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几个由“狗粉”和浅薄媒体所设置的概念。1、“动物保护主义者”:这是一群吃猪吃牛吃鸡却不允许别人吃狗的人,只是“狗保护主义者”。此概念功能是抢占道德优势。2、“爱心人士”:事实是他们恨人才爱狗。功能同1。3、“志愿者”:这一概念,是用来为干涉别人自由、抢夺别人财产赋予正当性的。
【这才是中国梦!】美国,3%的大学生愿意报考公务员;法国,是5.3%;新加坡,只有2%;日本,公务员排在第53位;英国,公务员则列入20大厌恶职业榜;而在中国,76.5%的大学生愿意考公务员!俄罗斯前总统梅德韦杰夫说过:一个国家的青年,争着去当公务员,这说明这个国家的腐败已严重透了!@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5.13亿招待费加上父亲岳父皆为省部级高官,别说一个记者,连报社整锅端亦非难事。但金钱与权力真能为所欲为吗?今日中联重科两股跳水损失几亿?引发官场风暴又要几亿善后?今天“放人”之声响彻网络,发声只为自己。倘若我们今天哑然,他们便肆无忌惮,轮到自己也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再喊一遍:放人!展开全文
- “Paul郑褚”这种人格分裂而又懦弱阴暗的的家伙我见得太多了,行为方式和政府一模一样。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你玩流氓教训他,他又装文明人说你耍流氓......对于这种垃圾,要做的就是用他的规则玩死他//@苏少鑫: //@楚望台: 发言像糙汉一样轻佻,挨了骂又跳回学者堆里作严肃状,谴责网络无理性展开全文
我是个民粹主义者,我这种一事无成的中年胖男,如果把别人叫“庸众”把自己当精英,那就是不要脸。我相信我的观点和大家并无区别,微博上骂得最厉害的人如果坐在陪审团里,他们一样会仔细考虑律师的证词,他们一样会追求公正的判决而不是大快人心的判决。我们唯一区别是,怎样对待自己在网上的言论。 - 就是说,不孝具有道德属性,但其伤害性后果已触犯既有法律。针对不孝的道德层面不能立法,而其法律层面,既有法律已可惩治,何需专门立法?//@苏少鑫: 对此问题讨论,舆论逻辑之混乱得让人绝望。法律对人伦的介入,首要在鼓励而非强制。也就是说,国家首要是创造条件。现在立法思路完全相反
【新观察:讲孝道人伦不如先讲法律】不孝子对老母数年不理不睬,我就不孝你能怎样?乞丐爹让幼女裸身乞讨,我是他爹你奈我何?如果只讲孝道人伦,就会有人不断突破道德底限。清官难断家务事,应让法律成为道德高压线。孝与不孝的道德概念难以厘清,与其用孝约束人不如依法来办事。🔗 网页链接
- 确实逻辑混乱。其思路是法律来保道德,但按这种思路,法律会从道德的卫兵变成暴君。其错误在于,把不孝的伤害性后果,看成是道德问题并且它本身无能力解决,而不是一个已超越道德的法律问题。//@苏少鑫: 对此问题讨论,舆论逻辑之混乱得让人绝望。法律对人伦的介入,首要在鼓励而非强制。
【新观察:讲孝道人伦不如先讲法律】不孝子对老母数年不理不睬,我就不孝你能怎样?乞丐爹让幼女裸身乞讨,我是他爹你奈我何?如果只讲孝道人伦,就会有人不断突破道德底限。清官难断家务事,应让法律成为道德高压线。孝与不孝的道德概念难以厘清,与其用孝约束人不如依法来办事。🔗 网页链接
- 我暗示中国要换一种“社会政治哲学”。《学习时报》转栽时,摘取并弱化成“社会哲学”,有意思。中国的“诸神之争”,仍存在很大的空间。@周保松 🔗 网页链接
- 公共领域的认知低下在重庆不雅视频案中再次暴露。很多人大赞赵红霞是“女侠”,是“反腐英雄”。拜托,她只是房地产商用来喂和劫持党国官员的一个筹码,是利益交易的“内部人”,要不是这事,她根本不会“存在”。说她是反腐英雄就像说一堆钱一座房子是反腐英雄一样。真正的反腐英雄,是朱瑞峰。
- 流行的“人权VS主权”争论不过是误用滥用语言所产生的伪问题,恐怕只具有培养五毛党和美分党的功能。“人权高于主权”命题要成立,“主权”对应的应是政府权力而非国家主权。而“主权高于人权”无论如何都是假命题,政府主权没人权大,而国家主权和人权逻辑上并不能比较取舍。它们是保障的条件关系。
南京大屠杀以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有国家的强大庇护,人民才能免受外敌欺侮。从这个角度看,主权应高于人权。倘主权发生危机,人权就无从谈起。当然,在主权无忧的情况下,国家机器也应致力于人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