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张博律师
【借地域歧视出名 令人不齿![弱]】这个“北京天使娱乐文化传媒集团执行副总裁”@妹超疯 究竟是谁?从哪找了两张图给河南人民泼脏水?什么叫“河南你们小三真多”?看头像你就长个小三脸!恶心!已举报,@微博小秘书 请尽快处理!@王律师辉 @杨建国 @赵云龙 @挖挖郝评 @大河寒江雪 @河南谢勇 展开全文原微博 张博律师
【立案监督 路在何方?】最近几起立案监督的案子,有杀人案,也有房屋被偷拆的。既不立案,也不下通知书。向诸位大师求教,如何应对?@蔡瑛律师 @王才亮律师 @王万琼律师 @刘文华律师 @王律师辉 @刘文华律师 @朱玉华律师 @周泽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张雨 @赵克中微博 @疯狂大象 原微博 张博律师
#云南普洱地震#刚跟大学好友通了电话,还好已平安转移到了广场。为震区人民祈福![蜡烛][蜡烛]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发表了博文《【诉中移动郑州公司侵权案】代理意见》【诉中移动郑州公司侵权案】代理意见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我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张博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侵权损害纠纷一案中原告🔗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一面是反腐打虎捷报频传,一面是打压律师闹剧百出。冤案昭雪本是进步,为何开个会都不能消停?越来越怀疑,就这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徐昕 @袁裕来律师 @迟夙生律师 @何兵 @大案 @王律师辉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声明】感谢关注本人诉移动侵权案的媒体朋友。请朋友们整理稿件时秉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参加庭审的,最好是转载河南法制报的稿件。如要原创请发稿前先获得本人认可。对于过激性言辞拒绝更正的,本人对稿件内容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赵克中微博 @王律师辉 原微博 张博律师
莫忘初心,量力而为。呼吁将利鲁唑(渐冻人治疗药物)纳入医保! 原微博 张博律师
【郑州律师诉中移动案】8月26日庭审旁听邀请。律师被迫做原告,这是进步还是讽刺?🔗 网页链接 @王律师辉 @赵克中微博 @李俊晓 @雷文1970 @ZZTV文海 @投诉帝 @记者李奕煊 @法律人911 @疯狂大象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发表了博文《最高法发布审理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四情形属于"上下班途中"》最高法:下班顺道买菜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今天,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四种情形可🔗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看到这样的公益项目,我忍不住要支持一把了,一起帮助"甘霖行动 水援河南(🔗 网页链接 )",决不放弃努力。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发表了博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施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保障中国(🔗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无证施工有死有伤 救援不通告 网上删帖忙?】28日,青岛黄岛区涵碧楼在建项目无证施工,发生死伤事故。29日@青岛城乡建设 网上通告,对救援只字未提,三天不到,帖子被删。@在青岛 首发的“沈某被控制”报道也被删了。为什么???@青岛发布 @青岛公安 @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展开全文原微博 张博律师
