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北京小路的头像

北京小路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微信法律读库# 广州市院的杨斌检察官发起了向被害人救助的天祥关爱计划。这份计划肈始于被害人家属的宽恕也源于发起人深切的自我救赎。一名检察官承担起了一份厚重的社会责任,一个柔弱女子要为被害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此人,此事,我辈之幸;此人,此事,检察之荣。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荣剑2010: 滥用公权侵犯公民私域,已成了这个制度的固疾,官媒却说私域不能成为公民的遮羞布。在公权和官媒看来,公民毫无隐私,其思想和身体及其外延的家庭、财产等私权,均应毫无保留地被其窥探、控制和随意侵犯。公权和私权的边界一日不建立起来,任何公民都将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展开全文
    @张千帆pku :薛蛮子事件背后的公权之辨】 我们都要对公权行为目的正当性追问到底,否则就只能进一步纵容公权滥用,而我们对自己沦为公权滥用的牺牲品却只能一声叹息。如果自己屁股不干净,就只好跟着政府走,最后蜕变为一种市侩哲学——只要跟着政府走,屁股就可以不干净!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34评论 12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转发 271评论 4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这真是一个上愚下智的时代,我很好奇,究竟是哪个大领导下令,让官方媒体对薛蛮子狂轰乱炸的。蠢得令人不安啊。
    转发 242评论 18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微信法律读库# 生活逻辑与法律思维 与大众的生活逻辑相比,法律思维往往涤荡盲目和激情,浸透理性和审慎,可为少数人基本权利保护开辟空间。关乎法律思维的文章多艰深晦涩,孙笑侠教授此文简单明快,却深刻揭示了法律思维的与众不同。好像到这里,我才完整清楚了法律思维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在商场转了两个半小时,居然找不到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这是个极其危险的信号。@Yinnna 今年夏天我还没有买过一件裙子。这太不可思议了。快给点建议吧。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决绝的革命派,屠夫[咖啡]
    面对一个浑身的绝症无药可救等待死亡的老头,我们应该要探讨如何让它早点死去,一人补一脚让它早点滚蛋,如何善后,而不是一群蠢猪围着这个老头谈如何治病,哪个医生手段好,如何延长死期继续祸害人,继续忽悠民众相信它还能治,这群蠢猪是阻碍历史发展的绊脚石,是帮凶,是保皇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微信“法律读库”今日推荐@杨恒均的微博 他们为什么出国。送孩子出国的理由不是得到更好的教育,而是让他们生活在一个“更好的地方”。一个国家的人对待孩子,要么已经送出国,要么是正在送出国,要么是想送出国。某种程度上,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已经在心理层面将这个国家抛弃?各位,儿童节快乐!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Omanipadmeh-陈弘毅: 这反映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千万不可禁止这方面的讨论、研究和出版,绝对不应实行愚民政策。@杨宏山: 宪政,支持者众,反对者寡。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彼此都不安全。//@纪大侠的纪: 法治是文明社会的唯一公器,法治说通俗了就是显规则,而非潜规则。无法治,谁也无法保障自身安全 //@检察官杨斌: 我们已经穿越回秦朝。
    微信“法律读库”今天推送@东坡门下走狗 荐文中国人为什么信访不信法。政治不可避免介入司法,前提是司法去政治化。司法独特品行与魅力,在于与政治的距离,在于它为社会公器。司法独立是司法的应有之意,这种常识今天被颠倒为邪说。这个梦幻的年代,一朝梦醒,我们在哪里?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微信“法律读库”今天推送@东坡门下走狗 荐文中国人为什么信访不信法。政治不可避免介入司法,前提是司法去政治化。司法独特品行与魅力,在于与政治的距离,在于它为社会公器。司法独立是司法的应有之意,这种常识今天被颠倒为邪说。这个梦幻的年代,一朝梦醒,我们在哪里?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这种纪念却不在我们的报纸上。
    十年前的5月14日,许志永、滕彪、俞江三博士公开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今天南华早报的报道:《为捍卫自由而战》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微信“法律读库”推荐斯伟江律师谈读书。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读书的广度和厚度影响着一个人看问题的高度。斯律博采众家,或许更值得司法官朋友们借鉴。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刘练军: 转发一下。三月在杭州的公民阅读沙龙上见到了林先生,有点帅,女生去听,绝对没错,哈哈
    【宪政讲坛之十七:走向公民社会】主讲人:林炎平(著名企业家、弗兰西斯贸易公司董事长、曾在浙江大学捐资设立“走向公民基金”);@新启蒙熊伟 (知名社会活动家、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中心主任)。时间:5月14日(周二)晚7点。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中关村北大街北京大学医院西南)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回复@邵国恒: 是的,同样值得铭记。 //@邵国恒: 还有朱明勇律师的无偿法律援助
