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貌似你们在造谣和传谣,当初的说法是`由于缺乏目击证人,所以夏自卫的说法成为孤证`,现在却成了拒绝目击证人作证。缺乏理性,涉嫌故意造谣和传谣。@陈有西 ,出来说几句。
夏俊峰刺死城管小贩死刑被核准! 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5月9日9时,在法官宣读刑事裁定书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现高院已经核准死刑。——严重质疑! 🔗 网页链接 夏俊峰刺死城管小贩死刑被核准! 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5月9日9时,在法官宣读刑事裁定书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现高院已经核准死刑。——严重质疑! 🔗 网页链接 - 在中国,真相已成为奢侈品,而且,看起来,部分民众也不屑于真相,他们在乎泄恨。 //@陈有西: 回复@荭色图腾: 因为社会心理巳把批判李家视为正义,案情真相,五人是不是会冤判,他们已不关心,甚至认为就算冤判也活该。央视在抓获次日就实名报道轮奸大案,点燃全国怒火。因为人们天然相信央视和公安不会展开全文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话筒]谢网友帮转500条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看了你的视频,感觉好棒。顶你。 //@陈有西: 回复@齐调: 知道,借用烧连船。 //@齐调: 提醒一下陈老师,烧连营的是陆逊[馋嘴] //@陈有西: 蟹爸你去找些大乔小乔嫁网管吧,叫周瑜把五毛都赶长江里烧他个连营. //@无锡许海凤二世: //@如皋笨熊乖: [哈哈]暴露了暴露了展开全文
【警告】几个一直暗中放我冷箭的五毛,现在欺负起@陈有西 了。五毛们,有西可不像我心慈手软,人家几个漂亮侄女外甥女,准备全嫁给网管。狗日的五毛,不怕把你们全部销号,砸了你们的吃饭家伙,然后使用两高“司法解释”,诽谤非法经营扰乱公共秩序,全部送到监狱里。 - 嗯,人民网并不是为人民讲话的网,是党的喉舌。 //@刘戈: 人民网也参乎这种无聊的调侃,有意思吗?好歹也是党的喉舌,不能堕落到如此地步吧?
【倾听】话谈“糕富帅”,网友@飞焰横天 戏言,“这套精装修全景海景套房价值在2.5切糕左右,先生您给我3切糕,待会我找您四十肾”。更有@不卖萌就会死 调侃,“据说一块巴掌大小的切糕可以买下整座银河SOHO,屌丝吃不起。” 相比“1潘”,新计量单位“1切糕”大有逆袭之势,@潘石屹 你怎么看?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