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陆伟民律师: 需要确认的朋友可以看看这份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微微一博2010: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3)武中刑初字第03号》:“16、1995年至2005年期间,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 ”🔗 网页链接
#2013年最搞笑的笑话#一个明确被法院认定为行贿的嫌疑人不但当上了公安局长,还可以刑拘明显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张家川县:你们不想出名也难!
有西兄人品好,让见了王功权,但不让我见许志永,而且北京市公安还不受理行政复议,记得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的人说,你可以行政复议啊,言犹在耳,顷刻变身,有纠纷要找个老娘舅难,继续去法院吧!
【涛嫂劝夫】老公老公要听话,当前政策有变化,今后少要玩微博,还是专心画漫画。若是你要真想玩,要对政府说好话。不能讽刺不能骂,政府说啥就是啥,千万不能出了岔,若要一句写错了,公安会把你拿下。咱的成诚没长大,靠你挣钱养活家,你不怕来我可怕,咱们夫妻真感情,可别让我多牵挂!
发表了博文 《冀中星爆炸案——我的一份辩护词》 - 9月17日,冀中星爆炸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为案件发生在首都国际机场,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昨天的庭审,法庭内有十台摄像机,有大批媒体 🔗 网页链接
#简短公告#京衡律师所陈有西、李道演已接受王功权家属委托,依其本人意愿,担任其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辩护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昨天已向侦查机关送达告知函。向北京第三看守所送达会见函。本案无涉密,依法律律师可自由随时会见。看守所应即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新闻说法#【新闻中频现的"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制度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程序。随着刘志军案、薄熙来案的审理,“庭前会议”渐渐进入公众视野。那么何为庭前会议?何种案件需要庭前会议?最近几起热点案件的庭前会议又做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猛戳下图,揭开“庭前会议”的真面目吧。
- //@王江松-PHILOSOPHY: "同工同酬"可能釆用的一种新形式是,工资部分比例降低,正式工和派遣工权利平等,福利和社保部分比例提高,派遣工干瞪眼。气死你不交税。
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曾希望《劳务派遣若干规定》中同工同酬权利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有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的“利润”。展开全文 发表了博文 《刘义柏涉黑案《侦查终结报告》之案件线索来源和侦破经过》 - 刘义柏涉黑案《侦查终结报告》之案件线索来源和侦破经过 【金柱按语】新化县公安局关于刘义柏涉黑案的《侦查终结报告》的全文,已 🔗 网页链接
发表了博文 《薄案审理点评》 - 薄案审理点评 贺卫方 按:期待已久的薄熙来案件经过五天审理,今天结束了庭审。预计在半个月之内会宣布判决结果。这是自1980年林彪集团和四人帮审判之后,中国最引人注 🔗 网页链接 【薄熙来庭审案记录词频分析】➊庭审记录居然有15.4万字,相当于9.3部宪法的字数➋薄熙来发言356次,平均每3.6次发言就会提到“不知道”“不清楚”“不存在”“不可信”“精神病”关键词中的一个!➌钱被提到313次,其中提到美元的次数大于人民币➍其中2000年、2002年和2012年是三个关键的年份。展开全文
【张千帆:网络言论如何“寻衅滋事”?】今年5月27日,“两高”刚刚通过一个“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网络造谣。在没有司法解释授权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擅自扩展《刑法》条文的适用范围,对于公民权利和自由而言显然是十分危险的。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