    今日微信“法律读库”推荐鄢烈山先生的从检察官张飙说“忠”的本义。一定程度上,弱势者是否能获得司法的公正对待,靠的是他的运气。比如张高平叔侄三生有幸遇到了张飙这样的检察官。虽说洗冤是检察官的职责,可依旧要对这样检察官给予高度赞扬,因为这是在中国。“救一个人,要毁掉许多人的前程”。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孔教授嘛,疯人院的墙倒了呗//@郑戈的微博: 诸位太多虑了,微博充其量只是个受限制的言论平台。君不见,孔庆东教授天天喊着杀汉奸,也未见血流成河//@procruste: 从此无需公检法,全国有一微博足矣
    某些“最具正义感”的中国网民和他们所痛恨的施加刑讯逼供的警察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共同点:在他们眼里,这个世界是没有他们破不了的案子、他们抓不到的凶手、和他们伸张不了的正义的。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搞错了,我本意不是要转发楼下这条。我还想请@叶恭默 放过这个帖子。即便一定要转,也请画面做适当处理。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我是认真的呢//@老胡-公民时评: //@北京小路: 我爱宪法(学)! //@孙笑侠: 爱宪法的童鞋关注陈弘毅教授的文章《亚洲国家宪政发展的道路初探:五大国家的比较研究“刚发表于《政法论丛》(山东政法学院),2013年第1期,页3-20,//@北京小路: 留存
    拙作《亚洲国家宪政发展的道路初探:五大国家的比较研究“刚发表于《政法论丛》(山东政法学院),2013年第1期,页3-20,欢迎指正,谢谢!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我刚在@微盘 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文件"央广杨宪宏焦点访谈.wma",推荐你也来看看哦!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奥特曼专打小怪兽//@NGCHIYUI禁言中: 你在中国别想颠覆,我们"伟大的""忠于党"的人民解放军是不会放过你的 //@北京小路: 那里大选一次,颠覆一次。 //@邵国恒: 朝鲜有反革命罪,我国有煽颠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在美国,想要颠覆现有政权,你可以组党参与竞选。//@滕_彪:
    【爱国者的遭遇】我的当事人杨春林2008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禁闭7天呈大字状绑在铁床上,屎尿躺着解决;刘本琦在格尔木看守所羁押期间也关15天禁闭;王登朝在深圳的看守所与死刑犯、黑社会关在一起,遭受殴打,警察冷笑不制止。禁闭原因都是不服管教。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萧瀚老师好福气啊!
    半夜,我家家长在后院玩雪——我们这儿正在下暴雪。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本来挺简约的好事,你这么一跩 ,得,晕菜。//@李学尧SJTU: “李庄案”是一个引子,而“北海案”标志着中国律师界一种“去政治性嵌入”的共同体意识的正式形成。//@周泽律师
    【明天:北海案宣判】@斯伟江 说结果未必如意,我倒是觉得北海赶在这个时节宣判应该是无罪判决或至少给被告人实质自由的判决。北海案是继@李庄 案后诸位敢于“闹庭”抗争的律师同仁,以网络集合民意,制止权力滥用的一次有效辩护。向@迟夙生律师 @周泽律师 @何兵 @陈光武 等北海案同仁们致敬。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律师申请公开春运可售票数 铁道部答复“不属政府信息”】北京两名律师向铁道部申请公开今年春运期间的可售票总数,2月6日铁道部答复称,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两名律师认为此答复侵犯了申请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于2月7日依据《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新京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奇葩 //@北京小路: 这帖子会很快就不见的 //@周21cbh斌: //@今何在: 这帮五毛居然声援支持领导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加强反腐的意见,一定要抓起来,最好再严刑拷打秘密关押,不然怎么显出我们是法治社会。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在这里,读懂中国 //@陈有西: 回复@麦之子: 因为这是今日中唯一真实反映国情民意的媒体。 //@麦之子: 有西老师:为什么您这么忙,微博却还能刷得这么勤?您如何看待微博的作用?我觉得您挺重视微博的
    我管理着一个5个所200多人的律师集团,每年出差全国办案30多件,同时写书、讲学、出访、做研究、开学术会,时间非常宝贵。平均每天工作16个小时以上。我不可能对所……——博文片段来自陈有西:答复一位强迫要求律师援助人的信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中国公益诉讼网官方 对三大石油企业提起公益诉讼,以文明的方式让其出血,进一步呼吁空气清洁法出台,一举多得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系统管理员通知 转发新浪通知: 抱歉,您在2013-01-21 18:49:11发表的微博“转发微博”已被管理员加密。此微博不适宜对外公开。如需帮助,请联系客服(链接:http://t.cn/z0D6ZaQ) (2分钟前)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小路

    新天论衡:宪政讲坛之《中国宪法与改革方向》现场演讲的文字整理🔗 网页链接 总有些声音值得欣慰。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