依法治国,打雷更要下雨!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抽时间拜读了@桂公梓 大作,幽默风趣又犀利睿智。时而阳光明媚,时而狂风暴雨。不愿妥协的中国法律人,加油!@王律师辉 @北京李律 @陈有西 @袁裕来律师 @周泽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攒30个赞=一部正品红米手机 这是真的吗?】刚在朋友圈看到这么一信息,直觉是骗邮费的。为避免大家受骗,请@雷军 @小米公司 核实。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深圳市民诉手机流量清零案开审#清零是趋势!@王律师辉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河南移动10086 郑州分公司 法院喊你接材料】诉郑州移动侵权案已立案多日,方才得知郑州移动拒绝领取相关文书,按照登记地址EMS被退回:查无此地。法官无奈:只能留置送达了。躲猫猫,很好玩吗?@王律师辉 @赵克中微博 @河南律师协会 @北京李律 @ZZTV文海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人民法院,请别过分追求撤诉率】最近手上几个案子,立案之后承办法官以被告诉多了、案由不清等等理由卡住,同时建议:撤案重立。为何要想尽办法让撤诉呢?一同行一语点破天机:撤诉率!撤诉率有这么重要么?@王律师辉 @赵克中微博 @齐河律师 @徐德军律师 @北京李律 @法官老蒋 @豫法阳光 原微博 张博律师
【金水法院 立案不再难?】“为方便...,积极践行...,金水法院立案庭将开通专门的电话、微博、邮箱,方便群众...,拓宽...,满足人民群众...。”无意从高院网看到了这个,时间为4月28日,但至今也没见动静。还请@金水法院 尽快公布呀!@赵克中微博 @记者冀 @ZZTV文海 @法制频道方圆网 @大刀黄瓜 展开全文原微博 张博律师
下意识的想起建三江,今儿这事儿马上显得微不足道了。是怎样的勇气和毅力,让他们宁愿受伤也不放弃?我想除了职业道德以外,是心中的那份念想:法制中国。//@李静林-律师: 连去查房产档案都需要数肋骨了,恐怖@张博律师: 特别要感谢开封房产交易中心法制科的科长大人。 原微博 张博律师
#死磕律师初体验# 经过了近两个小时等待,一个小时的解释,一个小时的辩论,半个小时的填表,借银行卡刷卡交费后,当事人的产权登记信息终于打出来了。摸了摸,肋骨都在。感谢@魅力开封 ,感谢@廉洁住建 。@干卫东律师 @周泽律师 @律师王学明 @王律师辉 我在:🔗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开封查房产信息 需要公正委托?】上午到开封查当事人房产信息,手续一应俱全,被拒绝出证明。主管张主任答复:出证明需要公正委托书,全国都这样。请问@廉洁住建 ,如此为难律师法律依据何在? @王律师辉 @法律人赵晓光 @廉洁开封 @法律人911 @清风中原 我在:🔗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郑州房管局 信息查询窗口,一位司法工作人员拿着介绍信和证件要插队,窗口的小哥拒绝的干脆:“现在没有公检法窗口,排队去”。估计很少碰到这种钉子,极不情愿的去排队了。特权主义越少,公平越多。赞一个!另,查信息还要代理合同,不方便啊,能改进下吧?@王律师辉 @赵克中微博 @金箍棒看天下 展开全文原微博 张博律师
【法官应当公布工作手机号码】法官经常不在办公室,电话找不到人。直接去法院,办公室进不去。到法庭找,也不知道在哪个房间开庭。傻子一样在电梯口等了一下午,逢人就问:您是XX法官吧? 本地尚好,外地呢?@王律师辉 @赵克中微博 @齐河律师 @北京李律 @黎津平 @二七法院 @豫法阳光 @最高人民法院 展开全文原微博 张博律师
靠谱的律师标准:“既有干预现实的勇气,也有精熟的业务技能,并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最高准则;知道如何和媒体打交道,也熟悉网络传播规律,最重要的是还要懂得妥协和平衡。”[赞]『论陈有西 | 石扉客的官方博客』🔗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评论 @张博律师 的博文 【释小龙武院十年未办土地证 谁之过?】: "http://t.cn/8sKenvR释小龙武院十年未办土地证 谁之过?" 查看原文: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张博律师
【起诉移动 已正式立案】2014年4月1日,金水法院已正式决定立案审理,出具了受理案件和缴款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4月4日上午,预交了案件受理费。平生第一次做原告,有点小忐忑。 原微博 张博律师
【起诉移动 “鸭梨”很大】感谢十万网友的阅读关注。未开庭,交纳诉讼费就遭遇了障碍。意见提交@金水法院 院长接待室,未回复。请教各位专家,标的638元,应收多少受理费?@茂刚法官 @北京李律 @援民律师 @白发萧萧小律师 @刘光明律师 @江净律师 @豫法阳光 @河南司法行政在线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刚看了韩国电影《七天》,讲述的是一位知名的刑辩律师的女儿被绑架,被胁迫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故事。情节很曲折,结尾耐人寻味,推荐给大家看。@王律师辉 @赵克中微博 @齐河律师 @法制孙燕 @法制报刘俊锋 原微博 张博律师
//@律师吴兴泰: //@杨兴权律师: 黑龙江有建三江,河南有南乐县黑监狱。 原微博