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小孩坐牢四年,这是什么暴行】珠海陈风强,因强拆上访,当地政府株连其四岁小孩。他们私设黑监狱,将小孩非法关押四年。一个聪明的宝宝,竟被关成了痴呆。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样的爆炸行?5月19日,维权人士肖青山、阚晓云等人在广州火车站举牌替小孩诉冤,又被车站派出所关押。请关注!(转)展开全文
众亲下午好!承蒙一个多星期的关照,33世赞下的4千粉瞬间蒸发。没关系,34世又回来了。我是赶不走滴……[亲亲]
【惊天大案】性华社:海南警方破获惊天大案:六名无良幼女绑架校长,勒索1000元。并歌厅霸王消费后强制受害人埋单。另拐骗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两幼女将其轮奸。其余四幼女于次日凌晨将校长胁迫至酒店,两幼女将校长轮奸,另两幼女轮奸未遂。并故意弄伤会阴体正中线造成一厘米伤口,意图碰瓷栽赃陷害校长展开全文
- 博主引述的这个媒体,就是个造谣传谣专业大户。 //@浦记岳西翠兰: 外交部发言人,每个礼拜都代表国家,对外坚决否认某些事实。
【你好,明天】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当“谣言”、“污蔑”变成事实,倒下的不仅是贪官,政府信誉也再次受损。不禁追问:调动公权为官员个人背书,是否应反思道歉?没有制度约束,权力只会自我膨胀;脱离民主监督,公权难免为私家驱使。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套上法制缰绳,才有清正清廉。安。
- 贺教授神回复。[哈哈]//@陈有西: //@许丹: 哈哈,这答案学界无双![哈哈] //@贺卫方: 【破例】我破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认为,法院应该判决原告即那位被孔教授谩骂的人赔偿孔教授250元,因为孔骂人对于原告秋毫无损,但是对自己损害却极大。法院这样的判决正好颠倒了。你说对吗?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请@贺卫方 教授给予回答. 尽管我们政治观念\立场不同, 但对民法的理解及其相关条款的解释, 我相信贺教授的言说是可信的。您的同事孔庆东教授一个"最轻量级的粗口回应", 被判输官司且赔钱。任志强先生对司马南大爆其粗口,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胜诉概率几何? - 人被轧死,还去下跪,软骨病!就是这些可怜虫把那些握有公权的东西惯出一身毛病!站起来跟它们理论,死不了的!
公民论坛:5月7日,江西省弋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执行夜晚巡逻的车辆(赣E014H)撞死两位村民逃逸,当地公安还殴打死者家属,引发民愤。图为死者家属痛哭下跪。希望这只是谣言!
青岛公安局正处级女警黄鹂昨在法庭悲怆哭诉:她的卷中亲笔供词和笔录主要在沂南县检办案区形成,均为三天两夜扣在椅子上不得睡觉、喝水、大小便而形成。全案只有最后一次笔录是在看守所形成,系告之马上放她回家照顾其晚期癌症父亲受骗所做。[汗] 我在:🔗 网页链接 #纪委应回归#温州于其一纪委审查期间死亡䅁,据了解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巳刑拘四人,三纪委干部一保安。情节触目惊心,公开审判必将震撼曝光。纪委违法办案的问题,不是局部性问题,而是全局性长时期违反刑诉法和宪法,怂恿法外施刑的问题。因此必须从中央、中纪委下决心纠正。不能再饮鸩止渴了。
- 这个操蛋的国家就有此理。[汗] //@土家野夫: 岂有此理
在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接待者对我还算较为客气。但听到刘*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仍不禁心情沉重。我对他们说:"刘*萍只是一名普通的下岗女工,若因说了些出于朴素正义感的话,就被指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很可能会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义愤,甚至可能让人们拭目以待的新政蒙上阴影。"展开全文
- 本来挺简单的一个案子,在这个操蛋的国家竟然弄得如此的繁复,还能说什么呢?
朱令94年底中毒,因医院误诊耽误半年,95年4月确诊铊中毒,至97年毕业前一直未破案,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事后才从朱令家人口中听到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展开全文 管理员别紧张哈,这是我的自画像!请别加密!谢谢[亲亲]
- 这可不像单纯脑残干的事,一定是奉旨的吧。这些个二逼家伙们已经退化到蕨类植物的份上了。
假如把横幅上的內容,换成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就抓你没商量,就一抓好几个人,说他们"非法集会"了,这种反常,说明了什么呢?
少时邻居里有俩社会大哥,一个方脑袋,绰号锤子,属中流砥柱型,群殴时总找不见他,打完了,他拎着把大刀片子出来狂吼:人呢,尼玛人呢?他小兄弟很多,在外名头很响。另一个脸如月牙,外号镰把子,勇猛,熟悉辩证法,经典口头禅:没警察哪来的流氓?我一直想撮合他俩,因为我觉得他们合作能一统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