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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宝成案件恐怕要翻!平度能否让一些官商要人平安度过?这是值得关注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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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有人为卞仲耘写传记,总结她一生从事教育的经验得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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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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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理不容!//@李庄: 政府不但发函,还替凶手出钱,
    【政府发函恳请法院对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汗]】太原晋源区向两级法院发函,恳请对2010年的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公函称疑犯家属上访求轻判。律师认为这是行政干预司法。2010年太原强拆案死者之子为复旦在读博士,引发社会关注。(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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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死了,他获得了民众的同情与支持!高法核准了死刑,高法却遭到了民众的反对与批判!夏俊峰在中院法官宣读死刑核准裁定书的时候坦然赴死,而法官却与之相反,说明了什么呢?望执政党与全民深思司法改革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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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评《斯伟江:致未来律师的信》: 读斯氏此信,洒家能够感受到什么呢?一种儒雅之气在文中氤氲,一种饱蘸的关怀在泼向未来的新晋同仁!读罢,就连洒家这老天泼地的律师末进都缱绻于其情怀中了...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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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无法承担制度责任: 贺卫方先生说“律师能把民众不满纳入理性的轨道”,某家深深不以为然,尽管他的道德勇气是我所深为敬佩的,但君子和而不同,并非他的所有观点某家都赞成,对贺先生所言...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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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陈有西先生在凤凰视频采访中的观点: 先前看了有西先生在凤凰东方传媒采访的谈话,不敢苟同,因此写下了一篇长微博发出来,不曾想新浪微博对我置顶的长微博进行了处理(可能是这样,因为很多...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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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昨天发表了一篇反宪政民主、反新闻自由,反普世价值的文章,如果你认为这是违背人民意志的,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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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周律和不懂法律的人说律师伦理,可普罗大众不懂这个呀! //@周泽律师: 回复@心零锯: 说实话,从来没有借此出名的心思。自以为老早就比较出名了,一直也没给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上分,自知完全地不可救药,也不可能考虑借此出名。 //@心零锯: 律师也想借此一炒出名。。
    发了几条涉及李天一案个别律师职业伦理及辩护逻辑的微博,引来支持和攻击梦鸽、李天一的两支队伍对掐。我也中弹无数。实际上,我的帖子根本不涉及李天一有罪无罪的问题,我也无意在这场利益对立的争论或骂仗中站队。欢迎关心律师职业伦理和刑辩技术的朋友留步,为李天一有罪无罪争论或骂仗的,请移步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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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李钛先生: 本案出现了太多案件以外的故事,都是非专业的恶心事,李家恶意诉讼是无疑的,很遗憾一些同行的不审慎的行为! //@李钛先生: 【陈有西胡说】陈大律说网上有百分之八十是骂兰和的,都是沒有自己实名沒有自己肖像的,是海淀警方和酒吧雇的水军.我@李钛先生 @JYG安良 @赵宪君 等众人是从201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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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吹牛! //@周泽律师: 是不是有人准备为薛蛮子捐点嫖资啊
    薛老财主以花甲之身,六甲之腹,日御三女,夜P两双,日夜往复,经月不辍。不嫌勾栏局促,不惧花柳恶疾,不喜演员白领,不去酒店会所,一掷万金食大饭,只嫖千元毛线鸡。仿西洋之行为艺术,似魏晋之放浪形骸,欠嫖资学柳三变,不伏老赛关汉卿。西门庆闻之变色,白崇禧泉下惊魂:文能曰,武能日,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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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蛮子是公众人物,曝光他的这些个人信息并非违法,但是从这些全国性的主流媒体这样系列文章曝光,就感觉得不务正业了,这种事情小报做做就可以了, //@周泽律师: 不予置评
    【央视后,新华社继续狠打@薛蛮子 】违法固应处罚,公众人物道德瑕疵亦可谴责,但有些疑问:如此曝光私人信息,合法吗?反复动用国家最高媒体,合适吗? 称薛嫖娼频繁、有特殊性癖好且常欠嫖资,在卖淫女中知名度较高,证据充分吗? 薛称与女方是好朋友,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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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侃嘛,小心遭人家算账 //@周泽律师: 回复@墨墨斋: 只能算长期嫖娼或多次聚众淫乱。资格问题很重要! //@墨墨斋: 这算不算是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打大V,分粉丝】前几天@薛蛮子 被以涉嫌嫖娼拘留时,其新浪微博的粉丝才970多万,目前到了1200多万。现在又曝其聚众淫乱,估计其粉丝还得涨。这是打击大V,还是成就大V呢?强烈呼吁:对被撕下"网络伪君子"外衣的大V粉丝,进行重新分配,解决我等道比较好、不嫖娼的小V粉丝不足、舆论引导乏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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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啸雨: 你拉扯了这么多已经审判过的,也就是说经过了两造对抗的事例来想说我的说法错误!!!