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华逸民的头像

中华逸民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文章摘自@作家天佑-- 孩子们在排队领粥,庄老师煮的 、 @释行风: 孩子们规规矩矩在等待热腾腾的粥,看到这张图我[泪]了, 能为孩子们转发一次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3575评论 35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此前老百姓多次要求修通一条能跨越河道的路,但10多年来均未获成功。今年当地一名望的人出面协调土地使用人腾出部分地来修桥,并带头捐款,群众也积极配合,很快募集到资金,7月分通车。通车之后发现政府的车通行次数竟然要比社会车辆多,于是有了这块. . . . 全世界绝无仅有的路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347评论 70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戴纳休特19: 众所周知;中国是朝鲜的好儿子!每年都向朝鲜进贡称孝!俗话说;父债子还!今年联合国当值主席是中国,瞧瞧这一对父子,怎样处理这段家内事?是继续进贡称孝,还是殴打60几岁的父亲?自证忤逆?//@香港记者秦风: 只练软的捏?//@刘晓原律师: 这类侵犯人权的恶行,不只是朝鲜才有吧?
    展开全文
    [关注朝鲜局势]联合国朝鲜人权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以下侵犯人权行为:侵犯食物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任意拘留;与集中营相关的侵犯人权行为;歧视;大规模侵犯言论自由及其他有关自由;侵犯生命权;限制迁徙自由和虐待被强迫遣返的公民;以及强迫失踪,包括绑架外国人。
    1. 微博附图
    转发 601评论 257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我想起那写了“赵盾弑君”的史官三代和那个手捧竹简,逆阶而上的南史! //@为常识而奋斗1: 转发微博
    《新快报》特大消息:记者编辑们愤怒了!新闻界雪耻的时候到了!他们冒着被开除被关押的风险发出了吼声!曾在新快报工作过的旷飚已经电话核实。转发就是支持!见而不转发的是五毛!(下载传播变革必胜策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467评论 35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强烈呼吁广西杀孕妇恶警上央视认罪!】陈永洲比他罪孽深重吗?薛蛮子比他行径恶劣吗?美国飓风灾难比孕妇被杀悲惨吗?非洲角马迁徙比警察枪杀孕妇更吸睛吗?广西警方应效仿长沙同行,央视切勿装聋装瞎装哑巴,应该让这个恶警上央视,在全国人民面前认罪、伏法!
    1. 微博附图
    转发 1794评论 35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抱歉,此微博不适宜对外公开。如需帮助,请联系客服。🔗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3236评论 55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求是:宪政潮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挑衅】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的老二,已经成为了美国的头号战略对手。在历史上,美国已经用所谓普世价值干掉了几任世界老二。中国还能当下一个被干掉的老二吗?这是所有关心中国政治文明,关心中国宪政的人不得不回答的问题。(求是理论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922评论 130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秦火火被抓的时候,我没感到恐惧,因为他发得的确是谣言;薛蛮子被抓的时候我为他惋惜,因为他授人以柄;王功权被抓的时候我为他愤怒,他不过是个有公民情节的商人;但传讯花总时,我有点害怕,因为他冷静客观;当一个初中生发帖疑男子死因被刑拘时我流泪了!声援杨某,再不呐喊,下一个就可能是你我@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751评论 550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展开全文
    _____怀素 <<大草千字文>> 耗时一周有余,编辑整理的<怀素大草千字文释文版>,发来与博友共享!.......怀素 擅狂草,是与张旭齐名的唐代书法家、僧人,有“张颠素狂”或“颠张醉素”之称。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这已经是他们一贯的作风!不要忘记,哪怕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他们也没有忘记援助别国几万砘大米和小麦!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说:只有伟大的民族才能产生像习近平那样伟大的领袖。只有中国这样的伟大国家才能给与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无私援助。【声明】亲们,此帖只转499次,请保持队形。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74评论 29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求是:宪政误导中国】为西方服务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几乎全部主张宪政。宪政真实目的是要将外国和买办资本的非法利益合法化。中国政治精英中有大量美国利益代言人。而且,宪政思潮的一些核心骨干,如薛蛮子任志强李开复等人,能够雇佣庞大的网络水军围攻其对手并胁迫党和政府。🔗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3309评论 125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英雄们在监狱中,或正走在去监狱的路上。待在狱外的人,即便不甘心,只能把自己降格为平凡人。我即使有痛苦经历,也不愿说出来,比起狱中传奇,它们只能是陈词滥调。监狱渐成所有话语的中心,人们声援着狱中人,对日常生活反而麻木起来。只要有一个义士在狱中,意味着我们都在狱中。微博也是一座大狱。
    转发 2138评论 36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天哪!你叫毛粉们情何以堪!
