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伤感呀。 //@刑法韩友谊: 对于整容医生而言,一个面貌有较大提升空间的人是潜在客户呐!谁说长得丑不是贡献?也制造了一个行业啊![哈哈][哈哈][哈哈]
【男子微信用自己照片做头像 引众多整容医生加好友[可怜]】"孤独的小白羊"今年刚从湖北文理学院毕业,自从用自己照片作微信头像后,很多整容医生、整容医院官微加他为好友,甚至发送整形广告,让他不堪其扰,最终不得不用卡通头像。"虽然自己长相一般,但做广告也不能这样直接啊"🔗 网页链接
- 可是他们冠了司法解释的名。。//@花来法师: 无论如何,最高检没有司法解释权。这么说算造谣吗//@椰露裟稔: 唔,啊。
【两高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作了扩大解释,对可公诉的诽谤罪作了扩大解释,对构成诽谤罪的“情节严重”要求非常低,只要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转发超过500次即可。。。我不想作任何评价。大家保重。
【两高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作了扩大解释,对可公诉的诽谤罪作了扩大解释,对构成诽谤罪的“情节严重”要求非常低,只要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转发超过500次即可。。。我不想作任何评价。大家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