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请各位律师同行转发!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韩嘉毅律师 :提醒同行!!!不要将会见期间取得的有关被羁押人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散布出来。只要当事人允许即可为,但这样的权利是经过几番艰苦努力争取才有的。在没有被广泛普遍接受之时,过分展示可能导致全面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