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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缘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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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零乱散人: 不是勇敢,是太多不思考的愣头青//@零乱散人: 不管怎样,他们都是国家应招而战,就是为国而战,战争的性质与他们品质、勇敢无关。勇敢的同胞,我们今天应该缅怀[蜡烛]//@浦记岳西翠兰: 多行不义失道寡助,简直无耻之尤!而且,枪眼能堵得住?火烧能纹丝不动?这些英雄比雷锋还假,都不象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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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缅怀,“最可爱的人”】63年前的今天,中国人民志愿军打响赴朝后首战。两年零九个月,183108名志愿军战士牺牲朝鲜。他们中,有挺胸膛堵枪眼的黄继光,卧火海忍剧痛、维护潜伏纪律的邱少云,冒严寒跳冰窟救少年的罗盛教……“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抗美援朝纪念日,致敬!缅怀![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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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因言被劳教者黄成城获赔13万】重庆璧山县法院昨日宣判,重庆系列劳教案中被劳教者之一黄成城获赔13万。2011年上半年,黄成城因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劳教,失去自由641天,黄索赔68万精神赔偿。庭审时无劳教委人士到现场,璧山县一名警察以受重庆市政府委托的名义向黄道歉。🔗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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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3年4月28日,新余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刘*萍女士刑事拘留。此后,张雪忠律师和@郑建伟律师 接受刘*萍亲属委托,担任刘女士的辩护律师。两位律师先后申请会见,但均未得到警方的许可。张雪忠律师就此提出了一些看法,供新余警方考虑,并希望警方避免滥用会见许可权。@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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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放开你的脏手!你若不是畜生就该懂得尊重女性!你无权如此粗暴对待一位没有犯罪的公民!她是人民一员,去写着“为人民服务”的机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何罪之有?警号094486的随州警察,面对你暴虐无理,针对你口出狂言“打个人算什么”,大家不能做什么,唯有转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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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出租车司机说:小同学勾引领导这种事情不奇怪,它始于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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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刘庆-大风居: 真的吗?//@刘庆-大风居: 看过篇文章,说是文革后陈云对毛的评价:建党有份,建国有功,文革有罪,治国无能!我认为,此评论精辟!//@洪晃ilook: 我怎么记得毛曾经鼓吹天下大乱来着。//@徐昕: 乱个毛
    【小调查】你认为,否定毛主席,天下会不会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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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路政老兵: 那么这个可以以诬陷罪报案,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吗//@路政老兵: 当然构成,侮辱诽谤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只有受害人本人明确要求才能追诉,而诬陷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善缘仙子: 回复@路政老兵: 符合这些法条吗=-O如果符合我愿意去告//@路政老兵: 公然说别人是汉奸,构成侮辱诽谤罪,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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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把横幅上的內容,换成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就抓你没商量,就一抓好几个人,说他们"非法集会"了,这种反常,说明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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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塞上胡风: 能讲的如此深入浅出,佩服小斯在三门峡//@塞上胡风: 党法?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适性的行为规范。某党自己制定的,没有经过人大审议批准的,能叫法律吗?
    出租司机认为双规是党内的事情,观点很有代表性,但不深刻。1,双规是党内利器,目前未必主要是反腐,双规是审批制,选择性的,决定了可能是斗争工具。2,以双规控制组织,有时会挟制官员作恶。3,执政党依法治党,才有可能依法治国。4,面广,很多家庭有党员,也有亲戚是党员,有的地方双规非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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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御风行者1: 中国的人权是什么?//@御风行者1: 无论被劳教的人员是什么身份,他都享有充分的人权保障!这是文明国家和法治国家的基本常识!连战俘都享有权利保障,何况轮子还是共和国的公民!难道我们还要走当年文革对待反革命的那一套吗?!
    向人民网的两名记者致敬!辽宁省调查组针对LENS杂志女子劳教报道展开核实,他们作为调查组受邀成员拒绝在“内容严重失实”结论上签字。目前有两家官网发了调查通稿,其中法制网署名记者霍仕明🔗 网页链接 ,新华网未敢署名🔗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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