬碎,孩子已迫不及待地张大了嘴巴.....在汹涌的人流中,这样卑微的慈爱与依赖,并不因为无人关注而自行消灭,它们顽强如生活本身。所以7年过去了,看这张照片,我依然感动!
上午11点便衣二位来访,他们客气地说明是例行调查程序,证实杜导斌所说的被拘前曾来参加过我这5月31日举办的派对酒会是否属实。我查过警察证件后问他们为什么抓杜,回答说因杜在网上散布暴力暗杀等信息。我说不可能,杜一直持反暴力观点。第一次见杜,感觉他很热情诚恳理性。请大家关注@杜导斌 先生。展开全文 - //@忧郁的安心: 博白政府想赶尽杀绝?收手吧,不要太不顾脸面了!
博白治安乱,这在之前,我是没有感受了。但这次,群众公然在街头围攻住宅的情况,我还没有想到。我和孩子,我和男朋友,另外还有六名从事艾滋病防治宣传的朋友,还有王宇律师,和其他三人。我们一共十个人,被围困在我家。欢迎大家围观,这场奇怪的大戏! - 被微博屏蔽
雷声隆隆,大雨如注!今夜有多少人无眠,有多少人心惊胆战! - 被微博屏蔽
【是谁在为强奸、猥亵幼女的恶棍们擦屁股?】海南万宁校长、公务员带小女生开房案,从无性侵、女生主动联系、处女膜完整、涉嫌猥亵少女罪,到最终以强奸罪立案,是谁为这些强奸猥亵幼女的恶棍们擦屁股?再问万宁检方:为什么只以“强奸罪”而不明确以“强奸幼女罪”起诉这两恶棍? - 被微博屏蔽
【解散妇联,废除嫖宿幼女罪!】号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妇联,在万宁6女生被校长带去开房的丑闻发生后装聋作哑,请解散妇联! 奸淫幼女的应以强奸论。嫖宿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极轻,涉嫌为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开脱,应予废除。幼女在此罪中被当做妓女看待,侵犯了她们及家人的人权和名誉权。展开全文
- 被微博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