    @胡杨林717 微博说著名毛粉宋阳标被警方带走。不知宋因何被拘,但是按左派的观点,右派被打压时,政府都是对的啊!你们没及时喊出“队长别开枪,是我”?!——十八大仍然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所以希望无产阶级专政的执法机构按照宋阳标本人的要求,让他求仁得仁,千万别“心慈手软”![挖鼻屎]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律师付永刚: #关注不知身在何处的杨建兴#2013年8月1日,临沂兰山分局刑警三中队将杨建兴从苍山县一工地带走,5日,杨妻来刑警队索要法律手续,警官要求其签署空白通知书,并以快下班了无法打印为由拒不提供通知书。7日,到临沂看守所询问,被告知杨建兴并没有羁押在该所。杨建兴到底被羁押在哪?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我们必须维护!因为我们无法离开! //@正义的女神: [拳头][拳头][拳头]
    【禁言】半月重见光明之时,正值人民日报连续三天大批宪政。我想送给日报和有关人士一句名言:摧毁一个政府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它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特别是它自己制定的宪法。禁言归来,谢谢朋友们一如既往的支持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57评论 94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原文)英美主流学者认为其宪政是这样一种政治体制:宪法作为最高权威高于一切,宪法又是自然法和全民意志的体现,于是美国就是一个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社会。纠错:1.在英美,不仅是主流学者,而且是普罗大众都这么认为;2.宪政不但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且是科学的司法制度;🔗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1947年1月,南京。蒋介石签署于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制宪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从此进入宪政时期,仅仅两年后,中国宪政时期结束,中国大陆地区从此走上正路,其中还有一段时间没有宪法。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我不知道,谁在操控这一切!但我相信,历史会还原这些混蛋丑恶的嘴脸!
    俄罗斯之声:薄为挽救国家落得妻离子散,他的所谓罪行经不起历史检验。他在重庆反贪和唱红打黑使国内贪腐势力和国际敌对势力坐立不安,最终使用阴谋手段使他成为阶下囚。但薄在中国广大基层人民中已是一座巍峨丰碑!无论怎样抹黑他,历史和人民都已将他的正面形象牢牢铭记。 :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他只是说了几句良心话,尽到了一个知识分子的本分。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向来是以温和著称的。为什么众目睽睽之下,笑蜀就凭空被“消失”了?那些强拆的、那些拿公款嫖妓的,那些拿秤砣打死人,反倒是安然无恙了呢?@于建嵘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事实上,抗战时期共军组织比较分散,成建制的部队太少。以旅团形式成在的就算大的部队了,多数以游击队的形式作战,要在抗战中寻找师级以上军官,死的活的都不多。 //@高会民: 蔡先生列出这么一个名单确实下功夫了.请教蔡先生两个问题,1名单中诸位烈士既为“将领”,请蔡先生列出他们的军衔;2请择其要
    展开全文
    妈的...老子给伪国粉们(好歹真国粉懂得基本考据功常识)惹毛了,不仅说中共"游而不击"(俺已贴出证据),说国军共牺牲115位将官(国民政府的何应钦则说是206位将领),还提出了"中共牺牲的高级将领仅有左权和彭雪枫两位将军"此胡说八道理直气壮日盛一日,事实果真如此么? ! ? 不废话,上共产党抗日战争牺牲将领录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椰子好吃吗!