嗯,你的逻辑显然矛盾,另选一事吧,否则我还真没空和你这样说,另,不是你说是还是不是我就相信的,你的逻辑暴露了你 //@偶言偶语: 回复@于啸雨: 你孔粉是吧?或许就是他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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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王立军作证的视频,从两方面说,以王立军私心而论,他作证时应该态度平和,侃侃而谈必要时与薄熙来正面对视,不宜有仇视的表情和游弋的视线,这容易被辩方律师抓住攻击其作证有报私仇的目的。反言之,薄熙来的辩护人应该抓住王立军的作证身体语言说事,使之证言丧失客观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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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啸雨: 那也只是北京公安的一家之言 //@于啸雨: “二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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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啸雨: @平安北京 公布的事实这叫做单造说法,懂吗?想当年李庄嫖娼事件不就是这样吗?嘿嘿,等等@薛蛮子 出来后他自己怎么说了才产生两造抗辩,确实我不敢说他没有嫖娼,但是看了那儿截屏,他@孔庆东 就改出来澄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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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件的社会意义当然要大过薄熙来被指控的三罪的审判,@平安北京 新闻办的回应,我遍查不到刑法关于造谣传谣罪的规范,或许这是北京公安创造性适用刑法的结果吧,不过自从有了新闻导向、言论导向的说法后,好像言论自由就名不副实了,不是自此开始的 //@周泽律师: 绝不能休假式沉默!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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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薄熙来终于品尝到李庄案时无证人出庭的恶果了!这也算是天道往还吧,不过就算他罪大恶极,我也反对夫妻子女之间作为控方证人指证亲人,亲亲得相隐,这是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稳定,道德得以不被扭曲的基石性的普世法律规定在中国得以确立。@李庄 @何兵 @伍雷 @陈有西 @周泽律师 @富敏荣律师 @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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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录“从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构成来看,本案也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主观故意。”提请前方律师团注意,非法拘禁罪的本身故意的内容就是限制人身自由,而不是拘禁这个手段的目的,可能辩护人要特别注意这个,否则以我的经验,很难获得法院认同。但我也同意陈宝成没有该罪主观故意,只是得从正当防卫上阐述。
    标题平度#陈宝成#案律师团工作简报(第一期):平度#陈宝成#案律师团 工作简报 2013年8月19日(第一期) 自2013年8月11日记者陈宝成等七位青岛平度金沟子村村民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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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张家郎2012: 你这个马甲,也就乌龟壳的身份 //@张家郎2012: 回复@偶言偶语: 呵呵,你少污蔑陈宝成,陈宝成要是真有证据,还不早就曝光了,让贪官受到惩罚,为了公平正义,传递正能量;咋会跟贪官做交易,谋求补偿私利;你这种小人五毛凭啥污蔑陈宝成。
    @记录者陈宝成 暴力劫持人质事件铁证如山。公知们回天无术,于是上演悲情演绎。他们的镜头用尽了“推、拉、摇、移”,但摇来摇去,却出示不了任何证据可以支撑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这种公知扎堆干扰司法公正的景象,堪称奇葩。再上视频,陈宝成敲诈实录。请看“英雄”真实嘴脸。🔗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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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网上看见的李天一所书“如梦如歌”“江天一色”,作品法度不好,尤其前者如此,另外更重要的是运笔用力与笔意都不行,咋个就有那样的网友上来为这两幅字唱赞歌呢?可疑。@薛振源律师 @田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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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没有宪政体制的深层原因产生的显示局面,是想如果官员必须依法办事,守宪,那么能做出建立私家警察队伍的事情吗?没有这样的事情,何来冤情需要上访解决? //@何兵: 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
    港媒:薄、王欲建法治社会,在全国1700人中选出150警花,要本科、外貌身高。承诺转正成为公务员,但现无人理会,她们准备去请愿,遭大批公安包围,强拖上车并动手暴打,有人头撞地、被扇耳光、被踢、被卡颈;她们照相又被抢手机摔烂,还不准她们去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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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鸽希望李天一案公开审理】7月28日下午,李天一的代理律师@兰和律师 发布一份梦鸽签名的申请书:近日将向法庭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的误会!——梦鸽只是艺名、花名,该申请有法律效力吗?为何不用身份证名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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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最残酷真相】(摄影:余永祥)@李剑芒的小号: 看到曾成杰的女儿为老爹伸冤,我心痛!这种牵涉企业家的案子,一片黑。重庆一个企业家在老虎凳上被铁链子拉掉六颗牙。另一个重庆的,读大学的儿子抓来当着老爹面暴打逼老爹招供。中国的企业家们,你们就是圈里的猪,饿死了活该,长肥了吧,屠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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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战!回到平度家中。现在坚持法律维权的还有六家,其中陈元节、陈海涛、陈青沙三家无房可住,陈俊善家还剩一套房子。壮年男女中,刘仁芝52岁,张鹏珂40岁,陈海涛37岁,陈宝成34岁,请不要再指责我们不理性!我们将与数百光头决一死战。请朋友们扩散,请律师们为我们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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