    【女子微博炫朋友“开救护车送椰子”以致司机被解聘】近日,海口一女子在微博上炫耀朋友开救护车给她送来椰子,引起舆论关注。经网友辨认,该车系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卫生院救护车。秀英区卫生部门15日与永兴镇卫生院“开救护车送椰子”的司机王某解除聘用合同,原因是:公车私用。@新华视点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有多少人三咸其口,终不免祸及其身! //@袁裕来律师: //@渣图: 不谈政治这句话本身就是政治,他只是不谈对自己不利的政治,所以他谈了对自己有利的政治语言。
    “在商言商,不谈政治”。此话出自全国政协委员柳传志之口几近无耻,柳这个群体,不是政协委员就是人大代表,甚至党代表,有着显著的政治身份。他所说的不谈政治,潜台词就是不给某党添麻烦,表决时永远投赞成票。你不关心政治,政治也会关心你。事实上,多少柳传志成了曾成杰,这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我赞成!让我们用特殊的方式牢记这一事件!
    建议成立#曾成杰基金会#关注被金融垄断的罪恶经济结构所杀害、伤害的企业家和创业者们,推动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废除或改革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 我在:🔗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牛逼!老罗!是一把象模象样的锤子 //@左小祖咒: 打针的事儿你忘了问我了,被黑了老罗啊,可怜[泪]
    半夜抽疯到公司储藏室搬东西,结果踩了个钉子,想来是误伤...不知者不怪...我开了个公司整天冒充锤子...总之,你懂的。 一辈子踩了那么多次钉子从没打过破伤风针,这次不知道怎么总感觉坐立不安,于是来到协和急诊打了一个。刚才针扎进屁股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企业家的责任感啊[拳头]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曾成杰被秘密处死,死前也不通知家属。谁会是下一个曾成杰?你我他?还有一个最让大家的担心的就是沈阳的夏俊峰,曾成杰得罪了当地的官员置之于死地,而@沈阳张晶 的微博披露,当地的官员也想置夏俊峰于死地。请大家持续关注夏俊峰。也请中国司法保持最后的底线@人民法院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其实中国不缺有公益之心无所畏惧的律师,同时也不缺如北海市法院女法官张黔鄂那样坚守正义的法官,还有许多的检察官和警官也在努力坚守着底线。这些正义的人是今后推动中国法治前进的力量。人在做、天在看!只要我们死死坚持,民主法治中国一定会到来! 我在:🔗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法援】长期以来,收到大量咨询求助,无力全部回答或关注。经慎重考虑,建立@大案 免费法律咨询微信mycase。2个月,志愿者200多,解答咨询600多http://t.cn/zH8LjlU下一步将考虑为弱者提供法援。欢迎律所、法律诊所、NGO合作,共建法援网络http://t.cn/zHi1ACa依法维权,接近正义,请转给需要的朋友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604评论 62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全章律师,神评!高![赞] //@全章律师: 舆论干扰司法?你们怎么不说自己定力不够呢?
    指责律师发微博干涉司法的律师,你们就别装了,中国现在是法治国家嘛?还破坏法治!你们要是真的专业好,也就罢了,有的念辩护词都念不利落,还成天谈专业。公检法会议室就把案子定了,检察官有权调查法官,你们以为念念辩护词就专业了?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建议军队文体工作者退出现役】每年的春晚节目单上,都有不少军人身份的演员。这些人军衔、职务都很高,动辄就是将校,令真正的军事人才心理不平衡。为了维护军队的形象,将有限的军费实在用于国防建设上,建议将文体、书画家等非人员尽快从军队剥离。支持的请转!
    1. 微博附图
    转发 46815评论 518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中华逸民

    【依照宪法,“两高”和行政部门无权就旁听和律师刑辩制定限制性规则】宪法第125条 规定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被告获得公开审判和辩护属公民基本权利,故关于旁听和律师辩护的限制性规则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制定法律的方式确定。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